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房子前需要签署改造意愿征询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21:31:22 177 人看过

签了改造意愿征询表后房子不可以卖。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抵押了的房子还能卖给别人吗

事实上,房子被抵押了后所有权人将受到以下限制:

1、房子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房屋时,应当事先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也要告诉房屋买受人房屋已经抵押了的情况。

如果出卖人没通知,也没事先告知有抵押,那么这笔房屋买卖合同将做不成,因为房屋转让合同属于无效。

2、买卖房屋的价款明显低于房屋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如果抵押人不提供担保,将不得出售房屋。

3、房屋抵押人出售房屋得到的价款,除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向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后,剩余部分都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就由抵押人继续清偿。

因此,按照以上规定,其实被抵押了的房子,还是可以被转让的,就是得尽到通知抵押权人,告知买受人的义务,否则的话,就将直接影响转让的法律效力。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借款活动时,出借人要求担保的,如果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要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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