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可以算劳动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00:40:14 148 人看过

聘用合同算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者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专业、专长者,为专职或者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

一、哪些行为会导致签署的合同失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

根据法律划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法律划定的鉴证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也就是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治理部分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不能作为衡量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二、违反实习协议,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习协议规定违约金是没有法律支持的。同意你实习是学校的要求和企业的同意,双方虽然都签了字,但关于实习协议有违约金的内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国家只是对劳动合同是否有违约金做了原则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需要约定违约金,什么情况下不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都规定得非常清楚。

实习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

1、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而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和《经济法》调整的范畴。

2、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不存在这种隶属关系。

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保用品;劳务合同没有这方面规定。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双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合同,劳动者加入用工单位,就应承担某一项工作,遵守单位的内部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按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有关法律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实习合同则不同,它一般是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约定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期间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实习的目的在于教学,让学生接触社会、实践理论知识。

三、中学门卫聘用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中学门卫聘用合同是需要坚定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建立劳动关系,这样的一种劳动关系的建立,实际上就是通过书面的劳动合同的方式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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