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以后保证是否仍然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7:55:29 163 人看过

债权转让如果没有通知保证人,则转让对保证人无效,如果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债权人没有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进行转让的,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在保证责任内免责的有哪些?

保证负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责: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货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6.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保证责。

二、哪些情形下保证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下列情形保证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1、恶意串通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对债权问题先行协商,恶意串通意图损害保证人的利益。

2、受欺诈、胁迫签订保证合同。

3、债权私自转让还在保证合同的期限内,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但并未进过保证人的同意,或者是保证合同中约定了债权不能转让,债权人依旧转让的,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4、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合同没有取得保证人同意。

5、合同变更引起债务加重。

6、债权人怠于行使债权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时,债权人并无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债务或者并未找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等债权人怠于行使债权的,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7、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

三、担保合同和担保物权可以转让吗

担保合同和担保物权可以转让,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的除外。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房产证在拆迁后是否仍然有效?
    房子拆迁后房屋产权证由拆迁办收回,房屋拆迁后表示相关利权灭失,视同下面第三条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一)申报不实的;(二)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三)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现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名字有用吗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婚前财产各自所有,但房屋权属是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情况确定权利人的,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双方出资但产权证上只有一方姓名,则已经出资但未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将会在房屋的处分、分割中处于不利地位。一旦双方反目对簿公堂,在分割财产时权利就可能得不到保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2023-07-07
    196人看过
  •  旧屋证明是否仍然有效?
    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旧宅基证将不再被使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停止使用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旧宅基证将不再被使用。在此之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停止使用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 村 村 民 房 屋 权 利 保 障农村村民房屋权利保障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涉及到农民的居住权、财
    2023-09-04
    181人看过
  • 债权人转让债权后,是否仍有权利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债权人转让权利后是否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1、如果是转让全部债权,该债权即由原债务人移转于受让人,转让人丧失债权,债权人不可向债务人主张权力;2、如果是部分转让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享有债权,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力。债权人可以向任何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吗债权人可以向任何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并要求其偿还全部债务,也可以向所有债务人索要不同份额的债务,但分别索要的债务总和不得超过借款金额。债权人只向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的,债务人不能以自己的债务份额为借口不履行还债义务。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的,债务人可以要求他人按照各自的债务份额偿还应当偿还的部分。《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23-07-06
    300人看过
  • 取保候审是否在逮捕后仍然有效?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此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但是满足下列条件则在被逮捕后仍然可以取保候审:1、行为人是预备犯或者中止犯;2、行为人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3、行为人所犯的罪是过失犯罪的;4、行为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5、行为人是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6、行为人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7、行为人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8、行为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9、行为人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10、行为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11、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以及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2023-07-09
    298人看过
  • 停保期间医保是否仍然有效?
    不可以。医保的特殊性决定要防范无病不参保,有病才参保的投机行为,所以有如下规定:1.参保后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3个月之后才能够享受医保待遇。2.参保后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停止医疗保险待遇。3.停保3个月以上的,不能续保,要重新参保,重新计算待遇等待期。当月是无法报销的。工伤能用医保卡吗一、工伤能用医保卡吗1、工伤不能用医保卡。工伤的医疗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不属于由医保进行报销的范围,不可以用医保卡承担,但是可以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进行报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医保卡怎么办理医保卡办理办法如下: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
    2023-07-03
    349人看过
  • 将劳动合同转让给其他公司是否仍然有效
    向其他公司转让劳动合同是否仍然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转让给其他单位的,原劳动合同有效,新单位继承并履行。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资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无效劳动合同1。合同主体不合法,即劳动者不具备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或者用人单位不具备有用的人的权利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合同缺少法定的必要条款,或合同条款不合法,通常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或低于法定最低劳动标准。合同形式不合法,即强制合同不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或标准形式4。订立程序不完整,即合同的订立没有履行法律上必要的程序。意思表示不真实,即当事人因欺诈、威胁、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原因,意思表示不真实的;(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以欺诈、威胁、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e
    2023-05-07
    415人看过
  • 工伤复发后,保险待遇是否仍然有效?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医疗费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等均可享受,但--次性伤残补助金、-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不能再享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1、职工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3、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4、确定伤残等级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受该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医疗费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等均可享受,但--次性伤残补助金、-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不能
    2023-07-05
    460人看过
  •  生前信托:死后是否仍然有效?
    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是本人自愿而非受到威胁、压迫或欺骗而写,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只能写一份,并且必须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如果两份以上遗嘱,则没有法律效益。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嘱应当为其实际需要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立遗嘱人写完遗嘱最好是去做公证,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遗嘱必须是本人自愿而非受到威胁、压迫或欺骗而写,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见证人,并且亲笔写的遗嘱,意思清晰明确遗书上没有涂抹。写明遗嘱内容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只能写一份,如果两份以上是没有法律效益的。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立遗嘱人写完遗嘱最好是去做公正,这样很保险省去以后很多未知的麻烦。扩展资
    2023-09-08
    458人看过
  • 赠与人过世后公证书是否仍然有效
    是有效的。法律规定了赠与合同公证制度,并赋予赠与合同以法律效力,同时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合同公证还应当办理有关过户手续。相关条款还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必须受合同义务的法律约束,不能行使撤销权。赠与合同订立后,赠与人死亡如何处理?赠与合同订立后,赠与人死亡按以下情况处理:1、由遗产管理人或者继承人将赠与物交付给受赠人;2、赠与人因受赠人违法行为死亡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法律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3-07-04
    475人看过
  • 结婚证在老公去世后是否仍然有效?
    丈夫去世后,结婚证自然丧失了其证明婚姻关系的效力,因此,也无需注销结婚证,这时候结婚证也已经失效。因为一方死亡后,在法律上,这名自然人就不再拥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权利能力,不再作为民事主体存在,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就自然终结。但是如果要查询自己的婚姻状况,妻子可以在自己的户口本上查询自己的婚姻状态变为丧偶。四级智力残疾结婚证有效吗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禁婚疾病大致有以下几种: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暂缓结婚的疾病,是指涉及一些指定传染病,以及精神病的发病期间都被禁止结婚的疾病。《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
    2023-06-30
    158人看过
  • 担保人已故,担保是否仍然有效?
    担保人去世后担保失去效力,但是,如果担保人有遗产,其遗产继承人有义务替其承担担保责任,只不过继承人只需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替被继承人承担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担保人可以贷款吗,担保人能否贷款从原则上来说,在做银行贷款担保人期间,担保人是可以申请贷款的。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担保人符合贷款条件就是可以贷款的。但是借款人借出的金额和月供情况也会被记录在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中,当担保人自己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名下担保的债务会被认定为自己的债项,会被银行算在欠债范围里,会影响到担保人的贷款额度。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法院强制执行之后,担保人的征信也会被记上一笔,影响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
    2023-07-08
    352人看过
  • 最近的土地证是否仍然有效?
    一般情况下来说,土地使用证的新旧不影响土地使用证的效力。但前提是,旧的土地使用证上的有效期还没过,一旦过了有效期就需要换证了。另外,旧土地使用证可能在办一些业务的时候会受阻,比如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如抵押登记等需要用新证),旧版的土地使用证需要换新证。什么是土地证土地证是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多数购房者从不关心,也未领到过。其实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土地权属以及变化情况;(二)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变化情况;(三)土地条件。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方土地调查成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2023-07-07
    168人看过
  • 专利保护期满后,专利保护是否仍然有效?
    1、专利保护期届满时,该专利保护是否仍然有效专利保护期届满后,该专利已公开,可供公众使用。专利将为整个社会做出贡献,不再受专利权的保护。这种做法似乎更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科学进步。因此,我国专利法对专利保护期满的处理没有具体规定。专利作为一种核心竞争力,对企业发展或个人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专利制度的建立可以通过保护和使用发明来鼓励发明创造。它必须在发明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平衡。因此,自从申请专利以来,过去10年或20年的保护一直很好。在这段时间里,只要我们尽可能地发挥专利的使用价值,我们就获得了很多II。专利保护范围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者附图可以用来说明权利要求书。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者照片所示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一个国家或地区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家或地区范围内有效。其他
    2023-05-07
    177人看过
  • 国内境外领证是否仍然有效?
    有效公民在国外结婚,原则上应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的除外)。如该国和我国无外交关系或该国不承认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该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非国内化仲裁理论的争论对于非国内仲裁理论,虽然在国际、各国国内立法及仲裁、司法实践中已有反映,但各国学者对这一理论的看法仍存在着严重分歧。赞成这一理论的学者认为:1、当事人选择某一地点作为仲裁地,时常是纯属偶然或出于中立的考虑,并非是想适用该本地的仲裁法。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当事人选择仲裁地时,他们往往并不关心仲裁地的法律适用意义,考虑更多的可能是其他因素,如仲裁裁决的执行、仲裁地的中立地位、仲裁地的交通或通讯便利等。因此依据一个纯属偶然的仲裁地来确定仲裁适用的程序法是没有什么合理性的。国际商会仲裁考查的情况也表明,选择某
    2023-07-17
    47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房屋转让无效抵押权是否仍有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1、买卖房屋无效的,其抵押权一般无效。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从合同无效,对于取得的房产与房款应当予以分别返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
    • 担保合同能否仍然有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6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以口头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不成立。然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保证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然适用于保证合同,因此,当保证人自愿履行口头保证合同所约定的保证义务的,口头保证合同成立
    • 转让债权担保是否继续有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的,担保依然有效。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
    • 保证保险理赔后债权可否转让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0
      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应当将从权利一并转让,受让人在得到权利的同时,也取得与债权人有关的从权利。考虑到有的从权利的设置是针对于债权人自身的,与债权人有不可分离的关系,本条在确立从权利随主权利转让原则的同时,规定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不随主权利的转让而转让。
    • 债权转让转让是否具有诉讼时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自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也就是说,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应债权后3年内主张债权,否则将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