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受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9:42:49 86 人看过

一、行政许可--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受理指南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在各种活动中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运行和其它防治污染的有关情况,以及排放污染物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申报的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主要是为使环境保护部门掌握本地区的环境污染状况和变化情况,以及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基本依据。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环境管理的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环境保护的决策、管理和其他各项法律制度的实施。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二、排污申报登记范围

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排污申报登记的范围和对象为辖区内所有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放射性等污染的工业企业、商业机构、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党政群体、公用事业单位、部队等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或科研)活动的所有排污者。

三、排污申报登记办理程序

1.正常申报

排污者必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环境监察机构申报下一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等情况,并提供与污染排放有关的资料。排污者申报下一年度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应当以本年度污染物排放实际情况和下一年度生产计划所需排放污染物情况为依据。

2.新、扩、改申报

新建、扩建项目,应在项目试生产前3个月内向环境监察机构办理试生产期间的申报手续。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办理正常生产申报登记手续。

3.变更申报

当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强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污染处理设施、排污口监控装置要作重大变化时,应在改变后3日内履行变更手续。

4.建筑施工申报

建制镇以上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

未按以上规定时限要求按时申报的,视为拒报,并依法处置。

申报登记填报要求

1.申报表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后报县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在收到排污申报登记表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核决定,并将其中1份返回排污者。

2.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

3.必须用钢笔、签字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涂改后必须盖章有效。

4.排污单位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作为征收排污费、发放排污许可证、环境统计等项环境管理制度的执法与管理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7: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排污申报相关文章
  • [排污申报受理]
    排污申报
    需要以下材料: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2、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3、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用水情况单复印件5、燃料检测单复印件6、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的计算说明7、有关的原辐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8、当年新增排放口说明9、其它需要补充的材料具体办理方式:您可以直接在网上下载空表,也可以到开发区投资服务大厅建设窗口索取,填写完后,携带上述材料到开发区投资服务大厅建设窗口办理。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82296529FAX:0451-82300232邮寄:南岗区长江路368号B区建设窗口邮编:150090申报条件: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保验收合格后的30日内办理;已投产(现有)的排污单位,每年12月15日前按年度申报。办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94年8月13日2、《排污申报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10号令1992年10月
    2023-06-06
    334人看过
  • 什么是排放申报登记制度
    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制度是由一系列法律法规组成的规则体系,污染者通过这些法规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其污染物排放和防治情况,并接受监督管理。是排污申报登记的合法化。该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污染物排放和污染防治的准确信息,为其他方面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该制度的基本要求是:排污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其排污设施、处理设施以及正常运行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提供污染防治的有关技术资料;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报告。对不执行本制度、拒报或者虚报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05-07
    222人看过
  • 排污申报登记违法如何处理
    一、拒报违法行为每年1月15日前未申报本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污情况的视为拒报;新、改、扩建项目未在试生产前3个月内办理排污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建筑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前未办理排污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排放强度需要做重大改变,未在变更前15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排污发生了紧急重大改变,未在改变后3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未按环保部门规定的其他申报登记时限申报的视为拒报。二、谎报违法行为认定在上报的排污申报登记表中故意填报与事实不符的数据或文字的视为谎报;在排污申报登记过程中,故意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资料的视为谎报。三、违法行为处理对拒报或谎报水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违法行为,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或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报或谎报大气污染
    2023-05-01
    95人看过
  • 排污申报登记什么内容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其他环境保护法对此也作了规定。通过排污申报登记,可以使环境保护部门对其辖区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污染状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从而为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的确定提供依据,同时也有助于发现污染隐患,以便采取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的主要内容有:(1)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和处理设施;(2)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3)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发生重大改变的情况;(4)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写明超标的原因及限期治理措施;(5)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须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申报登记的单位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提交《
    2023-05-01
    262人看过
  • 排污许可制度将出台水污染排放实施总量控制
    即使达到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企业,也不能无限制地向水体排放污染——环保部正在草拟《排污许可证条例》,去年年底已经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在对工业废水排放浓度控制的基础上,实施总量控制。环保部有关人士透露,上述《排污许可证条例》同时也在有关地方选取了企业进行试点;快则今年年底、最晚在明年,这一水污染控制新规将以国务院立法的形式出台。以前我们对工业废水排放只有浓度限定,而无总量控制,现在要把两者相结合。环保部科技司的人士6月26日对本报记者表示。巨大的环保压力,是环保部酝酿并起草《排污许可证条例》的直接动因。2006年,我国工业行业排放的工业废水达208亿吨,COD(化学需氧量)462万吨,是典型的排放大户。以造纸行业为例,国内吨纸和吨浆的废水排放标准分别为60吨和220吨,均为国际先进水平的五倍左右;吨浆COD排放的标准,是国际行业水准的8倍,给环境保护带来巨大的考验。另一方面,我们的法律法
    2023-04-24
    183人看过
  • 排污申报登记违法行为有哪些
    拒报申请登记行为视为违法行为如下:每年1月15日前未申报本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污情况的视为拒报;新、改、扩建项目未在试生产前3个月内办理排污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建筑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前未办理排污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排放强度需要做重大改变,未在变更前15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排污发生了紧急重大改变,未在改变后3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未按环保部门规定的其他申报登记时限申报的视为拒报。
    2023-05-01
    247人看过
换一批
#环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排污申报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环保部门申报企业的排放污染物信息的行为。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主要是为使环境保护部门掌握本地区的环境污染状况和变化情况,以及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基本依据。... 更多>

    #排污申报
    相关咨询
    • 排污许可制度第46条的内容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3
      排污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原核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
    • 土地登记能登记行政许可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登记不适用行政许可证,适用行政确认。土地登记证书是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书面文件,证明持有人享有一定面积的土地使用权,是确认持有人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 房产登记登记和行政许可登记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7-05
      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上一部分写到,行政许可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房屋登记和行政许可的登记有什么区别呢?房产登记是一种行政行为,但究竟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确认,理论上也有争议。《行政许可法》早期的征求意见稿曾将之规定为行政许可行为,为立法机关所否定,房屋登记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行政确认,它的功能是对房屋产权的确认、公示与管理,房屋登记不能决定房屋的产权归属,而是房屋产权归属决
    • 办理排污许可证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24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2、提交申请报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排放口标准化验收材料、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 三、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发给排污许可证。
    • 怎样申请排污许可证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08
      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 2、审批部门对收到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依法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即时告知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2)不属于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