购房时,是否有土地使用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21:41:30 356 人看过

1、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划拔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另外划拨土地证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如果做个人抵押按揭时需要担保,但出让的土地证就不需要。

3,划拨土地性质的房屋最大的弊端就是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国有出让性质的房子在转让时就不需要再交纳土地出让金了。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是否有限制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有限制,具体如下:

1、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期限;

2、租赁合同未约定期限的,参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期限处理;

3、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可分别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是否长期使用,可分别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

对短期使用或用于建设临时建筑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建成后需要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当长期租赁。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土地出让期限。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期限: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4、综合用地或其他用地50年。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

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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