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9:33:32 469 人看过

在下列情况下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1、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2、一方有重婚行为;

3、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

4、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5、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到底要怎样确定,这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它不像财产损害那样可以通过一定的标准来确定,这就使得它的确定具有很大的任意性。

虽然我们不可以对离婚精神损害有一个统一的指标,但是我们可以大概地确立一些概算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让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在具体实践中有一个大概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这六个因素具体运用到婚姻家庭领域,审理法官的一般做法是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些因素来确定过错方的赔偿金额。在审理案件中,法官重点考察过错方实施行为的多寡、时间的长短、手段的恶劣程度、公开度以及对过错方的精神控制程度、对受害人肉体所造成的伤害程度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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