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是否有权收回进城务工人员承包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14:40:16 142 人看过

承包期内,进城务工人员对承包的土地只要没有发生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情形,发包方就无权收回承包地。由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大部分地区经济比较落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仍不够发达。很多农民难以完全实现非农就业,对土地的依赖性比较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土地仍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主要的生活来源。因此,必须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不得随意收回和调整农民的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和第28条是就能否收回和调整承包地的具体规定。该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这一规定对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规定,承包期内,只有存在“村民连续二年弃耕抛荒”“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已婚妇女在婆家和娘家都取得承包地”“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等情形时,发包方才有权收回承包地。换言之,在承包期内,除了法律对承包地的收回有特别规定外,无论承包方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如承包方家庭中一人或者数人死亡,子女升学,参军或者在城市就业,承包方在农村从事各种非农生产,进城务工等,只要作为承包方的家庭还存在,并继续进行农业经营,发包方就不得收回其承包的土地。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需要什么材料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需要什么材料

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需要以下材料:

(1)需持当地教管办出具的无监护条件证明同意流动证明

(2)房产证购房原始发票或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达1年以上;

(3)工商营业执照或与就工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审验的劳动合同期限达1年以上、户口簿、公安机关颁发的暂住户口证等证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二、公立小学入学需要什么证件

1、《户口本》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房产证》父母在城区合法经商1年以上,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凭正、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本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劳务合同》父母在本县合法务工1年以上,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及近期满6个月的工资表、单位证明;

4、《出生医学证明》;

5、《外出就读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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