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15:27 469 人看过

国家赔偿法中关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自己纠正错误的前置程序设置事实上已经成为国家赔偿制度的重大缺陷,有人因此认为上述规定已经使国家赔偿法变成了国家不赔法。

撤销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主要理由是:

(一)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已经成为行政决定程序,而行政决定之作为与不作为形态均具有可诉性。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对赔偿义务机关确认行为的性质、方式均无规定。由于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赔偿,在事实上形成行政机关对于确认事项的处理决定,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形式并无不同。例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办法》中第15条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予以赔偿的,制作《行政(刑事)赔偿决定书》。对不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不予赔偿的,制作《不予赔偿决定书》。《行政(刑事)赔偿决定书》和《不予赔偿决定书》由机关负责人签署,加盖机关印章,并送达赔偿请求人。行政先行处理论者提出,大量赔偿请求基本可以在行政处理中获得解决,例如美国大约有80%至90%的国家赔偿案件都是在行政机关得到解决的。

但是该论者忽视了美国行政先行处理的程序是协商方式,与行政决定绝不相同。行政先行处理中的决定程序实际上为当事人求得行政赔偿设置了一道由行政机关决定的障碍。依据现行规定,对此行为,当事人只能通过申诉方式而非诉讼方式来解决。在国外,即使采用此种方式,也不剥夺当事人的诉权。例如,法国、瑞士、奥地利、韩国等。韩国《国家赔偿法》第9条规定:依本法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非经赔偿审议会作出赔偿给付或驳回的决定后,不得提起。但自赔偿金支付申请之日起,超过3个月时,有权不经过其决定,提起诉讼。我国现行这种基于行政机关应当自认其错的理论上的制度设计实际上与国家赔偿法的宗旨格格不入。

(二)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中的协商程序非常罕见,因而在诉讼中缺乏相应的执行名义。行政先行处理的方式有多种,从国际上来看,一般采取当事人最易接受的方式处理。大多数国家采用了协商式行政程序解决赔偿争议。双方通过共同协商对赔偿达成一致意见,以和平的态度解决赔偿争议。我国《国家赔偿法》制定之前以及制定之初,大多数著作以及教材将行政先行处理解释为协商式程序,例如,在美国,有关机关在收到请求权人的申请后,行政机关首长应当指定工作人员,依据有关法规对求偿人之赔偿请求予以考虑、核计,并与相对人进行协商、和解或予以裁决。协商、和解应当达成协议书或和解书,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协商程序实际上体现了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对于自己权益的处分权。

就行政机关而言,对于赔偿数额在25000美元以下的,行政机关可以酌处,无须获得司法部长的批准;就赔偿请求权人而言,求偿人可以就赔偿数额等事项为处分权。双方达成和解之后,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即告解除。求偿人不能一方面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一方面追诉有关官员的责任,此后不能就同一事实追诉行政机关的责任。就和解书的法律效力而言,对于法院有与判决相同之效力,诉讼系属归于消灭;对于当事人而言,其以给付为内容的和解书得以执行名义申请强制执行。经协商达成的协议,由于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行为,具有执行力。而在行政先行决定情形下,由于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并无最终性,假设可以直接起诉,得为诉讼标的,不得径为执行标的。这使得行政决定程序实际上使该行政决定处于效力未定状态,由此可见,行政先行处理实为多余且徒增成本的程序。

(三)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处理的事项与行政职权行使的性质以及行政赔偿诉讼的独立诉讼种类相悖。首先,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中,行政机关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确认,这是一种自我确认,让一个行政机关自己认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情。《国家赔偿法》在规定先行确认的程序时,在体例上属于刑事赔偿程序中,后规定将此程序适用于行政赔偿。而在行政赔偿程序中没有规定确认程序。作为刑事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大多具有司法或者接近司法的性质,采用确认程序尚属恰当。作为行政机关,对于合法性以及赔偿的确认在法律上讲不通。纵观世界各国,并无此例。其次,行政赔偿诉讼实际上一种既不同于行政诉讼,又不同于民事诉讼的独立的诉讼。除了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外,法院并不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这与行政诉讼不同;行政赔偿诉讼的诉因在于行政行为,而民事诉讼在于民事行为,这与民事诉讼亦不相同。而行政先行处理程序完全是一个既处理损害赔偿又处理合法性的制度设计,与行政赔偿诉讼设置的宗旨有很大的不同。

由上可见,由于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对行政先行处理程序的原则性规定,在实践中已经产生了许多背离行政赔偿原理的作法。因此,要作以下两个方面的完善:第一,对于行政机关先行处理,尤其是必须先由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决定的作法要尽快加以改进,借鉴国际上由当事人选择的方式,即采取协商式、初审式、审议式、可诉的行政决定式等多种方式。第二,在保留刑事赔偿以及司法赔偿确认程序的前提下,取消行政机关的确认权。一些地方性法规已经就此作了探索。2003年10月,重庆市人大在其国家赔偿法实施办法修正案的审议报告中表示,为减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国家赔偿的环节,针对违法行为确认难的问题,被侵权人无需申请确认,只需凭有关文书即可申请国家赔偿。原因在于:行政机关的确认权既无必要,又有许多消极影响,对国家赔偿制度产生了极大的负面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正确认识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在行政赔偿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是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一项制度。这项制度的设立,尽管受到有些法学专家的质疑,认为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自己当自己的法官“,更有甚者说是“与虎谋皮“。这些看法虽有失偏颇,但反映了社会对这项制度的关注。确立这项制度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有三方面:一是有利于在行政赔偿活动中体现“便民、及时“的处理原则。申请人只要合理合法地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即可启动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方便快捷经济,可避免直接诉讼带来的各种成本支出。二是有利于树立行政机关违法侵权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意识。这项法律规定既赋予了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权利,又对其行使这项权利作了明确的法律限制性规定,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能“天马行空“,任意推脱应该承担的行政侵权赔偿责任,促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法定范围内做好赔偿先行处理工作。三是有利于建立责任政府,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侵权须赔偿“的基本要求,实现赔偿请求人赔偿权
    2023-04-06
    462人看过
  •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行为的程序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在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做出撤销决定后使其失去法律效力。是针对一般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行为而言的。行政行为不具备合法要件,例如出现主体不合法,或内容不合法,或程序不合当行政行为不适当或不甚合理的时候,由行政机关法的情形,法院通常不以不适当为由撤销。即使行政相对人超过复议或者诉讼期,也不影响行政机关撤销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一、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诉状范本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
    2023-02-25
    247人看过
  • 行政许可撤销程序
    行政许可撤销
    一、撤销权行使的启动1、由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启动。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行政许可。2、行政机关监督检查中发现。在执法检查中,或者是群众举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必须启动撤销该行政许可的程序。二、立案借鉴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启动了行政许可的撤销程序后,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必须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承办该案,承办该行政许可决定的审批人员实行回避制。三、调查取证主要要收集两类证据,一类是事实类,另一类是法律法规类,收集撤销的依据。四、调查终结承办人员在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应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调查终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实、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建议等。五、听证参照行政许可法第4章第4节听证有关条款。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行政机关应当于
    2023-04-01
    247人看过
  • 行政许可撤销程序
    行政许可撤销
    一、行政许可撤销程序1、撤销权行使的启动(一)由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启动。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二)行政机关监督检查中发现。在执法检查中,或者是群众举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必须启动撤销该行政许可的程序。2、立案借鉴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启动了行政许可的撤销程序后,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必须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承办该案,承办该行政许可决定的审批人员实行回避制。3、调查取证主要要收集两类证据,一类是事实类,另一类是法律法规类,收集撤销的依据。4、调查终结承办人员在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应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调查终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实、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建议等。5、听证参照行政许可法第4章第4节听证有关条款。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
    2023-04-24
    425人看过
  • 程序违法撤销行政许可如何处理
    程序违法撤销行政许可的处理方式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一、行政许可公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行政许可的结果公开是行政公开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被许可人、利害关系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具有重要意义。1、对于利害关系人来说,行政许可决定会对其利益产生影响,尽管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但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是否采纳了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证据和意见,是否考虑了对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保护,利害关系人都需要通过行政许可决定进行了解,然后才能决定是否采取对自身权益的相关保护措施。2、在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中,并不是所有申请人最终都能得到行政机关的许可,对于未获得许可的
    2023-02-23
    350人看过
  •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收到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理由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应该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除非是行政处罚不符合法律规定,否则行政机关不能自行撤销行政处罚。1、申请人申请对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做出相应的撤销行政处罚。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03-01
    9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1
      行政赔偿的先行处理程序是指行政赔偿请求人请求损害赔偿时,须先向有关的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双方就赔偿事项进行自愿协商或由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从而解决赔偿争议的一种制度。先行处理程序适用于单独提起赔偿请求时
    • 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赔偿确认的途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14
      1、赔偿义务机关自己确认。即作出行政侵权行为的机关承认自己的行为违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2、通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程序确认。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 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0
      当履行行政处罚程序的时候可能是因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槛用职权的。
    • 撤销行政处罚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8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对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其赔偿范围包括: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
    • 行政处罚被撤销强制执行程序怎么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2
      如果行政处罚被撤销,则行政处罚决定就不再执行,对于已经强制执行的,例如对于罚款处罚,当事人可以要求退回,对于行政拘留、行政强制措施等,当事人可以提出赔偿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