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申请怎么办?
1、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的。
《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这就是说,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除了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外,行政复议机关都应当予以受理。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有:
(1)申请人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和有立法权的市级政府制定的规章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2)申请人对不是由具体行政行为附带出来的抽象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就是说,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中,没有侵犯了自身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只有抽象行政行为,这不在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之内;
(3)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4)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5)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除了上述五类情况外,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都必须受理,否则就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行政复议机关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
《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根据这一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接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后,经审查认为应当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必须在五日内及时转送,并告知申请人。否则,就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根据这一规定,除了情况比较复杂的案件外,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比较复杂的复议案件,如一些土地、矿藏、森林、山岭等自然资源确权的复议案件,因为纠纷由来已久,情况复杂,复议机关调查取证的难度比较大,因而办理案件所需时间较长。
对于这类案件,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的时间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即行政复议机关最迟应当在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果行政复议机关超过法定的六十日、九十日的办案期限,没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即为不作为的违法失职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类法律在制定初期就考虑到了我国的实际情况,所以行政机关对符合这类法律进行的处罚,不做复议流程的办理。
-
不同类型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221人看过
-
不予仲裁的案件有哪些类型
158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申请主体有哪些类型
84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定类型有哪些规定?
421人看过
-
行政复议必须前置的案件有哪几种具体类型
472人看过
-
适用于先予执行的类型案件有哪些?
236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行政处罚类型有哪些行政处罚种类西藏在线咨询 2021-04-13(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国家各个行政单位的职责不一样,所以,各不同行政单位对于行政处罚的立案审查时间都不同,但是,对于工商局立案审查的时间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工商局不予立案,应该告知投诉人不立案的原因。
-
复议前置的案件有哪些类型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9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工伤保险案件(《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
-
不予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会受理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
-
行政复议会受理不予处罚的案件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0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如下:公安部《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公通字[2007]1号)十一、关于被侵害人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强制案件类型和类型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41、当事人就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的类型。 2、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