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内的拆迁分为拆除一座房屋并赔偿一定金额,或者拆除两座房屋并赔偿更高金额。产权调换拆迁时,一般采取1:1.2拆迁平方或者非单元式楼房安置单元式楼房,或者在非单元式楼房1:1实行货币补偿拆迁人按照拆迁房屋的金额,向被拆迁人支付货币进行补偿。拆迁人的拆迁补偿方式主要取决于拆迁房屋的类型。
在成都市内的拆迁中,大致会进行拆除一座房屋并赔偿一定金额,或者拆除两座房屋并赔偿更高金额。
关于产权调换拆迁平房或者非单元式楼房安置单元式楼房,一般采取1:1.2拆迁平方或者非单元式楼房继续安置平房。或者在非单元式楼房1:1实行货币补偿拆迁人按照拆迁房屋的金额,向被拆迁人支付货币进行补偿。公民可以根据自己房屋的类型自行衡量。
房屋拆迁安置方案
根据我国《拆迁法》的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方案应当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合法、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并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告。拆迁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拆迁范围、拆迁对象、拆迁方式、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根据拆迁安置方案,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进行合理的补偿,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拆迁人应当优先安排被拆迁人居住区,优先安排符合环保、节能等要求的建设用地。
同时,拆迁安置方案也应当明确拆迁的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权益。拆迁人应当为被拆迁人提供过渡住房,并明确过渡期限。
拆迁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应当遵守拆迁法的规定,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拆迁安置方案违反拆迁法的规定,拆迁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拆迁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拆迁人、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拆迁人应当遵守拆迁法规定,制定合理、公平、公开的拆迁安置方案,并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告。拆迁安置方案应当明确拆迁的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权益。拆迁人应当优先安排被拆迁人居住区,优先安排符合环保、节能等要求的建设用地。拆迁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应当遵守拆迁法的规定,拆迁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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