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过谁作出决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4:55:43 413 人看过

1、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证券法》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2、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什么同意

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定。股东对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五条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決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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