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级制度建构的基本理念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8:40:55 200 人看过

随着市场经济的加速发展和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民事审判程序的内在不足和外在缺憾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日渐凸显,已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司法需求。着重从民事一审终审制度设计的角度对我国民事审级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已是形势所需。但改革能否顺利启动并达到预期目的,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是关键。为此,在建构我国民事一审终审制度时,首先要树立起相应的正确的司法理念。

(一)私权、诉权与公权、审判权之间本是一种互动协作关系。

单一模式审级制度的弊端体现之一,就在于在私权利与公权力、诉权与审判权之间的关系问题上表现出较强的模糊性和不协调性,使得我国现行审级程序带有浓厚的公权力服从于和服务于私权力的色彩。根据私法自治的原理,在私权范围内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处分自己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但要以不影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当事人将纠纷诉诸公力,本身就表明他愿意接受既定的公力程序的限制,或者说他并没有指望自己的所有诉权都能得到满足。笔者认为,“私权不可限制”、“诉权不得干涉”的想法是片面的,也是有害的。

事实上,当事人选择司法途径解决纷争,不仅需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更要面对进入诉讼程序后必然消耗的时间、精力,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评价与得失。当事人最怕的就是打“消磨战”,一颗心总是“悬”在官司上,以致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及当事人对法官的不理解可能随着诉讼的延续越来越强化。因而在许多情况下,各方当事人都会放弃上诉,但却彼此当心对方可能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而使自己长期受到讼累的困挠。这时如果设定一审终审程序,让公权、审判权主动合理界入,对私权、诉权进行必要的指导和限制,有利于避免由于无知、猜疑、侥幸或者恶意心理引起的二审诉讼,促成当事人将全部精力用于应对初审,诚信文明行使诉权。同时,由于时过境迁,证据、财产容易流失,不仅对错案进行补救的难度远大于确保初审裁判一次性成功,而且前者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是远远不及后者的。只有使当事人和法官都从“上级法院法官=高效的案件质量”这一有害的“审级心理”中摆脱出来,将各级法院的审判资源从重错误裁判的补救向确保案件初审质量上转移,才利于当事人与法官协同推进诉讼的进程,最终以最小的成本实现纠纷的妥善解决,促进司法和谐——这正是对部分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的动机和目的所在。

(二)设置一审终审制是确保公正与效率主题实现的重要举措。

公正与效率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无论是从公权还是从私权的角度而言,对公正的追求都不是在所不惜的,如果案件的价值远远轻于诉讼的成本的话,这样的公正是不值得追求的,此时对于这些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仅是适当的而且是必要的。正如伍*婷法官所言,“司法救济途径是人类在正义的阳光下有尊严地生存的一种社会必需,而不是一种不必要的高消费”(见《人民法院报》2008年1月6日版)。

无谓的二审(再审)不但会耗费更多的司法资源,而且过迟的公正判决对当事人来说可能消减甚至失去其应有的意义。如何使司法产品能够在更加高效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需求,这是法官行使审判权应当着力解决的课题。将特定范围和特定条件下的民商事案件确定为一审终审,其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对下级法院的放权和加压,尽最大限度地把小额诉讼和简单案件解决在基层。一审终审案件必然对承办法官提出严格的程序要求,如加强诉讼引导、判后释疑、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等,这就能促进基层法官的审判水平和基层法院案件质量的提高。大量基层矛盾的有效化解又可使上级法院有限的司法资源从个别缠诉牵累中解脱出来,进而使其在重大复杂案件上真正发挥出应有的监督和纠错功能。所以一审终审制度的设置,不仅不与“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相悖,反而更有利于实现各审级程序间的良性互动,从体制上解决公正与效率的问题。

(三)应着力处理好公权力在民事审判程序中的定位问题。

我国的民事审级制度充分表达了公权目的与私人利益的一致性,但却抹杀了二者间应有的距离和客观存在的冲突。公权力在民事审级程序的设计和司法活动的价值取向上存在着定位不准的问题,表现在二审程序中过于尊重当事人的诉权,再审程序中又过分干预当事人的私权处分,进而在司法活动的终极目的上不切实际地追求“客观真实”基础上的绝对的实体公正。

尽管审级制度的建立体现了对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的尊重,对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都有其固有的促进功能。但任何事物都只有在相对意义上才有其存在的价值。绝对地尊重当事人的上诉权,实质上是对其实际可得利益不负责任的一种态度,其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因而,正如新的民事诉讼法在再审程序的启动上,由过分强调公权力的强制界入转为更侧重于保障当事人直接提起再审的权利,民事二审程序的启动也应当从当事人无条件的强制启动调整为私权意愿与必要的公权限制相结合,从而实现二者的和谐互动。只有这样,才能兼顾当事人的诉权与司法权威。

我国民事审级制度从保护当事人实体权利的角度出发,过分强调裁判的客观公正性和错误裁判的可救济性,而忽视了诉讼程序的安定性和司法公正的相对性。不计成本地赋予当事人无限上诉权和再审启动权,实质是为一种价值观念的追求而否定另一种价值观念的存在。诉讼是当事各方围绕证据问题展开的一场博弈,法官能够做到的只能是在保障程序公正的基础上使“证据事实”尽可能地趋同于“客观事实”。再高明的法官都可能遇到证据矛盾无法排除、部分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情况,但定纷止争的职责要求法院在此情况下仍须作出判决。只要判决是建立在“证据事实”基础之上,而且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这样的判决就应当是正确的判决,而不容被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推翻。因而刻意以“客观真实”的标准追求绝对公正,这是不符合司法的特点和规律的,是不现实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诉讼当事人相关文章
  • 《协调制度》的基本结构
    《协调制度》将国际贸易涉及的各种商品按照生产类别、自然属性和不同功能用途等分为21类97章,第一章由若干品目构成,品目项下又细分出若干一级子目和二级子目。为了避免各品目和子目所列商品发生交叉归类,在类、章下加有类注释、章注释和子目注释。为了使每一项商品的归类具有充分的依据,设立了归类总规则,作为整个《协调制度》商品归类的总原则。《协调制度》是一部系统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所列商品名称的分类和编排是有一定规律的。从类来看,它基本上按社会生产的分工分类,如农业在第一、二类;化学工业在第六类;纺织工业在第十一类;冶金工业在第十五类;机电制造业在第十六类。从章来看,它基本上按商品的自然属性或功能、用途来划分。第一章至第八十三章(第六十四章至第六十六章除外)基本上是按商品的自然属性来分章,如第一章至第五章是活动物和动物产品;第六章至第十四章是活植物产品;第二十五章至第二十七章是矿产品。又如是第十一
    2023-04-24
    270人看过
  • 建立出纳工作制度包括什么
    出纳业务相关知识之五——建立出纳工作制度出纳工作制度,是日常经济生活中,要求出纳人员必须遵循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五个方面的要求:(一)出纳工作应该由指定的专职或兼职人中担当。根据钱、账分设的原则,会计和出纳不能由一人兼任,以便分清责任。在比较小的单位里,单位负责人也不宜兼任出纳人员。出纳人员除了登记现金日记账之外,不得监管总账或支出明细账,但可以监管其他同现金没有直接联系的账簿,如固定资产账等。不是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收付现金。(二)出纳人员应该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办事银行、现金收付,审核工作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他指定的会计人员来担当。有些开支项目是按预算计划执行,并有明确开支标准的,出纳人员可以先付款、后交他人审核。银行或现金属于收入性质的,还应同时开给发票或收据。(三)出纳人员应根据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业务结束后,应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并核对相符。(四)认
    2023-06-24
    336人看过
  • 证券法律制度的五组基本概念
    一、股权、股份与股票这三个词的侧重点和使用范围有所不同。1、股权是股东作为出资人所享有的一种权利,这个词的重心在权字上,代表的是一种权益。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都可以依法享有出资人的权益,这一权益即为股权。2、股份是股份公司均分其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对股东而言,则表示其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投资份额。股份一词的重心在份字上,一份不一定等于一元。有限责任公司并不将资本划分为等额的份额,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将资本划分为等额的份额,称为股份,因此,只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谈及股份。3、股票附载的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的股份,是股份的载体,其重心在票字上。使用股票一词时往往人们想表达的是一种金融产品,而不是股东权利。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所有的上市公司均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则可以上市,也可以不上市。通常人们所说的上市公司指的是股票在证券交易
    2023-04-24
    68人看过
  • 了解消毒隔离制度的基本概念
    消毒隔离制度是指为加强消毒工作及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而制定的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医护人员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原则,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执行手卫生管理制度;2、室内分区明确,标识清楚,不同物品按性质放置合理;3、按物品性质选择不同方法的消毒灭菌;无菌物品一人一用一灭菌。常用无菌敷料提倡使用小包装。打开的无菌敷料等物品执行护理无菌操作原则。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的内容一、必须分清非无菌区、相对无菌区、无菌区。二、手术间分清无菌间、有菌间。如手术间有限,应先做无菌手术。再做污染手术。三、对感染和特异性感染等手术,所用的器械、敷料等用物要有严格消毒处理措施。不得与其他敷料混合,并有标记。手术后手术间地面和空气严密消毒。四、手术室洗手、护士铺台、刷手、穿隔离衣、戴手套和手术配合均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五、巡回护士进行各种治疗注射、拿放无菌物品。应符合无菌
    2023-07-04
    481人看过
  • 缓刑制度简介:缓刑制度的基本概念与作用
    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制度的规定缓刑并不属于一种刑罚,《刑法》的规定里面,缓刑既不属于主刑,也不属于附加刑。缓刑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罪犯居住社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机构负责执行,被判缓刑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
    2023-07-12
    77人看过
  • 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包含什么
    一、医疗保健医疗保健(PC)的定义是药师直接、负责地提供的与药物治疗相关的服务,其目的是达到改善病人生命质量的确切效果。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主要内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主要由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八项支撑组成。1.四大体系是指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构建我国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2.八项支撑就是完善医药卫生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科技与人才体制机制、信息、法制的建设,保障四大体系有效规范运转。3.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各项制度之间的衔接,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三、参与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市属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特殊教育学校
    2023-05-12
    187人看过
  • 合理构建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价值
    1.诉讼费用关系到普通民众诉讼观念的转变。诉讼费用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的重要成本,它的收取标准、费用构成、负担原则、征收管理程序等内容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参与诉讼时对国家司法的态度与评价。而当事人的这种态度与评价恰恰是司法权威以及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上述有关诉讼费用的若干内容还会间接影响普通社会公众对待司法的看法,进而决定他们在自身面临权利救济之必要时的途径选择。如果司法的成本(在我国不仅指诉讼费用,还包括隐性的成本)过高,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赖与需求势必受到压抑。2.诉讼费用关系到宪法基本权――诉权的保障与实现。从当今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来看,诉权的基本权利属性已经成为共识。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学者更是力图通过确立诉权的基本权利地位,努力从国家根本法――宪法那里寻求诉权保障的终极法律依据。一方面,诉讼费用的收取是维持法院正常运转,保证司法供给可持续性的必要。只有这样,法院才能实现为最广大
    2023-04-23
    278人看过
  • 医疗事故分级制度包括几个级别?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为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为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为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为四级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责任分几级在医疗事故按照患者身体受伤害的程度被分为四级,一级到三级包括造成患者死亡及不同程度残疾和功能障碍的;四级是指没有造成患者残疾,但有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2002年前,现在的四级医疗事故不包括在医疗事故的范围内,而是被归为“医疗差错”。此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有两个与此相关的大的变化,一个是将各级医疗事故与和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对应,使得两者的赔偿趋于统一。比如二级医疗事故被分为甲、乙、丙、丁四等,对应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四个伤残等级。另一个就是“分责”。什么是分责简单的说,一起事故的发生可能不是医院单方的责任,可能还有患者
    2023-07-12
    462人看过
  • 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包括哪些制度
    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包括三项制度:(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镇从业人员和退休人员;(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镇非从业人员;(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农村居民。《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5-08
    497人看过
  • 商标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什么
    商标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文字,图形,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什么的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
    2022-06-26
    261人看过
  • 运用风险管理理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的基本原理及方法
    《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公告》第2010—2:审计计划对风险和风险的暴露的关注强调首席审计执行官应该制定以风险为基础的计划,以确定内部审计活动重点。具体方法是在风险评估和风险暴露优先次序的基础上安排审计工作。根据以上论述,我们认为如果企业已经建立起风险管理机制并开展了风险管理工作,则内部审计完全可以利用其成果,有针对性地选择审计重点;如果企业尚未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则内部审计可以按照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思路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等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重点。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中的关键和难点,如何识别风险也是审计计划制定过程中的关键起点。这里我们充分利用传统的审计风险控制模型来和内部控制评价理论来确定风险识别的方法。传统审计风险模型认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当审计师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确定时,固有风险、控制风险与检查风险成反比例关系,也就是说当审计师识别了高固有
    2023-06-07
    423人看过
  • 建筑法的基本内容包括
    建筑工程安全
    建筑法的基本内容包括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八部分内容。建筑法的立法宗旨如下:1、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与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共同构成国民经济的五大物质生产部门。建筑业通过自己的生产活动,即对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造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住宅、厂房、仓库、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店、体育场(馆)等各类建筑,为社会创造财富;2、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这里讲的“建筑市场”,是指以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称业主(发包方)和从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业务活动的法人或自然人(承包方)以及有关的中介机构为市场主体,以建筑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建筑活动的工作成果或者以工程监理的监理服务为市场交易客体的建筑工程项目承发包交易活动的统称
    2023-08-12
    170人看过
  • 浅议提级执行制度的构建
    所谓提级执行是指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不便执行或有执行障碍以及没能在规定执行期限内执结的案件,提到本院予以执行的制度。该制度为2007年我国民诉法新增制度之一,与督促执行制度、指令执行制度共同构成法院执行监督体系。提级执行作为执行监督三大制度之一,过去一直处在探索阶段,各地法院也积累不少经验,为立法的确立奠定了基础。新民诉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该条规定从立法上正式确立提级执行制度,它的建立对于排除违法干扰,实现真正的审执分离,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新法条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差,又未有新的司法解释适用,如何准确应用提级执行制度对于从事执行监督的法官来说无疑提出了挑战。笔者结合执行工
    2023-06-06
    371人看过
  • 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一)法律援助制度概念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二)法律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1、保障公民获得平等法律服务的权利。国家是承担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2、公民应获得公正程序之保障:(1)法律援助的目的是让更多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得到法律援助。(2)法治要通过公正的程序来体现。(3)法律援助制度能够保证在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三)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特征1、法律援助的内容是人人获得法律服务。2、国家是法律援助的主体,承担法律援助义务。3、法律援助制度的形式,是通过减、免社会弱者的法律服务费、诉讼费等方式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23-06-11
    71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参与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和进行辩论等。... 更多>

    • 人事档案管理基本内容包括哪些人事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4
      人事档案管理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4)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
    • 什么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制度中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制度的概念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6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人口和国民经济对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未经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为了满足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
    • 我国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包括哪些制度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有关规章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作了规定。这些制度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
    • 什么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21
      、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按下列要求报批:(一)中央级项目1.小型项目属国家确定的重点项目,其竣工财务决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或由财政部授权主管部门审批;其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主管部门审批。2.大、中型项目中央级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二)地方级项目地方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由各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确定。
    • 劳动制度基本条件包括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6
      劳动条件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和安全卫生条件,如必要的劳动工具、机械设备、工作场所(即工作场所)、劳动经费、助理、技术资料、工具书等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等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