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承包的耕地和宅基地等一样,农民对自留地只有经营使用权,此种权利不能适用法律规定的继承予以继承。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他成员对自留山、自留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
法律规定农村自留地的占用权
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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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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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不能继承农村自留地的使用权上海在线咨询 2021-01-21案情简介: 李某、李王氏系原告陈某公婆。李某、李王氏1973年相继去世,李某生前是某区某村经济合作社社员,曾在该村分得自留地一块。陈某之夫李强系居民,1997年去世。陈某于1982年迁至其他区某处居住。被告安某居住于李某生前所在村,2006年4月,安某在自家院西院墙外,早年李某所分自留地上修建砖结构、彩钢板顶西房2间。陈某认为,安某建房之地是在陈某家宅基地,此处原有其家2间土房,安某擅自将土房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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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女可以继承农村自留山上的自留地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2不能继承。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与是否亲侄儿没有关系)。山林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山林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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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自留地为什么不可以继承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这样的情况对农村来说,并不适合。因为,迄今为止,中国还没有针对农村的土地和房屋实施期限交税政策。依据中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农村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时至今日,随着我国人口的增加(鼓励生二胎),不论是是城市还是农村,用地都紧张,加之农村农业户口的取消等等,原本贫穷落后的农村面貌,日益变得日新月异,为人津津乐道。尤其是,城里城外的人在谈论农村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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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女是否有农村土地使用权继承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2我国法律对继女是否有农村土地使用权继承权问题有以下规定: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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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到底能否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2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可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流通。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可以开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