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偏低能否进一步提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6:12:11 232 人看过

一、国家赔偿的标准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17年5月27日公布,2016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569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58.89元。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8年5月31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二、国家赔偿的计算方法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国家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三、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羁押,赔偿详细天数的计算方法

被告人被采取刑事拘留(设为时间点a),羁押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后,执行刑罚,分为两种情况对羁押天数进行计算。

1.若判决为缓刑,则送达判决时应当变更强制措施(设为时间点b),此时间点之后,没有进行羁押,则当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a到时间点b的时间。

2.若判决为实刑,则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交付执行(设为时间点c),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此状态一直持续到被告人被宣告无罪释放(释放日设为时间点d),则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c到时间点d,只对被告人被执行的刑期进行赔偿。

国家赔偿的范围及条件导致了国家赔偿偏低,近两年来出台了新的国家赔偿标准,对侵犯人身自由权等的赔付标准做出了调整,对国家支付赔偿金赔偿受害人损失时适用的标准做出了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国家赔偿复议只能进行一次
    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分析,法律规范并没有对复议次数进行明确性的规定。一、国家赔偿复议原则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赔偿程序,总的原则是赔偿请求人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由于我国实行侵权行为机关与赔偿义务机关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赔偿请求人应先向侵权机关申请赔偿。实行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原则,其目的在于简化程序,方便受害人,有利于及时得到赔偿。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通称协商程序或协议程序,即由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先行就有关赔偿的范围、方式和金额等事项进行自愿协商,从而达成赔偿协议,解决赔偿争议。但是,实行这一原则有一例外,即赔偿请求人提出行政赔偿时,由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存在,赔偿请求可能依附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赔偿请求人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而不必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受害人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
    2023-03-29
    263人看过
  • 国家赔偿计算标准将细化将进一步强调及时赔偿
    看守所首次被纳入赔偿义务机关看守所也首次被纳入赔偿义务机关的范围,而公民被拘留逮捕后被认定无罪也将列入国家赔偿。此前,二审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为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对此,有的部门提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应当将看守所管理机关也纳入赔偿义务机关的范围。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对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中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草案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此外,草案还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
    2023-04-24
    434人看过
  • 取保候审赔偿能提出国家赔偿吗
    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取保候审并不属于国家赔偿中刑事赔偿的范围,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的强制措施包括错误的刑事拘留、逮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2023-02-19
    429人看过
  • 取保候审赔偿能提出国家赔偿吗
    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取保候审并不属于国家赔偿中刑事赔偿的范围,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的强制措施包括错误的刑事拘留、逮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2023-05-02
    283人看过
  • 取保候审赔偿能提出国家赔偿吗
    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取保候审并不属于国家赔偿中刑事赔偿的范围,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的强制措施包括错误的刑事拘留、逮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2023-06-02
    167人看过
  • 取保候审赔偿能提出国家赔偿吗
    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取保候审并不属于国家赔偿中刑事赔偿的范围,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的强制措施包括错误的刑事拘留、逮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2023-04-17
    26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国家土地补偿标准明显偏低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6
      价格明显偏低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1倍到31倍来计算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水平的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
    • 国家赔偿能否进行协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6
      国家赔偿可以进行协商。 关于国家赔偿,可以以调解解决国家赔偿纠纷,建立国家赔偿纠纷调解机制。并且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国家赔偿调解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国家赔偿纠纷机制的价值基础。 2.合法原则 国家赔偿调解作为法院的一项司法活动,应当符合合法原则。 3.中立原则 法院作为以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纠纷的主导者,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坚守中立原则。中立原则,是指法院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家赔偿纠
    • 国家规定偏偏电压距离高度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9
      国家要求220kv的电线跨过区域前后15米(500kv是25米)不得有居民建筑物。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不是磁场辐射,而是高压线与地面的空间里会让一切导体带高压静电,就是感应电压,会根据空气湿度或电源距离产生不同的电压,比方你打扇的时候会感觉金属有电。越大的导体产生的感应电压越大等事故,还是很危险的。就像电工带电操作高压线必须全身屏蔽服。主要是因为有感应电压。
    • 我国的费率是什么水平?偏高还是偏低?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统称“五险”。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社保缴费以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纳基数。我国目前“五险”的缴费比例,企业为29.8%,个人为11%左右,合计超过个人工资的40%。根据XX大学教授A的测算,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
    • 这几个低级能否进到高一点的级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7
      附录B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资料性附录)B.1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是按伤者的伤残赔偿计算方法加以计算。B.2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C=C1×C1×(Ih+∑I,i)(∑I,i≤10%,i=1,2,3……,多处伤残)i=1i=1式中: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Ct――伤残赔偿总额,元;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