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定《人事争议仲裁办法》当事人双方可各选一名仲裁员开全国先河
筹备多年、弥补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法规空白的《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法》将于2003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据市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处负责人介绍,由于传统的解决人事争议的手段存在着明显的弊端,导致受理案件的程序不规范,缺乏明显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内在需要,因此,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公正、规范、快捷的服务,从而化解社会矛盾。
北京市人事争议案件将实行级别管辖。这与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有明显的区别。根据《仲裁办法》的规定,市和区、县都要成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并分别负责受理各级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中央在京机关、事业单位出现的人事争议案件,由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设立级别管辖有利于当事人就近提出仲裁申请。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人事争议仲裁员负责具体案件审理工作。仲裁员分为专职仲裁员与兼职仲裁员,并实行聘用制度,聘期为3年,可以续聘。为了实现仲裁员资源共享,《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法》中规定了仲裁员选择制度,当事人双方可以各选一名仲裁员,而首席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指定,这可以增加仲裁的公开性和平等性。这种做法在全国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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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怎么选择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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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程序当事人要怎么选择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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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当如何选择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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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词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对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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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一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30根据《仲裁法》在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简而言之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委便无权仲裁,而《仲裁法》第十六条进一步明确了,仲裁协议的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据此,按照法律条文的体系理解,当事人只有签订了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明确约定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及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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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后一般几日可以得到仲裁裁决书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11、劳动仲裁庭开庭后一般是45天之内下裁决书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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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一名仲裁员裁决的纠纷案件,是否可以选择仲裁员?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5目前,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程度也是越来越高,但是,毕竟当事人不能选择法官。在这一点上,仲裁就有其非常显著的优势。 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来裁决纠纷,则可以由当事人双方来共同选定该仲裁员;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三名仲裁员来裁决纠纷,可以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也就是首席仲裁员,可以双方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指定。 当事人自己选择仲裁员,可以保障当事人选择自己信任的有专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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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员的任期几年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市人事仲裁员实行聘任制。专职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从其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中聘任。兼职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从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专家学者、律师以及从事过人事工作的退休干部中聘任。聘任兼职仲裁员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 聘任仲裁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专职与兼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公务时享有同等权利。 仲裁员审理案件应遵守下列要求:(一)仲裁员应注重仪表,服装整洁,举止得当,在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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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选定仲裁员及组成仲裁庭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0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当事人双方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或各自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一方为两人以上的,应当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独任审理。这种组庭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