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与管制有哪些相似之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19:21:19 385 人看过

管制与缓刑的相同之处:

1、对象基本相同;

2、适用期大致相同。控制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缓刑的适用期也是1个月以上3年以下,拘役是1月以上6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月以上3年以下;

3、执行和调查的单位完全相同。缓刑和管制由公安机关调查执行,管制不予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调查,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配合;

4、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大致相同,一般继续在原单位工作。

管制与拘役有什么区别

1、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一般对其进行关押,仅在限制其一定自由的情况下依法对其实施社区矫正。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制其劳动以进行改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管制与缓刑有什么不同之处
    一、管制与缓刑有什么不同之处(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通过缓刑考察,达到执行刑罚的效果。(二)从技术层面上比较缓刑和管制的适用或者设定适用的期限大致相同,当然缓刑还有比较长的考验期;缓刑和管制的都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执行,管制是不予关押、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同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遵守的规定大致相同,从两者的规定看,管制多一项“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其余
    2023-04-28
    283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哪些相似之处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相比,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将完成的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而买卖合同则以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为目的,出卖人也应将出卖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取得标的物之所有权,并向出卖人支付价金。但二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相比,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将完成的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而买卖合同则以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为目的,出卖人也应将出卖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取得标的物之所有权,并向出卖人支付价金。但二者还是不同的。
    2023-06-09
    274人看过
  • 侵权责任与无因管理的相似之处
    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与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较相似。侵权责任: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侵权责任包括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两种。特殊侵权责任不像一般侵权责任那样具有侵权责任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民法典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构成条件:(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2)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料理、保护、利用、改良、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
    2023-06-13
    178人看过
  •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一、管制与缓刑的区别有哪些(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通过缓刑考察,达到执行刑罚的效果。(二)从技术层面上比较缓刑和管制的适用或者设定适用的期限大致相同,当然缓刑还有比较长的考验期;缓刑和管制的都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执行,管制是不予关押、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同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遵守的规定大致相同,从两者的规定看,管制多一项“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其余四
    2023-04-13
    486人看过
  •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通过缓刑考察,达到执行刑罚的效果。(二)从技术层面上比较上文已经指出,缓刑和管制的适用或者设定适用的期限大致相同,当然缓刑还有比较长的考验期;缓刑和管制的都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执行,管制是不予关押、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同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遵守的规定大致相同,从两者的规定看,管制多一项“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其余四项规定的内容完
    2023-06-11
    359人看过
  • 专利权和专有权有哪些相似之处?
    专利权属于专有权,具体如下:1、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2、专利权是指依法批准的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成果在一定年限内享有的独占权或专用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专利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
    2023-07-06
    31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缓刑与管制的相似之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22
      (一)对象基本相同 缓刑是适用于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明显比管制的情节为重,但是对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并没有实际执行,而附条件暂缓执行。管制虽然是限制自由的刑罚,但是它仍然属于执行刑,是在实际执行刑罚,并没有暂缓执行。 相比之下缓刑当然比管制为轻。也就是说我们很难区分是适用缓刑的犯罪行为重还是判处管制的罪犯重。如果前者重,为什么还暂缓执行。因为绝大多数的缓刑犯最后都没有执行原判刑
    • 管制与缓刑有什么相同之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2
      2003年全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适用缓刑的有134927人,占18.47%;判处管制的有11508人,占1.58%。两者相比,适用缓刑高出适用管制16.89%。2004年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适用缓刑的有154429人,占20.53%;判处管制的有12553人,占1.67%。两者相比,适用缓刑高出适用管制18.86%。2005年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适用缓刑的有184366人,占22.23%;判处管
    •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 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通过缓刑考察,达到
    • 缓刑与管制的区别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4
      (一)对象基本相同虽然缓刑是适用于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明显比管制的情节为重,但是对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并没有实际执行,而附条件暂缓执行。管制虽然是限制自由的刑罚,但是它仍然属于执行刑,是在实际执行刑罚,并没有暂缓执行。相比之下缓刑当然比管制为轻。也就是说我们很难区分是适用缓刑的犯罪行为重还是判处管制的罪犯重。如果前者重,为什么还暂缓执行。因为绝大多数的缓刑犯最后都没有执行原判刑
    • 管制与缓刑之间的空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管制刑虽然是我国的独创,在民主革命是就已产生,但在97年刑法修订时就其存废引发了许多争议,之所以保留管制刑,一般认为,管制刑有存在符合刑罚中关于目的刑、教育刑的本质,能达到教育犯罪分子和预防犯罪的目的。而从前苏联引进来的缓刑的执行刑罚的制度,更是以目的刑、教育刑为其创始的初衷,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更好地达到改造犯罪分子,教育犯罪分子本人与社会上不稳定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