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土地确权对农民的实际效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9:53:18 335 人看过

土地确权明确了“还权赋能”的核心理念,不但要把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户使用权、经营权还给农民,而且要把由此派生出来的转让权,也还给农民,并赋予农民产权以更为全面和多样的权能。

最关键的是能贷款。以前咱农民贷款很不方便,因为没有可以认定的抵押物,只能用联保等方式,而且贷款额度也不大。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确权有什么规定

土地确权的规定有:土地确权是指确认某一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行为,土地确权发生的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土地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城市市区的土地仍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9: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探讨农村土地流转的策略和实践
    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有以下七种。1、出租:土地流转以收取租金;2、转包:转给别人承包;3、转让:荒地等可转让;4、互换:与别人交换土地使用权;5、抵押:将荒地抵押获取贷款;6、继承:死亡后由家属继承;7、入股: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承包的荒地等农村土地可入股。土地转包合同不超过三十年,能种植畜牧渔林生产。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农村土地流转,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土地流转受让方以转包、出租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再流转的,应当经原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流转备案手续。企业或个人等经营者与村集体签订非家庭承包或流转合同的,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私自进行流转;如需进行流转,土地经营者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确权确利和确权确股土地的,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并进行公示。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经民主决策后报乡(镇)人
    2023-06-30
    195人看过
  • 宅基地归属问题的实际探讨
    宅基地也就是土地使用权,是和房屋产权联系在一起的,是不能和房屋产权分离的,房屋产权是按法律登记的权利主体为所有权人的,房屋和宅基地的权利人应以村委会批准的建房人以及在房屋管理及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所有人为所有权人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谁1.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2款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则更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2.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农村居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不能申请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出卖、
    2023-07-02
    34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及对策探讨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09-05-24【摘要】近几年,由于国家免除农业税且逐年增加对农业的支持和补贴,使农地的预期收益增加,也使得农村土地纠纷呈多发态势。本文对土地纠纷的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历史考察后指出,目前农村土地纠纷的原因在于新旧矛盾的积累、经济转轨时期土地法律、法规的频繁调整以及现行土地制度与传统习俗的背离。解决土地纠纷的方法是依靠市场逐步调整和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制度。【关键词】土地纠纷土地承包法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近几年,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补贴力度逐年加大,这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民增收和粮食生产的稳定。由于惠农政策落实的依据是农地,因此围绕农地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从表面来看,这些问题和矛盾是由国家利农政策的实施引起的,可从历史的角度考察,农村土地纠纷有深层次的原因。一、农村土地纠纷的几种类型1、无地少地农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纠纷这一类型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2023-06-28
    8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到底有哪些实际好处?
    一、知道了自己到底有多少土地以前承包地块面积不准,边界线也不是很明确,因为土地产生的纠纷特别多,有的都是邻里乡亲的,因为你多占我一根垄,我多种你一根垄的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多伤和气。确权后就解决了这一问题,对于你地块的具体位置、大小、坐标都有详细记载,并且还有地块示意图,非常好理解。二、让土地真正属于农民虽然土地属于国家的,但是确权后咱农民拥有承包权、经营权,这和是自家的土地没啥区别,无非是不能买卖。这土地一确权就等于让农民真正当上了土地的主人,这样咱就放心了。三、放心的流转、承包多赚钱现在种地赚钱少,很多人都出去打工,土地也没时间种,但是没有确权,还不敢流转,怕万一别人种上了不还回来咋办,所以宁可放着撂荒。确权之后,给土地打上了身份证,明确规定是你的,怎么流转都不怕,一证在手就是证据,还怕把你土地占喽?四、抵押贷款咱农民都知道一点,贷款太费劲了,咱也没啥值钱的抵押物,五户联保贷款的钱
    2023-06-02
    148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到底有哪些实际好处
    什么是土地确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证据依据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合法占有还是非法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土地确权的基本方法?①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②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③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
    2023-05-05
    232人看过
  • 农民对土地确权常见误解
    误解一:耕种地块只要经确权实测完,就应确到个人名下。由于敦化市地处吉林省东部山区,国有林业企业所属的国有性质土地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集体性质土地,长期以来犬牙交错并行存在,没有明确的界限,双方在使用土(林)地资源过程中矛盾屡见不鲜,农户超出本村行政区域到邻近国有林业企业(林场)开垦耕地历史由来已久,甚至有的已经签入农户的三十年土地承包合同内。国有林业企业执行清收林地、退耕还林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与稳定耕地红线、保护粮食生产形成了你进我退的局面。在确权实测过程中,部分农户认为这类地也应确权到自己名下,此类地块应是确权内业处理及相关部门确认的重点。误解二:确权外业测量完毕后,很快就可以拿到确权证书。很多农民在测量地块时就询问何时可以拿到相应证书,然而从入户调查人口信息、承包地块信息的采集到实测地块信息的采集,再到农户信息的三次确认公示,都是一个复杂的信息处理过程,需要较长时间反复核实确认。应在
    2023-02-12
    48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土地确权对农民的好处?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5-30
      土地确权其实确定的是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说白了就是农村土地是集体的,土地生产经营权是农民个人的,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这次土地确权明确了“还权赋能”的核心理念,不但要把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户使用权、经营权还给农民,而且要把由此派生出来的转让权,也还给农民,并赋予农民产权以更为全面和多样的权能。最关键的是能贷款。以前咱农民贷款很不方便,因为没有可以认定的抵押物,只能用联保等方式,而且贷款额度
    • 农村土地确权对外有效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2
      没有。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
    • 农村土地的实际使用权归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农民土地确权的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4
      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所在的集体共有。农民只具有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农民个人不可能将土地所有权确权归个人所有。
    • 怎样对非农民承包土地确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30
      农民土地承包权,谁承包的,就发给谁;农民承包地土地,经过土地流转,是谁在实际经营,就发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