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特征和成立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4:32:02 313 人看过

(1)留置权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对方的财产。不是依照合同或非法占有的财产,以及占有的不是对方的财产,不能作为留置财产,不产生留置权。

(2)债务人所负债务须与该被留置物有牵连关系。

所谓牵连关系,是指债务人所负债务与对留置物的占有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发生。如基于加工承揽合同而占有加工承揽物。

(3)留置权的成立,必须是债务已到清偿期,存在债务人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事实。

(4)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的设立和先行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留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0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和法律特征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出卖人一般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依法律规定或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享有处分权的非所有人也可以作为出卖人,如抵押权人、经纪人、人民法院等。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属于出卖人。以他人的物为买卖仍为有效。但如不能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并移转于买受人,则因主观不能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四、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将来产生或制作的物品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标的物的期限到来之时,该标的物仍未存在的,按履行不能处理。五、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买卖时已特定。非特定物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六、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非出卖人特为买受人制造或由买受人提供制造所需要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物。否则,就不属于买卖合同,而属于承揽合同。一、买受人
    2023-03-13
    317人看过
  • 买卖留置权协议的法律特性及成立条件
    买卖留置权协议法律特性包括物权性,不可分性,以及从属性。成立条件如下:1、债权人具有动产。2、与债权有牵连关系。3、债务已到履行期。4、无妨碍留置权的情形。一、质押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二、船舶留置权的性质船舶留置权,是船舶担保物权的一种。船舶留置权不仅具备民法留置权的从属性、不可分性、二次效力等一般特征,而且还具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以根据造船合同或修船合同而占有船舶的造船人和修船人为权利主体。(二)以根据造船合同或修船合同而占有的船舶为客体。船舶留置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造船合同或修船合同所占有的船舶。
    2023-02-09
    470人看过
  • 留置权和抵押权的区别,定义,特征是什么?
    一、抵押权定义: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的财产变价款并优先受偿的权利。二、抵押权的特征:1、抵押权是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是就抵押物买得的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2、抵押权不移转抵押物的占有。3、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4、抵押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留置权定义: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特征:1、留置权具有从属性。2、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3、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4、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区别:(1)设立的条件不同。留置权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抵押权由当事人自由设定,依双方当事人合意而发生,属于约定
    2024-01-07
    350人看过
  • 留置权设立条件,留置权的内容
    一、留置权设立条件留置权设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外,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二、留置权的内容留置权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占有权置权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法定成立条件,因而,留置权一经成立,留置权人就当然享有继续占有留置物的权利。留置物的占有权是留置权物权性的具体表现。2.收取权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之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权收取。这种孳息收取权系基于留置权效力产生的,而非基于占有的效力。所以,留置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留置权人收取孳息后,对于孳息成立孳息留置权,具有担保作用,可以用于优先抵偿债权。3.使
    2023-06-26
    426人看过
  • 留置权与所有权的特征与权能
    (一)留置权法律特征1、具有物权性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在中国,尽管将留置权规定在债权一节中,但通说认为留置权具有物权性,是一种担保物权。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留置权体;现为一种价值权。当债务人不履行给付义务超过约定期限时,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2、不可分性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不可分性是物权,特别是担保物权的共性。留置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当然具有不可分性。所谓留置权的不可分性,是指留置权的效力就债权的全部及于留置物的全部。债权的分割及部分清偿、留置物的分割等,均不影响留置权的效力。只要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留置权人就可以对留置物的全部行使权利,留置权的不可分性决定于留置权的效用。3
    2023-06-18
    298人看过
  • 适用留置权的合同,留置权的构成要件
    一、适用留置权的合同适用留置权的合同: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3.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4.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5.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6.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二、留置权的构成要件留置权的构成要件: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的取得,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其占有方式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均可。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虽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但在债权尚未届清偿期时,因此时尚不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问题,不发生留置权。只有在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留置债务人的动产。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留置权中的牵连关系则为债权与留置物占有取得之间的关联,即债权与标的物的占有的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三、留置权人的义务有哪些留置权人的义务有:1.留置债务人
    2023-04-25
    267人看过
  • 2024留置权成立的必备条件
    留置权成立的必备条件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留置权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一、必须依照法律明文规定;二、债权人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三、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相关联,否则,债权人将不具有留置权;四、留置权只有在债务人到期后仍不能履行合同时才能实现;五、债权人留置财产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六、留置权人对留置物享有合法占有权。《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九条【留置权适用范围限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2023-12-01
    174人看过
  • 留置权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
    一、留置权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留置权的法律特征是:1.留置权具有从属性。2.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3.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4.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二、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是:1.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2.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3.留置物被他人占有时,不能依据留置权请求返还原物,而只能依据占有权请求返还原物;质物被他人占有时,质权人可依质权请求返还质物。4.留置权因留置物的丧失或因债务人提供相当的担保而消灭;质权因质物丧失,并不能返还时而消灭。三、法律上规定的留置权顺序是什么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指债权人按照合同
    2023-07-19
    59人看过
  • 法定的留置权的特征是什么?
    法定的留置权的特征是什么?所谓留置权,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是留置权人,留置权人留置的财产是留置物。1、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2.留置权可以产生双重效力。3.留置权具有从属性。4.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留置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与债权存在牵连关系。3.债权已届清偿期。4.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它们之间形成主从关系:债权为主权利,留置权为从权利。这种从权利为从物权,而非债权。有人认为留置权为从债权,这是对留置权从属性的误解,无疑否定了留置权物权
    2023-04-18
    250人看过
  • 商事留置权成立的构成要件,行使商事留置权应注意的事项
    一、商事留置权成立的构成要件商事留置权成立的构成要件:1.商事留置权的权利义务主体须为商人主体双方均为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并不适用商事留置权。2.商事留置权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有价证券商事留置权的标的物不应包括不动产。动产转移占有的公示方法为交付,不动产的转移占有必须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3.债务人未履行已到期债务债权已届清偿期,但债务人并未履行债务。4.债权人对债务人动产或有价证券的占有必须是合法占有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或有价证券是商事留置权成立的基本条件之一,只有当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及有价证券,商事留置权才有成立的可能性5.债权及债权人的占有须发生于营业关系中二、行使商事留置权应注意的事项行使商事留置权应注意的事项:1.合法占有。留置的动产应当为债权人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等财产。2.价值相当。如果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则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3.妥善保管。债权人在留
    2023-06-22
    155人看过
  • 留置权是自主占有吗,留置权成立的消极要件是哪些
    一、留置权是自主占有吗留置权不是自主占有的。所谓留置权的占有,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取得事实上的管领、控制和支配。所谓合法占有,是指留置权担保中,债权人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即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债务人依照合同将财产自愿交付债权人。债权人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这是留置权发生的基本前提。所以,留置权并不是自主占有的,而是依法占有的。二、留置权成立的消极要件留置权成立的消极要件如下:1.须留置财产与对方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所为指示不相抵触。留置权系法定担保物权,当事人不得随意设立,但可依当事人合意排除留置权的适用。2.须留置债务人财产不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这是民事活动应遵循的一般原则。3.须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义务不相抵触。如果债权人在合同中的义务即是交付标的物,则债权人不得以债务人不履行义务为由行使留置权,否则与其所承担义务的本旨相违背。留置权取得的消
    2023-05-03
    204人看过
  • 质权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权利质权的成立和对抗要件有哪些
    质权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一)概念质权是指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就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占有动产或权利,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所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二)特征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2.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权利质权(一)可以出质的权利类型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5.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
    2023-04-30
    477人看过
  • 留置权的特征表现为什么呢
    留置权的特征表现为:1、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2、不可分性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3、从属性。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4、债权人动产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5、债权人的债权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有牵连关系。留置权的特征表现为什么呢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n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2022-07-12
    446人看过
  • 留置权要注意什么,留置权不能成立的情形
    一、留置权要注意什么留置权要注意以下几点:1.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应当约定或确定必要的宽限期并通知债务人。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2.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留置的财产数量或价值要适当。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4.尽量不要自行变卖留置物,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二、留置权不能成立的情形留置权不能成立的情形:1.当事人有不得留置的事先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留置债务人的财产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例如对于债务人生活上的必需品,对于债务人定做的身份证、毕业证等,债权人如留置,或会使债务人的生活难以维持,或会使债务人无法工作则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因
    2023-07-02
    6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留置权的设立和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5
      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而且该动产与该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则成立留置权。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 留置权的特征表现为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5
      留置权的特征表现为: 1、物权性,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留置标的物和变价优先受偿; 2、不可分性,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 3、从属性,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
    • 留置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的不同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6
      1.依民法典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民法典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2.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
    • 合同留置权的成立有哪些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2
      根据我国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 的法律特征,留置权的设定,留置权怎样实现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留置权的法律特征留置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留置权具有从属性。 2、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 3、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 4、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二、留置权的设定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的约定,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方可成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留置权应具备的成立要件主要有: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2、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