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以后保证是否仍然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7:55:29 163 人看过

债权转让如果没有通知保证人,则转让对保证人无效,如果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债权人没有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进行转让的,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在保证责任内免责的有哪些?

保证负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责: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货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6.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保证责。

二、哪些情形下保证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下列情形保证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1、恶意串通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对债权问题先行协商,恶意串通意图损害保证人的利益。

2、受欺诈、胁迫签订保证合同。

3、债权私自转让还在保证合同的期限内,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但并未进过保证人的同意,或者是保证合同中约定了债权不能转让,债权人依旧转让的,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4、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合同没有取得保证人同意。

5、合同变更引起债务加重。

6、债权人怠于行使债权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时,债权人并无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债务或者并未找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等债权人怠于行使债权的,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7、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

三、担保合同和担保物权可以转让吗

担保合同和担保物权可以转让,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的除外。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0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债权转让通知书被拒收是否仍然产生法律效果
    一、债权转让通知书被拒收是否仍然产生法律效果债权转让通知书被拒收会产生法律效力。只要债权人证明履行了通知义务,债务人拒收债权转让通知书并不会对转让的效力产生影响。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二、债权转让必须遵守的法定规定是什么债权转让必须遵守的法定规定是:1.存在合法有效的到期债权;2.债权属于根据债权性质、按约定、依法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3.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达成了转让协议;4.以及债权人及时地通知了债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三、债权转让有纠纷的诉讼时
    2023-09-05
    384人看过
  • 抵押物失效后,担保是否仍然有效
    抵押权在抵押物丧失之后便自然消亡,故当抵押物无效时,其伴随产生的抵押担保也将失效。抵押权具有紧密跟随其主债的特性、本质上不可被分离以及具备对物的替代性和优先受偿等性质和特点。担保物权中的物上代位性则充分体现于,当担保物遭受破坏或毁灭并得到诸如赔偿金或保险金等有关款项时,担保物权人有权针对这些代替物,如补偿费或保险金等,来对自己的权益实施保护和维权。若出于意外原因导致担保物消失殆尽,那么抵押人所获取到的赔偿金、补偿费用或者保险金不仅可用来偿还抵押权人的债务,同样亦可用作财产抵押担保的一部分。然而在此情况下,倘若抵押人决定进一步提供抵押担保支持,理应视为是一种新的抵押担保设定方式,并非此前在抵押物上设立的抵押权的延续,原有的抵押权会随着抵押物的消失而不复存在。《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
    2024-07-24
    413人看过
  • 股东股权质押后是否仍然有效?
    对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份甚至可以说代表着公司的控制权,所以这也使得股份持有人往往会拥有我们称作股权的权利,同时因为涉及到分红等财产所以股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的。股权质押只是将股票使用权抵押给银行,并不能改变股东的实际控股地位,只要股东不违约,到期后股权仍会交还给股东。股东股权质押可以做股权变更吗股东股权质押可不可以做股权变更股东依法将股权进行质押的,办理的是质押登记,而质押后的股权是不能转让的,除双方协商同意外,所以未协商同意的不能转让股权不进行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
    2023-07-02
    115人看过
  • 继承权在死亡后是否仍然有效
    一、继承权在死亡后是否仍然有效继承权在死亡后就没有效了。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即转继承。因此,如果继承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么继承人不具有继承权而是产生代为继承,反之,则产生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二、继承权的放弃继承人不想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可以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放弃继承需要出具书面形式的表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023-07-29
    417人看过
  • 房产证在拆迁后是否仍然有效?
    房子拆迁后房屋产权证由拆迁办收回,房屋拆迁后表示相关利权灭失,视同下面第三条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一)申报不实的;(二)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三)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现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名字有用吗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婚前财产各自所有,但房屋权属是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情况确定权利人的,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双方出资但产权证上只有一方姓名,则已经出资但未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将会在房屋的处分、分割中处于不利地位。一旦双方反目对簿公堂,在分割财产时权利就可能得不到保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2023-07-07
    196人看过
  •  旧屋证明是否仍然有效?
    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旧宅基证将不再被使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停止使用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旧宅基证将不再被使用。在此之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停止使用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 村 村 民 房 屋 权 利 保 障农村村民房屋权利保障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涉及到农民的居住权、财
    2023-09-04
    181人看过
  • 工程款债权转让后是否仍具有优先性
    一、工程款债权转让后是否仍具有优先性工程款债权转让后仍具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的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因而其应当享有该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工程款是不是优先债权工程是属于优先的债权,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我国民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2024-01-25
    367人看过
  • 著作权转让后署名权是否仍保留
    经过著作权的合法转让后,作者仍享有保留署名权的权益。署名权是指记录和展示作者身份、于作品上标注署名的法定权益,亦可称之为作者身份权。署名权权利的行使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主动性行使及被动性行使,前者意为在作品中直接署上作者的真实名字或者笔名以示身份,而后者则是选择不公开署名。就涉及到合作创作的作品而言,署名的具体先后顺序应由全体合作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充分的协商与决策。《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
    2024-08-11
    208人看过
  • 取保候审是否在逮捕后仍然有效?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此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但是满足下列条件则在被逮捕后仍然可以取保候审:1、行为人是预备犯或者中止犯;2、行为人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3、行为人所犯的罪是过失犯罪的;4、行为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5、行为人是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6、行为人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7、行为人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8、行为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9、行为人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10、行为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11、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以及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2023-07-09
    298人看过
  • 停保期间医保是否仍然有效?
    不可以。医保的特殊性决定要防范无病不参保,有病才参保的投机行为,所以有如下规定:1.参保后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3个月之后才能够享受医保待遇。2.参保后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停止医疗保险待遇。3.停保3个月以上的,不能续保,要重新参保,重新计算待遇等待期。当月是无法报销的。工伤能用医保卡吗一、工伤能用医保卡吗1、工伤不能用医保卡。工伤的医疗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不属于由医保进行报销的范围,不可以用医保卡承担,但是可以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进行报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医保卡怎么办理医保卡办理办法如下: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
    2023-07-03
    349人看过
  • 将劳动合同转让给其他公司是否仍然有效
    向其他公司转让劳动合同是否仍然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转让给其他单位的,原劳动合同有效,新单位继承并履行。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资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无效劳动合同1。合同主体不合法,即劳动者不具备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或者用人单位不具备有用的人的权利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合同缺少法定的必要条款,或合同条款不合法,通常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或低于法定最低劳动标准。合同形式不合法,即强制合同不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或标准形式4。订立程序不完整,即合同的订立没有履行法律上必要的程序。意思表示不真实,即当事人因欺诈、威胁、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原因,意思表示不真实的;(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以欺诈、威胁、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e
    2023-05-07
    415人看过
  • 工伤复发后,保险待遇是否仍然有效?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医疗费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等均可享受,但--次性伤残补助金、-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不能再享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1、职工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3、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4、确定伤残等级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受该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医疗费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等均可享受,但--次性伤残补助金、-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不能
    2023-07-05
    460人看过
  • 结婚证在老公去世后是否仍然有效?
    丈夫去世后,结婚证自然丧失了其证明婚姻关系的效力,因此,也无需注销结婚证,这时候结婚证也已经失效。因为一方死亡后,在法律上,这名自然人就不再拥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权利能力,不再作为民事主体存在,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就自然终结。但是如果要查询自己的婚姻状况,妻子可以在自己的户口本上查询自己的婚姻状态变为丧偶。四级智力残疾结婚证有效吗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禁婚疾病大致有以下几种: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暂缓结婚的疾病,是指涉及一些指定传染病,以及精神病的发病期间都被禁止结婚的疾病。《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
    2023-06-30
    158人看过
  • 赠与人过世后公证书是否仍然有效
    是有效的。法律规定了赠与合同公证制度,并赋予赠与合同以法律效力,同时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合同公证还应当办理有关过户手续。相关条款还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必须受合同义务的法律约束,不能行使撤销权。赠与合同订立后,赠与人死亡如何处理?赠与合同订立后,赠与人死亡按以下情况处理:1、由遗产管理人或者继承人将赠与物交付给受赠人;2、赠与人因受赠人违法行为死亡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法律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3-07-04
    47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门市进行转让后,原租赁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23
      在商铺租赁关系持续期间,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明确许可,其擅自实施的转租行为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如果承租人未获得出租人的认可,并且拒绝配合转租事宜,那么该行为被视为非法,并且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和支持。这是商铺租户在合同期间内在租赁条件下能否合法实施转租行为的核心问题,而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如果承租人未获得出租人的同意,则转租行为将属于违法行为。
    • 持有居住证是否仍然有效?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26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址发生变动时,需要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具体来说,持有人在变动之日起的7日内,需要携带居住证和变动后的合法居所证明,到现居住地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进行办理。一般情况下,办理手续的时间限制为3天,就可以拿到新的居住证。 在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地址变更手续时,需要使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对居住地址进行变更,并在居住证“居住地址”项目栏登记相应的变更信息。
    • 房屋转让无效抵押权是否仍有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1、买卖房屋无效的,其抵押权一般无效。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从合同无效,对于取得的房产与房款应当予以分别返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
    • 遗嘱公证是否在过期后仍然有效?
      甘肃在线咨询 2025-01-06
      一、如果尚未出现新的公证遗嘱,将先前的公证遗嘱推翻,那么经过公证的遗嘱仍然有效,遗嘱公证不会过期。 二、然而,遗产继承存在一定的保护期限。如果过了法律的保护期限,一旦遗产继承权受到侵害,法律就不再予以保护。遗产继承的时效限制如下: 1. 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如果受遗赠人逾期没有表示,就视为他/她放
    • 独生子女证是否仍然有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28
      根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山西省的夫妻在离异或丧偶后,如果在育龄期内再婚,并且新组合家庭子女数累计超过一个,持证人应当到原发证机关缴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果持证人不遵守这一规定,原发证机关将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社区),同时追回其不应享受的奖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