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7:40:41 348 人看过

一、欠款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欠款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欠款合同纠纷举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1、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

迅速、及时是对证据收集时间方面的要求,我国的行政法律都规定了行政机关办案的期限,这些期限实际上是最低限度的要求。离发案时间越近,物品、痕迹就容易找,当事人或证人对案件事实的记忆也越清晰,表达也会越清楚。

2、注意证据的全面性。

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更好的证明事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收集证据的进行不得有违法侵权等行为。

要运用合法的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欠款合同纠纷的质证流程有哪些?

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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