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附加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3:00:26 113 人看过

一、信用证附加条件

1.单据需符合法律要求,不涉及反洗钱,反恐怖等等。

2.当单据存在不符点时,按照600的规定,开证行应该独立的做出接受或拒收单据。一般银行的正确做法是拒收单据,但这时受益人也不用太紧张,因为开证行做拒收这个动作只是在免除自己的付款责任。开证行在拒收单据的同时,会向申请人提示单据,如果申请人接受不符点,这时开证行面临一个选择,是放单还是等候受益人指示,银行为了便于操作,会选择让申请人付款然后放单。

从理论上讲,开证行拒收单据后,应该等受益人的下一步指示,开证行为了避免日后受益人做出非放单的指示,特地说了一堆话,免除自己的放单责任,就是说,他这么做是符合600精神的,并且不承担责任的。

二、信用证有效期过了怎么办

1、只要客户信誉良好肯定能付款收货,那么可以正常给银行交单。有最迟装货期不符点这样一点的扣费。因为LC过期,已经不具有效力,客户是完全有理由拒付的,这时就要看客户的信誉。受益人银行将单据邮寄给开证行,开证行得到开证申请人付款后放单。

2、让开证申请人展期,把最迟装货期以及有效期都改延长了。注意谈好,改证费有谁来承担。

3、LC过期作废,双方协商改成TT的付款方式。这时开证申请人的开证费就浪费了,而且他的保证金也要看各地银行的不同,退回有不同的期限要求。有些银行会要求LC有效期过一个月或者三个月后解冻保证金,所以开证申请人很可能就不愿意给你改成TT即期。但是有的银行会要求受益人银行给开证行电文写明双方同意将付款方式由LC改成TT,这样保证金会尽快解冻而不用等三个月,总之要看各地不同银行的规定。

三、信用证风险与防范

信用证风险防范是指企业在运用信用证过程中,对其使用信用证存在的一些可预知的风险采取的一些相应的规避和减少风险的措施.

信用证欺诈大致可分为六种:出口商谋划的信用证欺诈、进口商谋划的信用证欺诈、银行谋划的欺诈、出口商和船东合谋的信用证欺诈、开证申请人和出口商合谋的信用证欺诈以及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合谋的信用证欺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

1、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或者其他第三方串通提交假单据,而没有真实的基础交易。

2、受益人未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基本无价值。

3、受益人伪造单据或者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

4、其他利用单据进行信用证欺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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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6日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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