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的对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3 20:20:43 448 人看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和国务院转发的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年满十六周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决定劳动教养:

(一)危害国家安全情节显著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二)结伙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绑架、爆炸或者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团伙中,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猥亵儿童,聚众淫乱,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非法拘禁,盗窃,诈骗,伪造、倒卖发票,倒卖车票、船票,伪造有价票证,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抢夺,聚众哄抢,敲诈勒索,招摇撞骗,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以及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后五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之一,或者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四)制造恐怖气氛、造成公众心理恐慌、危害公共安全,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者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恶习较深、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五)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或者生活秩序,且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六)教唆他人违法犯罪,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七)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嫖娼,引诱他人卖淫,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秽物品,情节较重,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八)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后又卖淫、嫖娼的;

(九)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经过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

(十)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劳动教养情形的。对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的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可以依法决定劳动教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团伙相关文章
  • 劳动法规范对象:劳动法规范哪些人或组织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但并非所有社会劳动关系均由劳动法调整,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狭义的,一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在我国劳动者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我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用人单位是指使用和管理劳动者并付给其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是什么?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是指劳动法效力,即劳动法适用于哪些人。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我国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各种劳动关系也是都由国家直接调整,无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还是企业工人,都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其就业、工资、福利和退休
    2023-07-07
    293人看过
  • 劳动教养适用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务院劳动教养补充规定》和国务院转发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年满十六周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教养应当依法决定:危害国家安全的情节明显轻微,不足以刑事处罚的在该团伙执行期满后三年内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杀人、罚款、行政拘留、收容和劳动教养等不足以刑事处罚的行为制造恐怖气氛,造成公众心理恐慌,危害公共安全,组织和利用教派、邪教和迷信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强行买卖、欺负市场、称霸一方、徇私舞弊、欺压群众、有严重恶习、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无故闹事、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教学科研秩序或者生活秩序,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教唆他人犯罪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嫖娼、引诱他人卖淫、赌博或者提供赌博物品、制作、复制、出售、出租、传播淫秽物
    2023-05-07
    395人看过
  • 劳动教养的期限
    一、劳动教养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劳动教养期限,根据需要劳动教养的人的违法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动机和危害程度,确定为一至三年。二、劳动教养制度废除时间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三、劳动教养废除原因(一)劳动教养违反宪法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违反宪法规定的法治原则(第5条)和人权保障原则(第33条)。二是直接违反宪法规则。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一款)。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3-06-06
    280人看过
  • 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区别
    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区别如下:1、表现形式不同。劳动资料是指人用以影响和改变劳动对象的一切物质资料的总和,包括生产工具、土地、建筑物、道路、运河、仓库、机器、设备、厂房等。劳动对象是政治学上指在劳动中被采掘和加工的东西,可以是自然界原来就有的如地下矿石,也可以是加工过的原材料如钢材等;2、性质不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属于资本家所有,丧失了生产资料的无产阶级,只有在资本家的支配下,才能与生产资料结合起来进行生产。生产资料成为资本家剥削雇佣劳动的手段,表现为生产资本。劳动对象是动物把自己的劳动加在其上的一切物质资料,而作为社会劳动凝结物的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是物化劳动,只能转移价值,同时也承认非劳动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3、作用不同。劳动对象是生产力中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生产力是在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三者交互作用下形成的。劳动对象的数量、质量和种类对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2023-08-11
    486人看过
  • 服刑对象教养人能结婚吗
    正在服刑或接受劳动教养的人可以结婚。法律规定,结婚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一、阻止别人结婚违法吗阻止别人结婚违法,具体如下: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二、结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结婚法律上的规定是: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3.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三、被起诉期间可以结婚吗被起诉期间可以结婚,结婚登记的法定条件如下:(一)结婚必须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
    2023-02-17
    55人看过
  •  离婚对于劳动教养人员的影响
    根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教养人员有权进行离婚登记。办理登记离婚需要以下手续:1、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3、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因此,劳动教养人员有权进行离婚登记,但需要符合相关手续。劳动教养人员有权进行离婚登记。1.首先,向劳动教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请假或放假回家,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就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登记离婚需要以下手续:1、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3、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2. 离婚登记需要
    2023-08-19
    20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团伙具体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它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体的总称,性质属于恶劣情节型,法律上一般会从重处罚的。... 更多>

    #犯罪团伙
    相关咨询
    • 收容教育和强制劳动的对象和劳动福利的措施是否同于劳动教养的对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一九六一年以来,经党中央、国务院先后批准,各地公安机关对轻微违法犯罪的人和流窜作案嫌疑分子采取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的措施。这两项措施,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强制教育改造违法犯罪分子,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目前执行情况来看,强制劳动的对象和收容审查的对象同劳动教养的对象基本相同,没有实质性的区别。现在决定,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被收容教育期间其工作单位对其工资福利等应如何处理问题。我
    • 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有哪些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8
      生产资料是生产力中物的因素,在任何社会生产中,人们总是借助于生产资料,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出劳动产品。在生产资料中,生产工具起决定性作用,生产工具的发展水平,决定了人类征服、改造自然的广度和深度。生产资料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成为特定生产关系的物质承担者。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中,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不同,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方式不同,因而生产资料也具有不同的性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
    • 劳动合同签订对象有哪些,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应该是谁,什么是劳动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8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象是劳动者,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一般来说,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人员: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②企业、事业
    • 教育金保险购买对象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11
      教育金保险购买事项: 1、先重保障后重教育。很多父母花大量资金为孩子购买教育金保险,却不购买或疏于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这将保险的功能本末倒置。 2、应问清楚豁免条款范围。在购买主险时,应同时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这样一来,万一父母因某些原因无力继续缴纳保费时,对孩子的保障也继续有效。 3、购买教育金保险须小心流动性风险。教育金保险的缺陷在于其流动性较差,而且保费通常比较高,资金一旦投入,需要按合
    • 接受劳动对象应注意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5
      1、某国企是否劳务派遣公司?2、2012年7月解除合同是否双方协商一致?3、与某国企海外部是否签订合同?4、与某国企印尼办事处是否签订合同?5、你在印尼的工作准证申请人PT公司法是否与某国企有合同?6、你在印尼的工作准证等官方登记项目中是否包括类似于中国社保登记的项目?7、居留签证与工作准证登记是否一致?8、相关配合单位(也是国企)是否同意与你签订挂靠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