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用人单位招用下岗职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我市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支付工资报酬,并保障其应享有的各项待遇。
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的下岗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取得的月工资报酬,市内四区不低于400元。其中,社会公益性单位支付下岗职工月工资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经劳动部门审核后,由市劳动局按市政府要求实施就业补助。其他地区由县(市)、区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保税区管委会参照当地最低工资保障线自定,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用人单位没有能力及时支付职工合法报酬的,不得招用新职工。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招收的下岗职工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第七条劳动、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工资管理的监控指导。对企业应逐步实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制度,为用人单位和下岗职工提供合理的工资价位标准,定期公布。
第八条劳动、人事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监督检查,对于克扣和无故拖欠下岗职工工资的,应责令其支付应付的工资报酬,并给予工资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金和按相当于支付下岗职工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1倍支付赔偿金。
第九条本规定由市劳动、人事部门按其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下岗职工再就业可行之路
161人看过
-
下岗职工再就业资金管理的办法
253人看过
-
加强就业服务工作,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
149人看过
-
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措施
196人看过
-
再就业的下岗职工工伤赔偿困惑
120人看过
-
法律对下岗职工的安置及再就业有何规定
390人看过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 更多>
-
新规定2016年最新下岗再就业职工是多少岁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6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因工致残,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经医
-
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51、对中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就业实体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适销对路、符合贷款条件,有关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 2、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个人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或者下岗职工人数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企业自其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免征营业税。 3、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劳
-
帮助下岗大龄职工就业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1帮助下岗大龄职工就业1、凡已与企业签订至法定退休年龄留职协议自谋职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大龄下岗职工,可以申请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1)签订留职协议时,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2)现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由于本人离异、丧偶、家庭成员病、残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3)本人有再就业能力和求职要求,并服从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2、符合条件的大龄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
-
如何促进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t1、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提高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能力。t2、推动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为下岗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再就业服务。t3、落实国家有关税收和小额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t4、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力市场管理,防止乱收费,切实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t5、发展第三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下岗职工创造
-
下岗职工再就业发生工伤谁担责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05下岗职工再就业发生工伤的责任是: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