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成反陷退款纠纷疏忽大意平白损失2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0:21:20 284 人看过

近日,说起买房子的事,浙江嵊州的周某是一肚子的委曲,原想买一套二手的房子,却没料房子没买成,反而平白无故地搭进去2万元。

周某是嵊州三界蒋镇人,春节后,听别人说房价要涨了,就想着给儿子到市区置办一套商品房,留作将来结婚用,于是,周某通过一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总价为80万。2月17日,双方在中介所签订了购房协议,并预付5万元定金,次日,周某又从银行取出30万作为前期款项,交给了房主。想着这套房子基本上也是自己的了,就带了人准备先去整修一下,没料到竟然出了变故。

原来,当初中介的工作人员带周某去看的是103号房,而最终签订的购房协议上写的却是101号房,周某当时没仔细核对就糊里糊涂的签订了协议。

得知这样的结果,周某一下就傻了眼,去看了所购买的101号房,却是很不满意,急忙联系中介和所购房屋的产权人,要求中止购房协议,并退还所支付的钱款。协商过程中,卖方对于一期支付的30万购房款倒是毫不犹豫的退还了周某,但谈及5万元定金,却是不肯松口,坚持定金不退还,而中介方只是承认自己弄错了房号,表示在周某退款纠纷一事中会向卖方证明。三方僵持之下,周某向嵊州市消保委、市工商局消保分局提起了申诉,要求帮助调解。

嵊州市消保委、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受理申诉后,根据所了解的情况,认为这起纠纷主要是由于弄错房号引起的,要求周某向中介方索取交易过程中存在过错的纸质证明,以减轻周某的责任。于是,周某再次与中介方交涉,要求其出具存在过错的证明,而中介方坚持只限于口头证明,如周某一定要由其出具纸质证明,那么他们就否认存在过错,说当初中介工作人员陪同周某去看的就是101号房。鉴于这种情况,经过协商,最终买卖双方各退一步,由卖方退还周某3万元。

买房子是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是一件大事,目前我市二手房交易有升温的趋势,消费者在未全面了解房屋的情况下仓促下单,事后又由于各种原因反悔,是造成纠纷的一大原因。因此,嵊州市消保委、市工商局消保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要多长几个心眼,在充分了解房屋状况的同时,不要轻信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保存好第一手的相关凭证,签订买卖协议时要留意是否存在明显不利于自己的条款。同时,请广大消费者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房产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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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8日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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