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能同时享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8:34:28 89 人看过

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

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

对此问题世界各国有四种处理模式:

第一,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

第二,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损害赔偿,但劳动者个人需交纳高额保险费;

第三,受害人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民事损害赔偿;

第四,民事损害赔偿与保险待遇实行差额互补。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相对于民事损害赔偿而言,工伤保险具有特殊的优点: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并且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

民事侵权考虑受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失,实行过失相抵,即根据受害人过失程度相应减少赔偿数额。此外,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充分救济;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分散了赔偿责任,有利于企业摆脱高额赔付造成的困境,避免因行业风险过大导致竞争不利;工伤保险还有利于劳资关系和谐,避免劳资冲突和纠纷。

鉴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用人单位通过缴纳保险费的方式承担责任,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有利。因此,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工伤事故赔偿与民事损害赔偿
    从工伤保险立法的历史沿革来看,工伤保险最早起源于民事侵权赔偿制度,工伤保险责任是为了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机器工业而产生的,是一种从雇主责任中分离出来的损害赔偿责任,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逐步演变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构成部分。从立法属性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的发生,其实质都是基于某一侵权行为的发生。从法理上说,一方面,工伤职工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法规请求工伤保险赔付,另一方面又可以根据侵权行为法向加害人请求民事损害赔偿。对于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关系,从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及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来看,工伤职工可以同时享有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工伤保险条例》也取消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有关工伤保险待遇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不能兼得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
    2023-04-22
    413人看过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如果伤害认定为工伤后,除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外,是否仍然有权利再要求损害赔偿呢?答:2002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同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也规定:因生产安全受到损失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从这些规定来看,好像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还可以要求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实际上,我国工伤保险遵循的补偿原则是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不能重复适用。但是,如果受伤害者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伤害事故是用人单位或雇主恶意行为,或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或雇主放任事故的发生和扩大,或恶意隐瞒事故、拖延救助而造成劳动者更为严重伤害的后果时,那么完全有理由追究用人单位或雇主的其他责任。
    2023-05-03
    231人看过
  • 拿到工伤保险赔偿还能要求民事损害赔偿吗?
    汪先生问:我在工作时,被外单位人员误伤,造成左手指截断,被评定为工伤。现在,虽然我已经领到了工伤保险,但我还想向误伤我的人追索民事伤害赔偿,不知可以不可以?答: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劳动者能否获得双重受偿,即:既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又同时获得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对此,理论界争议很大,一种观点认为,劳动者(受害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基于公法规范应当享有的权利,而受害人请求民事损害赔偿,是基于私法规范享有的权利,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相互取代,更不能相互抵消,应该双重受偿;另一种观点认为,工伤事故与人身损害发生竞合,当事人(劳动者)有权选择其一作为请求理由,这种观点采用民法上的请求权竞合理论作为支持自己的理论基础;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受害人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及侵权损害赔偿,但其受偿所得不得超过其所受的实际损失。我认为:双重受偿因过分偏重保护劳动者,当受害人得到工伤保险赔
    2023-04-26
    377人看过
  • 能同时申请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吗
    因工受伤能否同时申请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只要受害人能认定为工伤,就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享有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追讨民事赔偿的权利。能同时申请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吗?经咨询律师得知: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3-05-01
    387人看过
  • 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
    张某系红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公司”)的司机,与红星公司签有正式劳动用工合同。2004年4月21日,张某驾驶单位的中型面包车去A市火车站接运货物。当日下午,当张某驾驶的车辆行驶至A市某路段时,与一停放在路边的130型卡车相撞,造成张某脑颅内大面积出血死亡,而路边的卡车停放并未违章。事故发生后,张某妻子李某向有关部门申请了工伤保险。但李某认为,其获得工伤赔偿太少,且自己下岗在家无职业,还要抚养不满4岁儿子和年迈多病的公婆,故向红星公司及机械公司请求民事损害赔偿。红星公司认为,张某虽因工伤致亡,但单位已经为其投了工伤保险,且张某的家属已经获得工伤保险金,所以不在负担民事赔偿责任。因协商未果,张某妻子李某便提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没能支持李某的请求。最终,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红星公司承担12万元的赔偿责任。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工伤保险补偿与用人单位民事赔偿责任发生竞合时应如何适用法
    2023-04-23
    332人看过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可以再请求民事损害赔偿吗
    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对此问题世界各国有四种处理模式:第一,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第二,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损害赔偿,但劳动者个人需交纳高额保险费;第三,受害人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民事损害赔偿;第四,民事损害赔偿与保险待遇实行差额互补。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相对于民事损害赔偿而言,工伤保险具有
    2023-04-26
    30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损害赔偿是否双重?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31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措施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也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工伤保险予以赔付,不能
    • 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损害赔偿相互联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5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在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工伤事故在民法上又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章某之子在工厂上班时不幸被物流公司送货的汽车撞死。后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随后,章某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要求支付工伤待遇。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以章某从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时有间隔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3
      可同时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 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应当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
    • 工伤保险赔偿和损害赔偿能否同时要求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16
      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可以同时主张。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可以主张的赔偿是没有得到的赔偿,工作上的医疗费等已经得到的赔偿,不能主张赔偿,再次主张赔偿的话,工作上的保险基金可以拒绝支付。 《社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工伤,第三方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交后有权向第三方索赔。
    • 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关系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3
      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对此问题世界各国有四种处理模式:第一,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第二,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