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征地如何维权拆迁征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2 02:02:21 496 人看过

一、违法征地如何维权拆迁征收

1、裁决请求的内容规定:裁决可针对年产值补偿、倍数补偿及附着物补偿进行申请;如对任一项存在争议,即可引发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2、裁决申请流程:首先,申请人须向市、县政府提交协调请求,同时详细阐述其认为补偿过低的事实依据。

若协调无果或自申请之日起60天内未获回应,则需向批准征收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提出裁决申请。

最后,若对裁决结果不满,应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天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在3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国务院裁决情况除外。

3、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应为征地相关方或利益相关者,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申请人既可是法人亦或是自然人,具体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等。

4、协调与裁决的主管机构: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由批准征地的政府负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大部门。

具体协调、裁决事务的执行机构因地而异,部分省份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另一些省份则由政府法制机构负责。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人民警察法》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养子征地拆迁有补偿吗

1、关于征地公告发布后出生儿童能否获得拆迁补偿,具体依据需参照当地政策规范。

全国未设统一标准。

2、涉及到对在征地公告公布后出生儿童予以相应补偿问题时,村集体应召集全体村民共议决议。

3、多数地区补偿安置的协议方通常为户口登记在被征用土地集体经济组织且具备参与该组织分配资格的长期居住农业人口。

截至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收协议签署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已出生人口皆有权享受安置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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