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要约对原要约的条款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08:05:30 278 人看过

要约修改后原来的条款是否有效要根据以下情形来判断:

1、要约实际送达特定要约人时,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3、承诺要约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出任何变更,这是一个基本原则。

问:工伤自理条款是否有效?

答: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工伤自理,即发生工伤的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概不负责;或者约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内容。尽管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者表示同意,但这种劳动合同条款由于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属于无效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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