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房屋征收评估报告的合法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54:41 228 人看过

如何首先确定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是否合法,判断评估报告主体即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估价业务。其中,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在试行期内不得从事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估价业务,暂定期限为《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新设之日起一年。目前,国内房地产估价机构分为三个层次:一级、二级和三级。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主体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此外,还需要取得营业执照。同时,对以评估机构名义进行评估活动并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人员进行登记,取得《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其次,判断评估机构的选择方法是否合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业主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多数决定或者随机选定。也就是说,协商和自主选择是一种合法的方式,以前由收藏者指定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三是判断房屋征收评估报告的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内容上,评估机构应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不受任何第三方的非法干预,遵循市场比较等评估方法,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征收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与被征收房屋相类似的房屋的征收补偿或者产品的市场价格。

第四,判断评估报告的生成过程是否合法。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依次进行以下工作:(1)做好实地调查记录,并由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或者盖章;(2)提供个别住户的初步评估结果(三)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个别评估报告;(四)回答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的问题;(5)将评审申请告知评审结果。可以说,不遵循上述过程产生的评价结果是有缺陷的。

第五,判断评估报告是否超出有效期。估价报告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自动失效。

第六,判断是否向被征收人交付住户评估报告。向被征收人提交住户评估报告是必要的程序。如果不交付,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知情权,也会剥夺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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