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育保险结算办法是如何结算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9:41:09 382 人看过

一、社会生育保险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二、社会生育保险应该怎么结算

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

三、社会生育保险的办理

(一)申报缴费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二)保险待遇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生育保险结算表怎么填写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是一式二份,财务、生育保险科各一份,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因此,关于生育保险结算表的填写按照表格的内容进行如实填写就可以了,大家需要填写仔细。一、生育保险的申报条件和材料1、申报条件(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
    2023-03-01
    111人看过
  • 洛阳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办理材料
    职工或者其委托人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手续,需提交下列材料:1、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2、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4、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5、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温馨提示:失业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携带本人失业证明材料。注:由受委托人代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受委托人为用人单位的,还需提交用人单位证明和经办人员的身份证。
    2023-05-10
    210人看过
  • 洛阳生育保险直接结算的范围
    (一)参保人员直接结算的范围在市本级及城市区社会保险中心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市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其经治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洛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凡符合我市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在市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应在其经治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符合洛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失业人员和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仍按原办法执行。(二)实行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与范围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范围是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备收治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资格的医疗机构。
    2023-05-29
    317人看过
  • 乌鲁木齐生育保险结算可直接刷社保卡
    [导读]:乌鲁木齐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在街道办“激活”社保卡,生育期间所有符合报销规定的费用可直接在医院刷卡支付了,此项政策更体现了对参保职工隐私的尊重。今后,乌鲁木齐市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只要在街道办激活社保卡,生育期间所有符合报销规定的费用可直接在医院刷卡支付了。一孕妇产后在医院住院部楼道散步,活动活动久未运动的身体。这一切得益于乌鲁木齐市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生育保险新结算方式——生育保险网络结算。而在此之前,参保职工必须在生育后,先将报销单据上交单位,再由单位到社保机构报销后,才能从单位领取报销的生育保险费和生育津贴。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处相关负责人27日介绍说。该负责人提醒,为了您早些受益,参加生育保险即将生育的女职工及配偶无劳动收入的男职工,请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激活社保卡,即办理生育保险备案手续。社保卡被激活后,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
    2023-06-07
    288人看过
  • 南京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结算方法
    参保职工如何进行费用结算1、门诊产前检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是指从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住院分娩前所需相关检查费、化验费。2、分娩医疗费用分娩医疗费用指因顺产(包括手法助产)、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宫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30%,
    2023-05-29
    60人看过
  • 医保结算了还能报生育险吗
    医保结算了之后是不能再去报销生育医疗费的,但依法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一、早产生育险少一个月怎么报销生育保险的报销情况和待遇如下:1、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二、社保基数调整后没有补缴是否会影响生育险社保基数调整后没有补缴不会影响生育险。生育保险只要累计缴纳满10-12个月在报销时不出现断缴就可以正常享受。生育保险是通
    2023-03-28
    394人看过
  • 参保人员外地生育费用如何结算
    一、范围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女参保人员:(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二)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二、所需材料(一)《生育保险联系单》原件;(二)生育住院医疗费原始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原件;(三)女参保人员医保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四)女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需附加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五)出院记录原件;(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受理地点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四、受理时限每月1-7日,11日至月底法定工作日。五、办结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天可予办结。六、政策依据(一)《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苏府[2006]158号);(二)《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办法》(苏人保办[2010]21号);(三)《关于贯彻(社会保险法)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通知》(苏人保规[2011]25号)
    2023-05-04
    223人看过
  • 辽宁省生育保险住院结算标准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1.正常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2300元(含产前检查费)。2.难产及剖宫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200元(含产前检查费)。难产包括:臀位牵引术、产钳助产术、胎头吸引术。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增加300元。剖宫产术中遇其它手术,如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分别增加500元。生育保险住院结算标准正常分娩在二级医院的原结算标准为1000元,现调整为1700元;三级医院的原结算标准为1500,现调整为2600。难产(侧切、产钳、胎头吸引等)在二级医院的原结算标准为1400元,现调整为2000元;三级医院的原结算标准为1600元,现调整为2900元。引产在二级医院的原结算标准为1500,现调整为2000元;三级医院的原结算标准为1800元,现调整为2900元。剖宫产在二级医院的原结算标准为2200元,现调整为
    2023-05-31
    377人看过
  • 南京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的规定是怎样的
    2008年6月1日起,南京市实施新的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根据新出台的《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生育保险费用结算范围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产前检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持《南京市社会保障卡》到本人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和结算。女职工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后,门诊产前检查费用自建卡(册)起至孕24周(含24周)内的费用为400元、孕24周后至住院分娩前的费用为600元,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算;达到或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算。女职工顺产(包括手法助产)、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的住院费用结算标准(含分娩当次住院时发生常见并发症费用)为:三级医院顺产2600元,助娩产3000元,剖宫产4200元;二级医院依次为2200元、2500元和3700元;
    2023-03-01
    481人看过
  • 日照参保职工生育保险怎么结算
    一、生育医疗费直接结算根据《通知》要求,生育医疗费结算将一改过往需要自己垫付然后带着相关证件到人社部门报销的方式,女职工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时,生育医疗费定额(目前顺产费用1200元、剖宫产费用2500元)包干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超额部分由职工自行结算。因生育引起并发症时,其并发症医疗费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行结算。女职工因生育与并发症同时发生住院时,生育医疗费与并发症医疗费不重复享受;同时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行结算。参保职工在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低于规定定额包干标准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将差额部分发给生育职工。二、生育保险待遇资格认定参保单位生育女职工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
    2023-05-30
    204人看过
  • 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在哪儿拿
    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程序:(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一、生育保险如何报销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主要如下:1、女职工怀孕、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男方应向用人单位申请,然后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批准后,必须出具医疗证明;3、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应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提交相关证件,然后办理待遇结算;4、最后,工作人员受理批准后,开始支
    2023-03-16
    340人看过
  • 上海生育保险金如何计算,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上海生育保险金如何计算?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按上面计算,一般正常生产,就是3000元;缴费基数按上一年的社保来看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
    2023-05-05
    475人看过
  • 汕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标准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项目常规项目:产检、尿常规、血常规、血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测、HIV筛查、B超、胎心监测、心电图。备查项目:15-20周妊娠中期非整倍体母体血清学筛查、丙型肝炎抗体测定、血红蛋白电泳试验、抗D滴度检查(Rh阴性者)、阴道分泌物检查、甲状腺功能筛查、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宫颈分泌物检测沙眼衣原体。汕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标准
    2023-05-10
    226人看过
  • 石家庄生育保险医疗费怎么结算?
    生育保险医疗费怎么结算?职工生育医疗费按照规定在协议医疗机构出院即时结算,生育医疗费中应由个人负担的,由本人现金结算,应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协议医疗机构记账结算;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但因生育证信息不匹配等原因不能即时结算的,先由本人全额现金垫付,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协议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相关信息应及时上传至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按结算办法与协议医疗机构结算。未经批准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常驻外地女职工生育及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应到本人驻地选择一所有产科的基本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医疗费申报手续。职工配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应在当地乡镇及以上医院就医,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由职工所在单位为其办理医疗费申报手续。女职工因特殊原因需到非统筹区生育的,应凭生育证、夫妻双方户
    2023-05-29
    16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女职工生育保险的结算办法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生育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系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发生费用的方式。目前,国际上采用的结算办法有: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等。青岛市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采取的办法是女职工到定点医院生育,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实行定额结算。这种结算办法的主要步骤是: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卫生部门指定医院共同核定早孕诊断、中孕检查和早、中、晚孕不同方式
    • 参加生育保险如何办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请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1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编辑本段]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
    • 生育保险能否办理结算申请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8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编辑本段]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
    • 怎么结算生育保险费用?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30
      期间的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月缴费基数计,由基金支付。 (1)顺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2)难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
    • 刚缴满一年的生育保险如何办理医疗费结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说是未满一年,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就可以我的情况,8月生:去年8月开始缴费,今年7月生,问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