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和村委会能否签订协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4:22:16 323 人看过

可以。居委会或村委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在其职能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村委会具有签署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但涉及到合同效力,还要看合同主体各自的身份、合同标的和内容等因素,且不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村委会居委会是行政单位吗

村委会居委会不是行政单位。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居委会的组成:

1、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其班子由五至九人组成;分别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2、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以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3、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由上级政府规定和拨付。

4、产生原则,通过选举产生。选举方式可由居民、居民户代表或者居民小组推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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