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死人罪行的法律适用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5:24:10 202 人看过

可能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主犯从重量刑,从犯从轻量刑,如果只在现场没动手,没参与的,不构成犯罪。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量刑。如果是有组织的参与犯罪,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犯罪分子持械打死人什么罪

犯罪分子持械打死人,可以定为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关于数罪的缓刑适用问题
    对于数罪并罚后缓刑的适用问题,关于犯罪人被数罪并罚时是否可以适用缓刑,有的国家刑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的国家则没有作出规定,但据笔者掌握的资料,还没有哪个国家明确规定对受数罪并罚的犯罪人不得适用缓刑。应当指出的是,没有规定数罪并罚可以适用缓刑,并不意味着对数罪并罚的犯罪人不得适用缓刑,因为法官完全可以根据犯罪人所犯数罪的性质、情节,犯罪人的悔罪表现以及个人情状等内容,以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为标准,决定是否对犯罪人适用缓刑,只要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对数罪并罚的犯罪人适用缓刑,法官的这种裁判就是合法并且合理的。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必须根据数罪中各罪被判处的刑罚相加的总和刑期来决定能否适用缓刑。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根据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来判断能否适用缓刑。关于数罪的并罚又分为几种情况,即审判时的数罪的并罚,与漏罪的并罚,与新犯罪的并罚,以及与本文关系较为密切的缓刑考验期中、
    2023-03-15
    212人看过
  • 关于打击报复证人犯罪法律界定的问题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刑法第308条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只要有打击报复行为,不论情节如何,危害后果如何,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具体犯罪,包括打击报复证人罪。(二)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区别有三,其一,侵害的客体不同。报复陷害罪侵害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而打击报复证人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其二、犯罪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
    2023-02-23
    304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1、对多次挪用公款作为情节严重情形之一如何界定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多次一般定为三次以上。由此可以看出,如挪用公款三次以上即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挪用公款应如何掌握,是否要求每次挪用的数额必须能够独立成立犯罪,该解释没有规定。如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为2万元,每次挪用的数额如达不到2万元,但累计达3次之多的情况是否构成多次挪用公款,按情节严重处理没有明确规定。如某法院办理的纪某挪用公款一案,纪某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灵宝市支公司的业务员,每次收保户的保费数额不等,收回后有6次没有向公司上缴,挪为己用,这6次中,最少的一次为170元的附加费,最高的一次为473
    2023-03-31
    246人看过
  • 关于破坏军婚罪司法适用的问题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关于破坏军婚罪司法适用问题讨论越来越多,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民法典中破坏军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民法典对破坏军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没有规定,而刑法规定,破坏军婚会构成刑事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3-29
    240人看过
  • 关于盗窃犯罪未遂的法律适用问题之探讨
    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发生率最高的一种犯罪,历来是司法打击的重点。盗窃犯罪中存在犯罪未遂,是理论与实践的共识。目前,关于认定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国内外刑法学理论和司法判例有接触说、转移说、藏匿说、损失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等诸多学说。①在我国刑法学界比较流行的关于盗窃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失控加控制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成立一般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实施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就构成盗窃罪,就可定罪处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本市办理盗窃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以数额较大的财物为目标,实施终了的盗窃未遂或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目标,未实施终了的盗窃未遂,可以定罪量刑。然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对于如何认定盗窃犯罪的既遂与未遂,以及对盗窃未遂如何定罪处罚还有许多分歧,因此本文拟就盗窃犯罪未遂的
    2023-06-11
    105人看过
  • 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律的问题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六种法律效果: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5、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6、终身监禁:因贪污贿
    2023-03-07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关于土地纠纷法律适用的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2
      关于土地纠纷如何处理的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关于行政处罚适用的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30
      你咨询的行政处罚应用的文书的问题。律师告诉你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执法程序和执法内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实体问题所制作、发布的反映行政执法活动过程和每个环节内容并且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有法律意义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执法文书概念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制作行政执法文书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具有很强的法定性。 2.职权: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
    • 关于打架的法律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6
      打架斗殴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加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关于关于转让合同如何适用的有关法律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07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
    • 关于债务人死亡法律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9
      主要涉及的问题有:一是死者继承人未书面放弃继承,被告主体资格。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起诉的四个要求:(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是否有权直接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取决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