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租赁的区别体现在那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1:13:07 487 人看过

一、出租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租赁的的概念

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土地使用权必须服从国家主权。国家保留对出让土地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和为公共利益征用出让土地的权力等主权范围内的全部权力。

二、国有土地租赁与土地使用权出让主要区别

在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中,都采用了租赁、租金这样的词语,使人容易混淆,实质上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1、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属于土地二级或者三级市场。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有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其主体——出租人是通过划拨、出让(或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承租人为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的使用权,并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主体。

3、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不同。《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租。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土地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承租人转让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租赁合同经更名后继续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我国国有土地租赁与土地使用权出让主要区别是什么
    我国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呢?他们二者之间又有哪些联系呢?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必须服从国家主权。国家保留对出让土地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和为公共利益征用出让土地的权力等主权范围内的全部权力。国有土地租赁与土地使用权出让主要区别在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中,都采用了租赁、租金这样的词语,使人容易混淆,实质上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第一,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属于土地二级或
    2023-05-05
    422人看过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租赁
    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租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租赁,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存在例外可以租赁1、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块状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2、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3、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有关部门颁发的注明“土地租赁”的房地产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
    2023-05-06
    47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租和租赁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离婚证起诉离婚程序离婚起诉书协议离婚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诉讼只要各社会主体是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依照现行法的规定,公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土地进行出租、转让,为了不永久的失去土地的所有权,人们一般会选择将房屋租赁出去,此时,双方需要签订土地使用权出租和租赁合同。一、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出租人必须是土地使用权的合法享有人或者将来可以合发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人。2、出租人(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在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后,方可将土地使用权出租。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同时出租。反之,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租时,其土地使用权也应当同时出租。4、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必须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如果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
    2023-06-03
    401人看过
  • 如何进行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
    租赁集体土地使用权注意事项:1、租赁集体土地上已有的房屋建筑。2、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继承?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可以继承。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属于个人合法的财产,所以是不可以继承的,但集体土地承包收益是可以继承的。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集体土地是集体组织的,个人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根据《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二、集体建设用地出租最长年限是多少年集体建设用地出租最长年限可能是三十年。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
    2023-02-14
    25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租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么?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么?不适用。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上明确说过:土地权是属于国家或者农村集体所有的,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既然个人无法拥有土地所有权,那么就谈不上租赁或是买卖了。一般房屋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二、买卖不破租赁的客体范畴从语义来看,买卖不破租赁的客体是租赁物,但是,租赁物指的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在审判实践中存在争议。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但动产应为不可替代的非消耗物,或者以可消耗物为租赁物的,只能用于为特定目的的使用,例如用于展览。第二种观点是既包括不动产也包括动产,不对租赁物做限制。第三种观点是只能是不动产,例如房屋、船舶、土地使用权等。其中,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单位或个人仅有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那么,对于存在于土地使用权之上的租赁合同,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租赁关系亦应仍然有效,
    2023-04-16
    156人看过
  •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区别主要是那些?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区别如下:(一)所有人不同:国有土地所有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集体土地所有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用途不同:国有土地的使用方式主要是他用或生产工作自用;集体土地的使用,自用方面也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另外,收入渠道不同,两者也不同。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乡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所有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合理使用土地。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赔偿标准征收国有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集体土地的,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
    2023-08-18
    20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规定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第二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出租人必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出租人必须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出租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符合土
    2023-06-03
    237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
    2023-05-06
    488人看过
  • 土地转包和出租的区别有哪些
    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方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出租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发包方许可,但出租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2024-04-17
    197人看过
  • 租赁土地使用权产权归谁
    1、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租赁给另一方的情况,以租赁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若土地租赁协议中未对房屋的产权进行界定,则房屋产权归投资人所有。要么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议价形式购买该房屋,或投资人自行拆除房屋。2、若是国有批租的土地,土地租赁期到期后,土地无偿收回。对房屋进行适当补偿。一、租入土地使用权能否作为无形资产?不能,除非是融资租入。从会计核算角度看,将企业的长期资产区分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主要是为了更明晰地反映企业的资产分布。同时,因为无形资产固有的不确定性,所以出于谨慎性考虑,对一般无形资产都规定了相对较短的摊销期限。而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而不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则不是因为这一原因,而是从其作为一种权利且无实物形体的特征出发的,但从从企业经营的角度说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或者无形资产核算在本质上是没有本质差别的,只是摊销和折旧的年限与一般的固定资产不同而已,因此上,新的《无形资产》准则规
    2023-04-02
    188人看过
  • 租赁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租赁土地使用税谁缴纳
    租赁土地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的租赁土地面积进行征收,租赁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缴纳,但是也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缴纳的对象。租赁土地使用税包括营业税、房产税等税种。一、租赁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租赁土地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城市0.6元、最高30元。房屋出租的土地使用税一般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已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承租人不需要再次交纳,出租人未交纳土地使用税的税务机关有权向承租人征收。二、租赁土地使用税谁缴纳租赁土地使用税应该由出租方缴纳。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租赁的土地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
    2023-06-05
    269人看过
  • 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的土地___________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租赁土地交土地使用税吗土地使用税应由实际使用土地的一方缴纳,所以租赁土地应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2023-08-10
    12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租方面政策都有哪些解释?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第二十八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第三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土地使用权出租不是单一的出租土地,而是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使用及收益的权利。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赁关系由双方通过订立租赁合同确定。
    2023-06-03
    157人看过
  • 谁来承担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市、县、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工矿区为城市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和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根据这一规定,土地使用税应由实际土地使用者缴纳。具体来说:由应税单位和个人出租的,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由免税单位出租的,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我们需要注意一个特殊的情况,那就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在城市土地使用税范围内,应税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已实际使用,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固定税率,即实
    2023-05-07
    27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出租和承租有什么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7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出租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承租人。相关法律法规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出租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不得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需要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按照有
    • 区分土地租赁和土地出售的方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5-01-17
      两种情况都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让渡,但所有权并未转移。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转让方式、转让对象、补偿方式及数额和租赁等方面。 首先,在性质上,转让是通过市场等价交换得到足额补偿的,而划拨则是再交换时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得到适度补偿。 其次,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到当地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重新核发土地使用证明,并需一次性付清转让费用。而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是指土地
    • 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的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国有土地有两种方式可以转让使用权,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目前是不允许的,只能是使用权出让。一种是租赁。就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限租借给个人或者组织,该租赁者可在一定期限内(例如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享受土地带来的收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则是彻底卖给个人或组织,该收买者永久享受该土地所有收益。
    • 土地使用税与土地租赁税有什么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1
      答:土地使用税的完整叫法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土地租赁税则不是正规税种的叫法。通常理解为土地租赁行为中涉及的多个税种,比如营业税、城市维
    • 国有土地租赁与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界限辨析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5-01-05
      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在某些方面存在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们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支付租金的行为。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则属于土地二级或三级市场。 其次,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有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则是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其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