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两点新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9:37:27 89 人看过

关于的两点新规定

一是从2004年1月1日起,雇工、临时工都可享受。

于2004年1月1日起生效的《条例》,已把各类用工的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雇工、临时工都享受工伤待遇。《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国务院出台这个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雇工、临时工打工遭受事故伤害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给打工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带来了福音。

二是从2004年5月1日起,第三人致伤打工者可获双份赔偿,工伤赔付和侵权赔偿不冲突。

2003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解释》将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样,就意味着工伤赔付和侵权赔偿不冲突。也就是说,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0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关于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的最新规定
    职工受工伤的,应当根据工伤鉴定等级领取补助金,等级不同领取的补助金标准不同。例如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可以领取由工伤保险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保险金,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以及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标注为工资的9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我国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是由各省按照当地的具体情况,由人民政府制定的,每个省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想要知道当地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是要去人民政府进行查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2023-07-06
    421人看过
  • 工伤关于48小时的规定
    工伤认定48小时期限的相关规定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都属于工伤,这里的48小时之内是硬指标,如果抢救的时间已经超过48个小时,或者当事人只是在超过48个小时之后才去世的,按照法律规定就不属于工伤。一、工作期间脑梗算工伤吗工作时突发脑梗塞算不算工伤不能一概而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公司有责任救治;但是若是自身原因导致的,只是正常的突发疾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除非是患职业病,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二、请病假之后病亡算不算工伤市人社局医疗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进行了政策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有关解
    2023-03-12
    443人看过
  • 关于最新工伤政策
    毋庸讳言,近年来工伤事故后的“扯皮”与纠纷是劳资关系中最难处理的环节。社会与时俱进,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的新问题也层出不穷,如何厘清新型劳资关系,让制度更加人性化?近日,长沙县人社局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对9月1日即将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解读。《规定》中“合理”二字为鉴定关键。《规定》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解读:“以前劳务派遣单位多是收点劳务派遣费,虽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社会保险,但并没有真正履行用人单位职责,员工出了工伤事故,多是用工单位承担了基金支付外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就业补偿金等待遇,用工单位多为工伤保险责任主体,而新规定明确规定责任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该负责人举例,如某人
    2023-03-02
    432人看过
  • 最新两高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规定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提供下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一)网络接入、域名注册解析等信息网络接入、计算、存储、传输服务;(二)信息发布、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网络支付、网络预约、网络购物、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站建设、安全防护、广告推广、应用商店等信息网络应用服务;(三)利用信息网络提供的电子政务、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利用二维码实施诈骗是否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利用二维码实施诈骗是属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信息的链接、截屏、二维码、访问账号密码及其他指引访问服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
    2023-06-12
    74人看过
  • 关于工伤护理费用的规定
    工伤护理费用标准: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合肥工伤护理费用多少?(一)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3、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二)护理人数1、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2、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三)护理期限1、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
    2023-07-22
    122人看过
  • 关于工伤赔偿的几个关键点
    工伤一般伤害待遇补偿有以下几点:1、医疗费用、工伤治疗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贴、交通、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的百分之七十发放;3、辅助器具费用;4、停工留薪期工资;5、护理费,生活护理费。工伤待遇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
    2023-07-03
    126人看过
  • 人力资源部关于工伤认定规定
    以下就是人力资源部关于工伤认定规定的相关回答。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一、办理机构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二、申办条件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中,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2、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三、申请材料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或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下载);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
    2023-03-02
    112人看过
  • 关于“两高五新”企业
    法律综合知识
    所谓的“两高五新”是指:高科技、高成长、新经济、新服务、新能源、新材料、新农业。(1)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2)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行业经济增长;(3)新经济: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结合、移动通讯、生物医药;(4)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例如:金融中介、物流中介、地产中介;(5)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资源的综合利用;(6)新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材料;节约资源的材料;(7)新农业:具有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就业、收入的。
    2023-06-05
    201人看过
  • 关于交通法新规定
    新交通法规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新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该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的法律。交通法规新规定2022酒驾怎么处罚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驾怎样处罚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不构成犯罪的,进行行政处罚,如扣留、吊销驾驶证,罚款等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
    2023-07-21
    106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工伤赔偿的规定
    根据素材,工伤患者应依据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费用,治疗工伤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规定。由于工伤导致人身损害的,应依据人身损害的相关规定,赔偿相应的费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民 法 典 如 何 规 定 工 伤 赔 偿 ?工伤赔偿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的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医疗保险、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和就业补助金(辞职
    2023-10-06
    127人看过
  • 关于工伤的认定标准及工伤赔偿法律规定?
    一、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
    2023-06-02
    403人看过
  • "关于两年缓期执行的规定"
    缓期两年执行的处理规定是: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3.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关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最快多久出狱不一定,需要看实际情况。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简称,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
    2023-07-19
    307人看过
  • 关于缺斤短两的法律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赔偿规定是什么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假冒伪劣产品的最高赔偿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
    2023-04-02
    283人看过
  • 刑诉法关于伤情重新鉴定规定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如果在刑法里面,受害人的伤情太严重的话,是可以进行鉴定的,那如果对于第一次不服鉴定,要重新申请鉴定的话,那么刑诉法关于伤情重新鉴定规定有哪些?一般要重新鉴定的话是向上级申请的,要等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才能重新鉴定,在鉴定的时候为了确保准确性是要重新由另外的人来鉴定或者换一家鉴定中心,那下面就来听听的看法。1、重新鉴定,申请应提交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申请书一般提交给负责该案件的部门,具体就是交给承办案件警官。2、如果经重新鉴定后,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费用则要重新鉴定申请人自行承担。3、申请重新鉴定时,办案机关会要求受害人予以配合的。不配合的,对其提交的原鉴定结论不予采用。4、伤情重新鉴定,可以在接到伤情鉴定结论书后,法院判决前,随时提出。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对待一是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在侦查阶
    2023-02-26
    44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工伤鉴定两次受伤属于关联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08
      1、工伤认定不做关联疾病鉴定。 2、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中不对关联疾病进行鉴定,只是对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作出决定。 工伤职工因为工伤引发的疾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认定之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
    • 2023工伤鉴定新规关于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09
      1、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
    • 新中关于房产问题规定的四点解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为了减少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夫妻都应该关注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问题的规定。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追回来。一、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
    • 山东工伤关于工资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4
      山东工伤工资待遇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 两会关于婚姻法有什么新规定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7
      两会只有提议:民革中央将提案修订婚姻法:子女未满10岁父母不得协议离婚,民革将提交提案“有10周岁以下子女的当事人,不适用协议离婚;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协议离婚前须让子女表达其真实的意愿,还没有正式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