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伤情形有哪些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4:32:51 398 人看过

劳动者工伤情形有:从事本单位日常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工作的;工作环境造成职业病的;工作时间和区域内造成意外伤害的或突发疾病造成死亡的;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伤害的;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的。

一、工伤保险的事故范围的规定有哪些

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二、没有缴社保能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也可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可能构成残疾的,可以向当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职业病;

5、外出时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

6、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在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与配偶、父母、子女往返;

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医疗事故造成工伤,护士可不可以工伤认定

医疗事故不算工伤,工伤的认定标准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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