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实施细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7:20:48 181 人看过

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定义

高龄老人津贴是指我市每月给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的生活照料津贴。

二、发放对象

具有深圳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

三、发放标准

以年龄段划分为3个档次标准:

(一)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

(二)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300元;

(三)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500元。

四、申请程序

高龄老人津贴须经申请、审批后发放。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老人可自愿申请政府高龄老人津贴。可在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前1个月起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敬老院原五保老人可委托敬老院工作人员代为申请。申请时填写《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申请表》1份(见附表1),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A4纸复印件,并验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委托近亲属或其他工作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还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动不便或有特殊情况的老人,也可约工作人员上门申请。

(二)社区工作站受理核实。社区工作站收到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核实。社区工作站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或适当形式的公示等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对证明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签署调查意见上报街道办事处,若需跨省(市)调查核实的,可适当顺延上报时间。

(三)街道办事处审核上报。街道办事处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街道派出所核实有关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区老龄办审批。

(四)区老龄办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以批准核实时间为准发放津贴。

五、变更和终止

(一)原享受百岁老人营养补贴的,由社区工作站凭原申报资料(申请表格、户口簿复印件)转为发放高龄老人津贴,与新申请者一并填入发放明细表、汇总表。80岁以上老人在年满90周岁和100周岁前一个月,可向其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提出变更发放津贴标准,填报《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变更报告书》(见附表2),社区工作站于收到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核实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在收件的5个工作日内审查,报区老龄办审批。

(二)享受津贴的老人户籍迁出本辖区的次月或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无法联系之日起满一年的停止发放津贴。社区工作站应于查证此事的10个工作日内将《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终止报告书》(见附表3)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在5个工作日内报区老龄办,区老龄办从批准次月起停止发放津贴。因上述原因停止发放津贴的人员再度迁入本辖区或再度出现,可以重新申请高龄老人津贴,从重新申请核准的次月起发放津贴。

(三)享受津贴的高龄老人去世后,近亲属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老人去世情况告知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也可自行调查核实,社区工作站应于查证此事的10个工作日内将《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终止报告书》,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在5个工作日内报区老龄办,区老龄办从批准次月起停止发放津贴。

六、发放方式

(一)建立月报、季报制度。社区工作站每月10日前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表4)上报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明细表汇总后,于当月15日前上报区老龄办。区老龄办每季度要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汇总表》(本区新增、变更、注销情况,见附表5)报市老龄办备案。

(二)区老龄办每年10月要列出下年度本区高龄老人津贴所需资金的预算报区财政局。高龄老人津贴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每月20日前由街道办事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以高龄老人姓名开户的银行账号。因特殊原因不便于开户领取津贴的老人,可由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上门办理手续后,领取现金。

七、监督管理

(一)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老人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享受高龄老人津贴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高龄老人津贴待遇的人员,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要每半年复审一次,复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纠正,尤其要对申报人是否健在予以核实。

(三)享受津贴的老人每年9月或在约定的时间到社区工作站(行动不便者可预约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上门)按手印确认领取津贴,逾期没有办理确认手续者,从次年1月开始停发津贴。

(四)街道办事处须保证高龄老人津贴专款专用,按月发放到高龄老人的专用账户中。

(五)高龄老人津贴应全额用于高龄老人本人,赡养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占用和挪用,不得虚报高龄老人的人数,不得瞒报或迟报去世老人情况,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从事高龄老人津贴审批和发放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追回高龄老人津贴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符合享受高龄老人津贴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拒不签署同意享受高龄老人津贴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署同意意见的;

2.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故意拖欠高龄老人津贴的;

3.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非法手段,骗取高龄老人津贴的。

(七)市老龄办每年聘请专业社会组织对高龄老年津贴项目进行评估,改进服务。

八、附则

(一)细则实施公布后,2011年第二、三季度批准的人员可从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发,补发最早自2011年1月起计算。细则实施公布后第四季度开始申请人员不再补发,按细则第四条第四款规定执行。

(二)相关表格可在社区工作站领取,或登录深圳市民政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zmz.sz.gov.cn,老龄服务)。

(三)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四)本实施细则由深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8日 1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漳州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在哪办理
    一:漳州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在哪办理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大道2199号社会事务办二118号1号窗口二:漳州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的设定依据厦门市集美区老龄办、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细则》的通知(集老龄办[2016]16号文件)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和高龄老年人生活质量,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湿度普惠型发展,使老年人在改革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根据《厦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统一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厦老龄委[2016]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一、发放对象具有集美区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二、发放标准以年龄段划分为3个档次标准:(一)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二)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三)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1100元。三、发放程序(一)社区(村)统一核实申报。由社区(村)根据户
    2023-05-24
    206人看过
  • 深圳生育津贴发放规定
    1、计发标准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工资(指缴费工资基数项目)停发。生育津贴以本人当年(或上月)生育保险个人缴费月工资基数除以30,作为一日应计发的生育津贴,按对应享有的天数一次性计发。(1)生育顺产的为90日,晚育的增加60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2)妊娠4个月以上引产或死胎的,为42日;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的为15日至30日。2、支付(申领)办法(1)生育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2)参保职工应于分娩、或流、引产出院后的次月,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一卡一证一册”或生育证、书面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单位停发工资证明(女职工计划内流、引产的应同时持所在单位签发的《青岛市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等材料,按社会保险工作管理权限,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3)社会保险经
    2023-04-03
    107人看过
  • 高温津贴的实施细节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其实是针对劳动者因为在高温环境下工作,而额外消耗劳动的补偿。山东省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根据安监总局办公厅通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山东省的发放时间为6-9月,其中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为20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为140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3-07-11
    424人看过
  • 深圳商改住新政实施细则
    一、深圳商改住新政实施细则深圳商改住新政实施细则是:商业、办公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销售,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二、住宅房和商品房有哪些区别住宅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1.商住房是指那些既可以用作店面,又可以用来居住,部分楼层作为店面,部分楼层作为住房的,产权归属同一人的住房。2.商住房的最高使用年限为50年,而住宅房的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到期后均可通过缴纳相关费用续期使用。3.住宅房可以解决屋主的户口问题,而商住房不可以。4.商住房的水电费用一般高于住宅房,例如普通住宅房的水费为3.8元一吨,商住房则会达到7元一吨。5.商住房一般居住密度较大,大多为公寓式住宅,比如可
    2023-04-30
    296人看过
  •  高龄补贴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与相关说明
    本文介绍了关于高龄津贴发放的原则和标准。发放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公开公平公正、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原则,同时应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高龄津贴的发放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确保“保障对象由当地政府管理,保障资金按级别分配”的理念。同时,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原则。高龄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 标 题 : 关 于 高 龄 津 贴 发 放 的 规 定高龄津贴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年迈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然而,对于高龄津贴的发放
    2023-09-04
    472人看过
  • 关于印发《深圳市土地收购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国房〔2007〕628号为加强土地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加大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根据《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土地收购实施细则》,现予印发施行。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二○○七年十一月八日深圳市土地收购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土地储备机构实施的土地收购。第三条权利人拟转让其土地使用权的,可以向市土地储备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收购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三)合法的房地产权利证明复印件(核原件);(四)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市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核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核查结果。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启动收购程序:(一)土地使用权权属明确,且无查封、
    2023-06-10
    469人看过
  • 厦门市集美区高龄老人津贴发放什么时间办
    一:厦门市集美区高龄老人津贴发放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厦门市集美区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的设定依据厦门市集美区老龄办、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细则》的通知(集老龄办[2016]16号文件)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和高龄老年人生活质量,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湿度普惠型发展,使老年人在改革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根据《厦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统一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厦老龄委[2016]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一、发放对象具有集美区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二、发放标准以年龄段划分为3个档次标准:(一)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二)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
    2023-05-24
    273人看过
  •  深圳人才中心档案接收实施细则
    为了保证毕业生的就业,深圳市规定了一些基本条件,包括保持身体健康、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如果毕业生符合这些基本条件,他们可以委托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接收。接收的条件包括: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2、深圳市院校毕业生;3、深圳市生源毕业生。1.保持身体健康;2.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委托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接收: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2、深圳市院校毕业生;3、深圳市生源毕业生。 毕业生的档案接收条件根据我国《档案法》的规定,毕业生的档案接收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毕业院校应接收毕业生档案;2. 毕业院校应将毕业生档案转交国家教育部
    2023-08-19
    394人看过
  • 2022年昆明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消费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22〕10号)的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在2022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及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者予以补贴。补贴方式照所缴纳契税额的50%给予补贴,领取补贴后,如发生登记备案合同注销的,需先退回补贴。申请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2、购房商品房合同完成网签备案。3、缴纳商品房购房契税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4、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和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在2022年7月1日(含)至10月31日(含)期间。申领流程(一)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
    2023-04-03
    232人看过
  • 龙岩市新罗区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的流程怎么走
    一、龙岩市新罗区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的流程怎么走1、申请与受理,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2、审查与决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作出许可决定二、龙岩市新罗区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的办理材料1、老年高龄津贴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件3、一寸彩照(3张)4、农商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5、身份证原件(供核验)6、委托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7、受委托人(即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供核验)三、龙岩市新罗区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2、《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老年人高龄津贴
    2023-05-24
    400人看过
  • 合肥市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有哪些
    为合肥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按月发放高龄津贴。80-99周岁高龄津贴,区(含开发区,下同)为每人每月50元,县(市)按当地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执行。区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2:1比例分担,县(市)所需资金由县(市)财政承担,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10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00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三)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1.高龄津贴。为合肥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按月发放高龄津贴。80-99周岁高龄津贴,区(含开发区,下同)为每人每月50元,县(市)按当地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执行。区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2:1比例分担,县(市)所需资金由县(市)财政承担,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10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00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2.养老服务补贴合肥市市区户籍的7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空巢(无子女)老人和90周岁及以上
    2023-05-05
    116人看过
  •  2018年天津市汽车报废补贴实施细则
    2018年天津车辆报废补贴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对于不同类型车辆的报废,每辆车可获得不同的补贴金额,如重型卡车、中型卡车、轻型卡车、微型卡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不含汽车)、微型客车(不含汽车)、1.35升以上排量轿车、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车和专用作业车等。2018年天津车辆报废补贴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对于报废重型卡车,每辆车可获得18000元的补贴;2.对于报废中型卡车,每辆车可获得11000元的补贴;3.对于报废轻型卡车,每辆车可获得9000元的补贴;4.对于报废微型卡车,每辆车可获得6000元的补贴;5.对于报废大型客车,每辆车可获得18000元的补贴;6.对于报废中型客车,每辆车可获得11000元的补贴;7.对于报废小型客车(不含汽车),每辆车可获得7000元的补贴;8.对于报废微型客车(不含汽车),每辆车可获得5000元的补贴;9.对于报废1.35升以上排
    2023-09-02
    244人看过
  • 天津养老金调整实施细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整方案如下:(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8元。(二)挂钩调整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0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基本养老金。(三)适当倾斜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安置到企业工作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
    2023-07-04
    149人看过
  • 集美区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集美区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法律依据是什么厦门市集美区老龄办、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细则》的通知(集老龄办[2016]16号文件)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和高龄老年人生活质量,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湿度普惠型发展,使老年人在改革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根据《厦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统一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厦老龄委[2016]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一、发放对象具有集美区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二、发放标准以年龄段划分为3个档次标准:(一)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二)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三)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1100元。三、发放程序(一)社区(村)统一核实申报。由社区(村)根据户籍资料,在每月5日前通知下月满80周岁的户籍老人提交身份证、户口页及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2023-05-19
    15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深圳生育津贴发放多久到账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1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 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28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其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并将受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证书、、注册估价师注册证、执业登记牌等复印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现场公示。评估费用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房屋征收评估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未规定的,市估价行业组织可以制定相关收费指引进行引导。
    • 山东省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8
      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 1.问:我省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工作成立了哪些机构?具体职责是什么? 答:按照《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我省成立了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工作领导机构,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信访局、省委维稳办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厅)。主要任务是把握工作进度,指导和协调我省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工作。各
    • 2020年深圳市高温补贴什么时候实施?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9
      2017深圳市高温补贴规定发放标准为按月领取:每人每月150元。按日领取:每人每天 6.9元。 1.对于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是对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但劳动者因事假、旷工、休假等未提供劳动的,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2.对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及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实际从事高温
    • 深圳70岁高龄老人享受哪些补贴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现在国家规定8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到国家高龄补贴。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至2009年,中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0多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为了解决这部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问题,中国民政部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2011年7月4日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宣布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全面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