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8:30:57
178 人看过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公告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公告建设部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31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27-2005,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4、2.0.7、3.2.6、3.3.4(4)、4.1.1、4.2.3(3)、4.3.3、4.7.2、6.0.5、6.0.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8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二月五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建设部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451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产品标准《建筑外墙用腻子》的公告
202人看过
-
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标准
275人看过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93人看过
-
建设部、文化部、教育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234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的公告
11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业设施建设标准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08农业设施用地建设标准: (一)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方式。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 7),按农用地管理。 兴建农业设施的,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行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
-
因建设或擅建、占用环境卫生设施和其附属设施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0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其整洁、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封闭和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因建设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县(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并提交拆除方案,经批准后按先建后拆、拆一建一的原则,重建环境卫生设施。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500
-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30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环保、国土、水利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合理确定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并制定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按照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建设时序,优先安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建或者已建但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年度改造计划进行改造,提高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
-
破坏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依据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6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其整洁、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封闭和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因建设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县(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并提交拆除方案,经批准后按先建后拆、拆一建一的原则,重建环境卫生设施。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