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和动产质押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09:41:15 283 人看过

留置权和质押权有什么区别?(1)留置权是在债权清偿前留置他人动产的权利。法律规定了占有、扣押他人动产的权利(仅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委托合同)。因此,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质押一般由当事人约定。(2)留置权人占有、扣押动产的基础是债务人未按时履行约定的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的基础是有担保债权的实现。(3)为实现留置权,留置权人应当为债务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清偿债务。债务人不清偿时,留置权人可以处分留置权,实现债权;质权的实现,是指债权达到清偿期限尚未清偿时,质权人通知出质人后,可以处分质物,实现债权,出质人清偿债务的期限没有必要规定。(4)留置权被他人占有时,不能按留置权返还原物,只能按占有权返还原物;质权被他人占有时,质权人可以按质权返还质权。(5)留置权因丧失留置权或者债务人提供同等担保而消灭;质押物因丧失留置权而消灭,不得返还。(6)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对债务人动产的占有。在债权按期清偿前,动产留置权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债务人的动产或者权利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7)留置权是合法的,当事人不能任意设定,而是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质押是当事人设定的,没有约定排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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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9日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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