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能够理解和把握“疑罪从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8 16:09:54 434 人看过

首先,“疑罪从无”原则本来就是一项众所周知的司法原则。作为一项司法原则,“疑罪从无”原则首先来自于“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曾经是在资产阶级启蒙运动中被作为一项思想原则提出来的。

其次,“疑罪从无”原则应当成为一种工作常态。我国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订之前,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疑罪从轻”或“疑罪从挂”的现象,即对于事出有因又查无实据的疑难案件,先从轻处理或挂起来拖着,对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则实行长期关押不予释放。

最后,“疑罪从无”原则能否造就一种崭新的司法环境。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对非法证据排除问题作了很多具体的规定,让法律人为之欢欣鼓舞。

《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0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务分包资质理解和把握
    首先,劳务资质可以承接施工劳务作业,劳务资质是没有等级的,可以做的施工范围主要是施工劳务,比如说,木工作业分包、砌筑作业分包、抹灰作业分包、石制作业分包、油漆作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混凝土作业分包、焊接作业分包、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钣金作业分包、架线作业分包等等。其次,有了劳务资质当然也可以开劳务发票了,比较大型的建筑施工企业,一个工程几千万上亿,税收这块儿都是很大一笔,发愁开票那有一个劳务资质也可以为企业合理避税,办理一个劳务资质只要一两万,价格很低的,这样可以节约很大一笔费用。劳务分包企业资质需要什么资料1、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3、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4、企业章程;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职称证件或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查验原
    2023-07-18
    179人看过
  • 量刑时如何正确把握从重从轻处罚
    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时,如果要从轻处罚的,首先要确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符合的才能从轻处罚。如果要从重处罚的,首先要确定从重处罚的情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符合的才能从重处罚。一、诈骗金额200万左右要判几年诈骗两百万以上的,属于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或、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二、故意杀人罪自首的会怎么判刑?自首属于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构成故意杀人罪,具体如何判刑,首先要考察案件的具体手段、情节、造成的结果等等,再结合案件的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进行综合判断,不可一概而论。一般有自首情节的,说明犯罪人已经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些犯罪情节极其恶劣,造成影响极其严重的故意
    2023-06-29
    161人看过
  • 疑罪为何要从无处理
    刑事诉讼法
    疑罪为何要做从无处理疑罪是指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足,既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其无罪的两难情况。纵观中国法制史,疑罪的处理原则经历了罪疑从神、罪疑从实、罪疑从轻、罪疑从赎、罪疑从赦、疑罪从无的历史演变。新中国成立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审判阶段的疑罪,是指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排除其有重大犯罪嫌疑,审判机关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难以确认的情况。对疑罪如何处理,是刑事审判中不可避免并令人头疼的难题,但作为人民法官必须正确面对。疑罪从无原则是现代刑法“有利于被告人”人权保障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所规定无罪推定原则的派生标准。疑罪从无在审判阶段要求,既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应推定其无罪。确立和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彰显了现代刑事司法的文明
    2023-06-13
    348人看过
  • 关于疑罪从无怎样理解,疑罪从无原则的适用条件
    一、关于疑罪从无怎样理解关于疑罪从无的理解如下:疑罪从无的意思,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二、疑罪从无原则的适用条件疑罪从无原则的适用条件,是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具体是指: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
    2023-06-26
    290人看过
  • 浅议能否从“疑罪从无”到“疑轻从有”
    案例一: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丙做了以下供述和辩解:甲和乙有仇,一天,甲邀约丙教训一下乙,而甲是想致被害人乙于死地,暗藏了一把尖刀。开始,甲和丙对乙进行殴打,丙将乙从后抱住,甲趁机拔出尖刀对乙猛刺。后,乙被刺身亡,而甲也畏罪自杀,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丙定罪处罚。但笔者认为,根据被告人丙的供述辩解,丙显然没有杀死乙的主观故意,丙犯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不具备,而公安机关又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丙的辩解不成立。所以,根据疑轻从有的原则,被告人丙应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对其定罪处罚。案例二: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被告人甲做了以下供述和辩解: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甲为了及时抢救被害人去医院,委托了一位路人向交警队报案,自己则送被害人去医院救治,后被害人因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甲也在医院被交警带回交警队。后因报案的路人没有找到,其是否是受被告人甲委托报的警,无法查证。所以公安机关没有对被告人甲认定为
    2023-04-22
    201人看过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证据标准如何把握?
    1、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应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做到主要犯罪事实清楚,主要证据确实充分,即与犯罪构成要件及主要量刑情节有关的事实清楚;主要犯罪事实有相关证据证实,据以形成链条的证据之间无矛盾或矛盾得以合理排除。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犯罪具体时间、地点及细节无法查清的,可以概括表述,不影响犯罪事实成立。2、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严格把握主要犯罪事实是否查清,主要证据是否充分,证据存在严重缺陷、存在重大矛盾无法排除或者可能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取证情
    2023-02-12
    141人看过
  • 如何把握婚姻诈骗罪
    第一,婚姻诈骗罪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第二,婚姻诈骗罪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第三,婚姻诈骗罪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婚姻诈骗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2023-04-25
    178人看过
  • 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有
    疑罪从无。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一、疑罪从无释义是什么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应当不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作出撤案、不起诉和宣告无罪。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刑事诉讼法对疑罪从无原则在这三个阶段的适用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审判阶段是适用疑罪从无的典型阶段,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享有选择适用疑罪从无的原则的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
    2023-06-28
    293人看过
  • 从疑无罪
    刑事侦查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无罪推定,指任何人在未经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检察院起诉被告人犯罪事实和证据,应当做出无罪排除的行为。一、公诉会被判刑吗?提起公诉不一定会被判刑。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需要进行审查,认为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我国法律规定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经过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
    2023-04-01
    76人看过
  • 疑罪从无的解释方式
    刑事诉讼法
    犯罪从无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真实、不充分,不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撤销、不起诉、宣告无罪。刑事诉讼程序分为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刑事诉讼法对犯罪从无原则在这三个阶段的应用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法:1、审判阶段是适用犯罪从无的典型阶段。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无法成立的无罪判决;2、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有权选择适用犯罪从无原则;3、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诉讼时效抗辩权通俗解释是怎样的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指针对原告的起诉,认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提出的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诉讼时效抗辩权是否专属要看超过诉讼时效期限后,如果
    2023-07-04
    280人看过
  • 如何把握教育和惩处相结合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方面是说要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也要教育他们自觉遵守法律,行政处罚主要是通过对违反行政法义务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惩罚,从而对其本人及其他行政管理相对人产生威慑作用,抑制并预防将来可能的对行政管理秩序的侵害。所以处罚本身具有很强的教育作用:。这种教育作用,一是通过对违法的行政相对人实施处罚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做到以后不再违法,以达到教育目的;二是通过实施行政处罚,以国家强制力所产生的威慑作用对其他行政相对人起到警戒作用,使其悬崖勒马,自觉守法,从而收到预防教育的效果。但是,教育须以处罚为后盾,教育代替不了处罚,对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在给予处罚时予以帮助,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制止、预防违法行为侵害社会的功效。一、行政处罚听证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2023-06-25
    170人看过
  • 从大局着眼正确把握复议范围疑难问题
    复议范围是行政复议工作中经常涉及的一个问题。这既是个法律问题,又与当前的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我们认为,对复议范围的把握,不仅要认真研究和执行《行政复议法》,同时,更要重视研究行政复议在我国社会转型期的作用,从大局的高度,把握和处理复议范围中的疑难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作用。近几年,我们在遇到疑难问题时是这么试着走过来的,但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究竟正确与否还希望得到全国同仁的指导。一、从总体上确立处理疑难问题的指导思想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在理论界和实践中争议颇多。行政复议法对受案范围虽有规定,但与《行政诉讼法》一样,采取列举的方式,不可避免的会存在局限性,在具体操作上很难把握。同时,由于我国处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期,社会矛盾呈高发态势,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法律不可能将所有的问题都事先作出规定。如果不从大局上考虑问题,就可能在具体问题上纠缠不休。在处理疑难问题时,我们从总体上注意把握了以下
    2023-06-06
    304人看过
  • 对于认罪认罚后从宽的把握
    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一般应当大于仅有坦白,或者虽认罪但不认罚的从宽幅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自首、坦白情节,同时认罪认罚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度内给予相对更大的从宽幅度。认罪认罚与自首、坦白不作重复评价。对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特别是初犯、偶犯,从宽幅度可以大一些;罪行较重、人身危险性较大的,以及累犯、再犯,从宽幅度应当从严把握。一、最新《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规定有哪些?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核心的一环是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通过认罪认罚而与检察机关达成一致,签署具结书。这个具结书的效力就是进入审判程序后,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也就是说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的公诉裁量权得以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诉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更加凸显。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2023-03-15
    266人看过
  • 正确理解和把握法定的逮捕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逮捕。根据这条规定,逮捕有三个条件:(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其中“犯罪事实”不是“主要犯罪事实”,更不是“全部犯罪事实”,它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并不要求查清全部犯罪事实的要素和构成。(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种“可能”是弹性的,是不确定判断,是在侦查阶段前期所获取材料的基础上得出的判断,是依照取得的证据并结合犯罪事实、按实体法规定所作出的合理判断。犯罪程度是否达到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是捕与不捕之
    2023-06-02
    45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共危机理解如何把握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6
      安全的高度理解 人们可以理解为国家安全、民族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国际安全、区域安全,还有常见的企业安全等。 公共危机特指一种突发事件,美国学者罗森豪尔特认为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作出关键决策的事件”。危机的生成与演进机制是渐变与突变,从实践上看,危机不可能完全消灭,但通过积极的管理,可以减少危机发生
    • 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司法自由裁量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23
      推荐您阅读《关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法理分析》或许对您有帮助。论文提要:司法自由裁量权要求法官不仅要忠于法律,而且要善于运用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创造性地执行法律,然而长期以来在严格规则与自由裁量权之间存在着博弈,各种观点此消彼长。本文从法理学的角度,认真思考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法理基础,探讨了自由裁量权的法理价值,以及立足于中国现状对未来法官如何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出了建议。一、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两种观点主张法
    • 如何认识到疑罪从无?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9
      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诉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的法律原则。
    • 疑罪为何要从无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23
      因为疑罪从无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而对于证明当事人构成犯罪的证据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如果对于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或犯罪事实存疑的,就无法达到确实、充分的
    • 何谓疑罪从无?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1
      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诉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的法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