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农业设施建设标准

农业设施建设标准

2023-10-08 14:2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0-08回复

专业分析:

农业设施用地建设标准: (一)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方式。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 7),按农用地管理。 兴建农业设施的,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行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 (二)合理控制设施农业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各省(区、市)农业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农业有关标准、本地区设施农业发展类型和特点,本着从严控制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减少对耕地占用与破坏的原则,对设施建设标准做出指导性规定,对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科学制定用地标准。 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进行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3%以内,但最多不超过2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应严格控制,省级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不高于上述规定限额的具体标准。 (三)严格把握设施农用地范围。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因设施农业项目发展需要,申请按建设用地使用土地的,可按建设用地管理,并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四)引导设施农业合理选址。各地要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发展。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也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耕地建设能用设施是可以的。设施农业用地的备案首先需要签订用地协议,由农业用地主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地申请,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设施农业用地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其次,设施农业用地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将用地协议与农业设施建设方案,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备案后,要定期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设施农业用地可以用在非农建设,但应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手续。如果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由国务院批准,但是在已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的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律师普法更多>>
  • 设施农业用地可以用在非农建设吗
    设施农业用地可以用在非农建设吗

    设施农业用地可以用在非农建设,但是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业用地转非农建设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

    2020.03.05 205
  • 农业附属设施用房可建设内容
    农业附属设施用房可建设内容

    农业设施用地建设标准: 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方式。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按农用地管理。 兴建农业设施的,经营者应拟定设施

    2020.10.30 640
  • 设施农业用地补偿标准
    设施农业用地补偿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乡村道路、农村能源和电网、农产品仓储和流通、渔港、草原围栏、动植物原种良种基地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020.07.03 602
专业问答更多>>
  • 关于拟定农业设施用地建设标准

    农业设施用地建设标准:(一)明确设施农地管理方式。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不同,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op210-2007),按农用地管理

    2021-10-27 15,340
  • 农业中的生产设施建设和附属设施建设的区别

    155号文件是针对设施农业生产的规范性文件,文中所称设施主要是设施农业项目中按照正常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

    2022-10-24 15,340
  •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哪些?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包括: (1)农田水利建设,如防洪、防涝、引水、灌溉等设施建设; (2)农产品流通重点设施建设,商品粮棉生产基地,用材林生产基础和防护林建设; (3)农业教育、科研、技术推广和气象

    2022-10-26 15,340
  • 在耕地建设农业设施可以吗?

    在耕地建设能用设施是可以的。设施农业用地的备案首先需要签订用地协议,由农业用地主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地申请,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设施农业用地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

    2021-12-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 01:03
    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行为人故意破坏铁轨、桥梁、马路、机场、隧道、航道、标志或者是进行其它的破坏活动,足以导致火车、汽车、航空器、飞机、电车、船只发生倾覆、破坏的危险,或者是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对于本罪

    939 2022.04.17
  • 破坏交通设施罪立案标准 00:57
    破坏交通设施罪立案标准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行为人破坏轨道、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导致了足以使得火车、汽车、电车等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破坏交通设施是危险犯,不要求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而只要有足以使得火车、

    1,569 2022.04.17
  • 破坏交通设施罪最新立案标准 01:10
    破坏交通设施罪最新立案标准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我国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其中一种罪名。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破坏了轨道、隧道、公路、灯塔、标志或者其他的交通设施,能够造成了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等发生倾覆、毁灭的危险,足以威胁到不特定的多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就构

    1,248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