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底商是什么房产证,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8 19:07:13 186 人看过

房产证抵押后需三周左右的时间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到建委进行抵押登记;建委出具他项权证,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不领房产证可以暂时不交契税,法律上如何认定

不领房产证不可以暂时不交契税。契税应在购房者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购房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进行交纳,不交契税房地产登记部门无法核发产权登记证书,并将产生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18: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有关商品房住宅保修期的规定是什么?
    一、建设部发布的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低于下列期限:(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2)、屋面防水3年;(3)、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5)、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7)、管道堵塞2个月;(8)、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9)、卫生洁具1年;(10)、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11)、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二、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发布执行)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26日发布执行
    2023-04-22
    396人看过
  • 非住宅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是什么
    一、非住宅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是什么在劳动者患病或者未能以公允理由产生的工作损伤治疗过程之中,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支付其病假薪酬或者疾病救助费用,但是,这些病假薪酬或者疾病救助费用可以酌情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但无论如何都要保证不低于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其次,长期休病假的员工在诊疗期满之后,如果其能够再次胜任原先的工作岗位,那么则应继续履行劳动合约;若医疗期满之后仍旧无法胜任原先的工作,亦无法适应由单位额外安排的别的工作,这时,我们应该根据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及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综合评估其劳动能力;若评估结果显示为一至四级别,那么该员工须自愿放弃就业机会,结束劳动关系,并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而造成的退休离职手续,享受适当的退休生活和社会保险待遇;再者,如果结果显示为五到十个等级,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务关系,并按照规范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医疗补贴
    2024-04-20
    169人看过
  • 什么是住房融资?房企融资最新规定
    集资建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负责的制度的一种住房。职工个人可根据房价、信贷、建材供应、税收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贡献给予部分减免。募集资金建设的房屋,按照出资比例确定权属。如果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他就拥有全部产权,如果个人按部分出资,他就拥有部分产权。一是不能随意买卖集资房。首先要看出卖人(业主)是否基本拥有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单位是否有特殊限制。取得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外销售许可后,方可对外销售。如果集资房的产权已经全部转让给职工,可以买卖,出卖人需要比商品房多支付1%的土地出让金。(因为原来的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现在需要转入划拨土地)。这样,购房者就将商品房买了之后。如果产权尚未完全转移给职工,职工需要与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该产权,否则不能转移所有权。为解决内部职工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将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用于建设房地产,并将从内部职
    2023-05-31
    444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住宅和商住两用房
    第一,土地使用年限不同。商住两用房土地使用年限为通常为50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第二,产权性质不同。是商住两用房还是商品住宅在产权证上会有明确的标注。通过房产证可以明确地区分二者。第三,购买政策不同。购买商品住宅在限购城市中是有限制的,而且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贷款政策也有所不同(首套房首付三成以上,二套房首付六成以上,利率上浮10%),三套以上不能申请贷款。如果家庭名下已有两套住宅,将被禁止购买第三套住宅。而商住两用房不受限购政策的影响,不论购买几套商住两用房,贷款要求都是首付50%以上,利率上浮10%。第四,相关费用不同。商品住宅的水、电、煤气费相比商住两用房要低很多,另外,商住两用房的物业管理费相比普通住宅也更高一些。
    2023-05-02
    140人看过
  • 商住房产权到期处理的最新方法是什么?
    产权年限到期后有两种方式:一是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二是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期满以后,国家有权利收回土地,而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这里就存在着国家土地所有权与个人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矛盾。具体的解决之道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偿。商住房产权年份有多少住宅用房是指供家庭或者个人使用的房屋,住宅用房的产权年份是70年;商业用地产权是指供商业使用的房产,还可以是旅游或者娱乐使用,这种商业用对产权的年份是40年;其次是工业用地,是指为工业所使用的的土地,以及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领域的用地产权都是50年的产权年份。《中华人
    2023-07-07
    74人看过
  • 最新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最新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第十四章居住权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二、居住权具体是指哪些权利?第一
    2023-06-01
    342人看过
  • 住房补贴免缴个税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1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通知》规定:一、受雇于我国境内企业的外籍个人(不包括香港澳门居民个人),因家庭等原因居住在香港、澳门,每个工作日往返于内地与香港、澳门等地区,由此境内企业(包括其关联企业)给予在香港或澳门住房、伙食、洗衣、搬迁等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的补贴,凡能提供有效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以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0号]第二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二、第一条所述外籍个人就其在香港或澳门进行语言培训、子女教育而取得的费用补贴,凡能提供有效支出凭证等材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为合理的部分,
    2023-05-03
    201人看过
  • 什么是住宅房
    土地使用权
    住宅又称为住房、宅院,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住宅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住宅房契税计算公式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税率幅度(3%-5%)各地不一样.计税依据一般是成交价格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因此,契税应由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缴纳,且税率等政策对商品房、二手房“一视同仁”。房屋契税计算方法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说道税率具体是多少,国家根据购买的房屋类型不同,所定下的税率也是不一样的,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房屋契税税率。1、第一次购房契税税率第一次购房契税减半征收标准:个人第一次购买普通住宅契税的税率为3%,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即按
    2023-08-17
    182人看过
  • 北京住宅土地新规是什么
    一、北京住宅土地新规的内容是什么1、住宅用地和商办将分开单独供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重磅消息,为了加强区域功能的统筹,提升居住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水平,今后北京将在土地入市时把住宅用地及商办用地分开单独供应。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了解到,今后北京不再供应F1和F2类用地,均将结合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在土地入市前把住宅及商办建筑分开单独布局。2、据介绍,此举一方面是根据北京城市新总规里提出的“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科学配置资源要素,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着力治理’大城市病’”“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等具体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回应和解决群众的呼声,提升群众的满足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此前北京一些地块为混合用地,大型的商业办公建筑和住宅混合布局在一个地块中。不少居民提出,在实际生活中,混在一起的商业、办公建筑影响休息;办公人员及车辆的出入,也会出现扰民和堵车等纠纷。3、按照新总规的要求,城市
    2023-05-28
    307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区别
    商品房与住宅房之间存在以下差异:首先,在性质层面,商品房是商品化的交易方式,其在房地产市场被视为一种交换品,依据市场价格进行销售。买卖双方之间往往存在议价与博弈,且所有交易均受到国家规范的经济环境约束。相比之下,住宅房仅承担提供人类居住这一基本需求的职责,国家有权根据相关政策将其划分为多个类别,例如常见的普通住宅、高档住宅、多层住宅及高层住宅等等。其次,两者在产权期限方面亦有所不同。鉴于商住房仅享有50年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延期。然而,纯住宅房则拥有长达70年的所有权,只需支付相应费用便可实现土地使用权期限的自动延续。第三,在所有权归属上,商品房的交易属于国家政策规定范围之内,交易结果既可能为外销商品房,也可能是内销商品房。依据商品房售出后所发挥的作用,可进一步细分为居住型及其他非居住性用途,使得商品房的应用范畴相对较广。而作为住宅用途为主的住宅房,其主要功能便
    2024-08-10
    59人看过
  • 商品房和住宅的缺点是什么
    1。这意味着,即使周边地区有很好的教育资源,孩子也不能就近上学,因为他们搬不进去;2。过去50年的产权属于商业地产,政策是开征房产税,每年按购房价格的0.84%征收房产税。但是,这篇文章现在还没有实现,所以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很难说未来的政策方向。如果住宅楼要开始增加,商住楼的房产税估计要征收。3。销售时交易税很高。转让商业地产权属需要缴纳各种税费。个人所得税是强制性的(不同于5年期条件下的住宅免征),契税按3%征收。这也是商住楼价格始终低于住宅楼的原因之一。购买时没有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宅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但商住楼却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4。物业、水电、公共维修基金的成本较高。由于商住用房的水电价格实行商业用电标准,相对高于普通生活用电价格;物业费较少受到政府部门的限制;公共维修资金也在共有部分与商户平分。由于上述原因,商品住宅在日常生活中的成本较高;5年、40年或50年的产权。一般来
    2023-05-02
    132人看过
  • 有房产证的房屋拆迁怎么补偿,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有房产证的房屋拆迁可以按照房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补偿,依法支付房屋补偿费、房屋装修费、房屋拆迁安置费、房屋拆迁搬迁费、房屋拆迁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夫妻房产证改名字流程,最新的规定是什么夫妻房产证改名字流程:如全款购买则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申请即可;如贷款购买则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后双方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2023-12-26
    322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最新规定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乃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尚在建设过程中即先行预售予购买人,由购买人预先支付部分定金或者购房款项之行为。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之际,应重点审视与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需确认开发商是否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其次,需关注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是否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明确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期;最后,务必核实开发商是否已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未获取该证则国家法律禁止其进行预售活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
    2024-07-28
    189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最新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能缴纳保证金,从而在客观上不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第二,监视居住作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即符合逮捕条件,具备5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由此,监视居住替代逮捕措施的主要依据有三个方面:一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的因素,实行羁押违背人道主义原则;二是基于案件的特殊性,采取监视居住有利于诉讼的顺利进行;三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实行监视居住。第一个方面体现对有特殊
    2023-03-16
    11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住宅底商是做什么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26
      是房屋所有权证,购房者可以通过交易获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依法占有购房者、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证明书。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证书。房主证明书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子。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根据我国目前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 住宅法律定义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5-02-06
      住宅建筑是指按照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标准建造的供人居住的房屋。其特点如下: 1. 未采用高档的建筑装修。 2. 未安装空气调节系统。 根据最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那么,法律上普通住宅的定义是什么?
    • 购买商住房要注意什么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09
      法律分析 商住房购买的注意事项是:商住房一般不能落户,无法实现迁入户口的目的;商住房首付比例高,贷款年限短;商住房产权40年,属于商业用地;商住房水电物业费生活成本高;商住房转让契税高;商住房面积小、密度大,居住环境问题多。
    • 商业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25
      1、0.1为了加强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管理,维护商品住宅所有权人与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明确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制定本规程。 1、0.3本规程是北京市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专项标准,商品住宅质量保修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规程的规定。
    • 住改商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2
      住改商最新规定如下: 1,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在实践中有做法是按照多数来确定有利害关系业主的意见。 2,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不予支持,故必须达到所有的利害关系业主均同意的情况下,业主才能进行“住改商”。 一旦发生邻居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