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劳动争议仲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8 14:41:13 343 人看过

一、如何确认劳动争议仲裁

在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若未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满足以下几种情况之一,那么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首先,雇佣双方必须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主体资格要求,其次,雇主机构需对劳动者实施严格的劳动力调配和管理,劳动者也应当接受雇主单位的劳动薪资待遇,并且按照雇主单位的指令进行有偿性劳动活动。

最后,劳动者为雇主单位付出的劳动成果必须是该企业业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那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确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以下几种凭证来进行判断:第一种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者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第二种是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的记录,第三种是雇主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第四种是劳动者填写的雇主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录记录,第五种是考勤记录,第六种是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如何防止转移财产

倘若债务人存在转移、变卖或者藏匿与其所涉诉讼相关财产之可能性,那么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照本院的职权,可以采取查封、冻结以及要求提供担保等措施。

对于被保全的财产属于生产资料的情况,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为了避免债务人通过各种手段转移、隐藏其财产,利害关系人有权在提起诉讼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

若利害关系人选择在起诉之后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这将导致其合法权益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

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人民法院将予以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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