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大队与派出所的区别:1,治安大队是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行为人作出治安行政处罚,而必须以公安机关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2,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单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违法人实施500元以下的行政罚款;对于500元以上的罚款及拘留等,须以公安机关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3,治安大队,是公安部门为了维持一方的社会安定、地方平安、居民安宁、社会动态、户籍管理、户口审批、人口统计而设立的专业队伍。治安大队一般由公安局主要领导直接主管。4,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中国,派出所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权限,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
&&&治安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
治安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行政拘留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3、适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决定,司法警察执行,交公安机关有关场所看管;行政拘留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四条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范围包括:(一)责任区工作;(二)户籍室工作;(三)值班、备勤;(四)案(事)件处理;(五)巡逻;(六)治安检查;(七)特定勤务。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执法执勤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按规定着制式警服,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执行责任区工作、案(事)件处理、巡逻、治安检查等工作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携带枪支、警棍、警绳、手铐、警笛、对讲机等警用装备(二)值班时,应当按照规定携带警械和枪支。(三)备勤时,应当将警械、枪支放置在安全且随时可以取用的地方。执勤车辆内应当配备防弹(防刺)背心、头盔、盾牌、警戒带及救生圈、灭火器等物品。
-
派出所和交警大队哪个级别高
304人看过
-
派出所和保安公司区别
405人看过
-
派出所与刑警中队区别
185人看过
-
刑警队长和派出所所长谁大?
364人看过
-
一级派出所和二级派出所区别
395人看过
-
派出所的警察和公安局的警察区别
343人看过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 更多>
-
你好,问一下针对于治安大队和派出所的区别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4-09-13治安大队与派出所的区别: 1、治安大队是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行为人作出治安行政处罚,而必须以公安机关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 2、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单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违法人实施500元以下的行政罚款;对于500元以上的罚款及拘留等,须以公安机关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 3、治安大队,是公安部门为了维持一方的社会安定、地方平安、居民安宁、社会动态、户籍管理、户口审批、人口统计而
-
派出机构和派出所的区别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01派出机关是一级政府根据业务管理的需要和管辖区域授权的代表机关。比如我国省政府下设的行政公署。派出机关不构成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其权力是委派机关的延伸,因此是派出一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分支机关。[1] 派出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管辖的某一地区设立的管理具体事务的代表机构。主要包括:(1)行政公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2)街道办事处、市辖区、无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3)区公所。县人民政府派出机
-
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及特警大队的管辖范围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9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及特警大队属于县级公安机关同一层级的机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其中,特警大队属于选设机构。《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二、机构设置(一)执法勤务机构设置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国内安
-
-
派出所打人和打架的区别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