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在下班后买夜餐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这是属于她的个人时间还是下班路途时间,将直接影响到是否能认定为工伤。2月23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法院综合考虑下班行为与其时间、路线以及目的之间存在合乎逻辑的联系,判决应予认定工伤。
2008年5月4日21时50分,刚刚结束加班的沈阳某电子有限公司员工张某到厂外小卖部买当晚夜餐和次日早餐等食品返回途中,走到苏家屯区雪莲街加工厂路口南街时,被机动车撞倒,造成重伤。
2008年9月27日,张某向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局于2008年11月13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该公司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9年2月8日维持工伤认定决定。
该公司再次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该公司认为,张某到厂外小卖部买当晚夜餐行为属于下班后自己的自由活动时间,不属于下班路途中,所以不应认定为工伤。一审法院驳回了沈阳某电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公司又提出上诉。
市法院认为,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的原因多种多样,在法律条文规定较为笼统、原则的情况下,工伤认定应依保护劳动者利益的立法原旨正确理解适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界定“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在上下班的通常时间内和合理路线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是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的合理延伸,是职工从事本职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上下班行为与其时间、路线以及目的之间存在合乎逻辑的联系,应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做出合理认定。
本案中,张某事发当日21时36分打卡下班后,就近外出购买夜餐及次日早餐,21时50分返回宿舍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造成重伤。沈阳某电子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不提供早餐及加班后夜餐的事实并无异议。张某自备夜餐及早餐的行为是保障正常工作的必须,亦未超过常规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故其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予认定工伤。市法院于近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夜餐导致职工受伤,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
444人看过
-
下夜班的事故是工伤吗
321人看过
-
员工聚餐后受伤属工伤吗
120人看过
-
下班后帮忙推车受伤,属于工伤
212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下班后受伤是否符合条件?
452人看过
-
下班后因私回单位受伤不能认定工伤
292人看过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
职工去值夜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职工去值夜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6职工去值夜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职工去值夜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都属于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
-
-
有关夜间加班受伤算工伤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
-
下班后做早餐,因而受伤了,算不算工伤,如何申请认定是否构成工伤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1根据法律规定,上下班前后从事预备或收尾工作过程中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该工人应当申请工伤认定。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构成工伤。 (1),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是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向所在单位或者单位注册地劳动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病例等医疗证据即可。如果单位拒绝申请和认定,那么可以直接向单位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 (2),工伤理赔和赔偿问题。 如果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