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撤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应该在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上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或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业主委员会侵权怎么办
时间上无侵权可能
业主大会辩称,马先生等两人是在2006年10月才成为小区业主,而其要求撤销的《首批议案表决》的第12条决定却是在此之前的2006年3月,在时间上根本不存在“未准确计算业主权数”“侵害合法权益”“侵害原告知情权”的可能。假说曾侵犯业主的权益,也应当由原业主提起诉讼。业主投票权数系由有关部门负责计算与审核,不存在统计业主权数的程序错误,临时筹备小组还按规定张贴“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数公告”,无任何人提出异议。要求撤销的决定早在2006年1月20日便由业委会公告实施,并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公司及制定收费标准,不仅合理合法,而且已以合同方式存在和履行,不可能予以撤销。因小区所有活动和决定均在公告栏内及时告示,并备案,没有故意不向马先生等两人通知任何重要事项之必要与可能。
不能举证未获支持
法院认为,因马先生等两人取得相关房屋权利的时间在业主大会形成《首批议案表决》公告的时间之后,事实上马先生等两人在形成《首批议案表决》时尚不具有投票权,且业主大会根据召开业主大会时原权利人林某拥有的房屋面积给予投票权数36票的事实,也符合召开业主大会时的客观事实。现马先生等两人起诉要求撤销《首批议案表决》第12条决定,应举证证明在进行业主投票时存在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相关程序性要求之事实。然马先生等两人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业主大会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事实,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另外,业主大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当房屋权利人发生变更时,业主大会的决定同样适用于房屋受让人。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当房屋权利人发生变更时,业主大会执行机构对权利人变更前所作出的决定仍负有单独向房屋受让人告知的义务,作为该房屋的受让人无权以其未参加有关会议而不履行业主大会决定所产生的义务和责任。故马先生等两人认为未向其告知《首批议案表决》的相关内容,侵害了其知情权之意见,不予采纳。
-
街道有权撤销业主委员会吗
306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程序
328人看过
-
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160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换届的流程,业主委员会换届年限
361人看过
-
修改业主委员会章程需要哪些程序?
426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委员中能否有非业主委员
177人看过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
业主可以撤销业主委员会决定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2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的权利产生影响,对于上述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决定,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街道有权撤销业主委员会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4-03-29街道无权撤销业主委员会。街道、社区、个人或组织都无权解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就不存在解散,注销什么的,只有换届选举。
-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是什么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01、主要是各个业主或大部分业主是否由此愿望,成立业主委员会。 2、由发起人和组织人一起说服所有或部分业主成立委员会,倡议以维护业主合法利益为目的,以争取合法公益为宗旨,以业主代表为领头人提高楼层各项共有环境适应性为基础成立业主委员会。 3、由业主发起人或组织人和大部分业主成立筹备委员会,从调研业主利益维护为基础,了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宗旨和目的,提出维护利益的各项措施,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和相关部
-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法律程序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8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般程序:1、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告知函(以开发建设单位为主);2、区主管部门复函;3、由小区管理处负责将复函张贴,告知小区的每一位业主;4、成立筹备小组,将筹备小组人员名单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7天;5、将筹备小组人员名单报区主管部门备案;6、召开筹备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案(会议由区主管部门主持);7、将筹备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进入推荐候选人
-
民法典对业主委员会委员会的募集程序的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6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做好下列筹备工作:(一)确定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七)完成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