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绿地是否属于物业的管理范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6 01:41:17
118 人看过
绿地遭受侵占之际,物业业当有所行动。
作为业主委员会应许、并与其签署合同的服务管理企业,物业部门有义务履行职责,对物业服务区内的业主共有部分进行妥善的维修与养护,有效的清洁与美化工作以及合理的经营与管理,同时维护好物业服务区的基本秩序不受干扰。
因此,针对损害其他业主权益之侵犯绿地行为,物业公司责无旁贷,理应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物业服务区的和谐稳定。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物业对于侵占绿地的行为有管理的义务吗
258人看过
-
侵占公司财物属于劳动法范畴吗
468人看过
-
厂房是否属于工业用地范畴
127人看过
-
侵占罪属于什么范畴案件
230人看过
-
居住权属是否属于物权范畴
287人看过
-
男童是否属于性侵儿童的范畴?
17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交房时属于物业管理的范畴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18交房时须交物业管理费,自办理入住手续起缴费主体由开发商变更为购房者。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时间应当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交房前一般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一般由购房者进行缴纳。
-
动产是否属于用益物权范畴?香港在线咨询 2024-12-05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四种不同类型的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地役权。这些权益均属于不动产物权范畴,旨在为他人之物设定一定范围内的使用和收益权限,是一种定限性的物权。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地役权等,都属于典型的用益物权。 自然资源使用权,如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以及使用水域、滩涂进行养殖、捕捞的权利,也属于用益物权的范
-
地震损失是否属于车险理赔范畴?湖北在线咨询 2024-12-17根据《中国人保车险条款的相关免责规定》第八条,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等情况下,保险车辆损失均不赔付。而根据《中国太平洋车险条款的相关免责规定》第三条,保险车辆的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人为刮损等损失,以及除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雹灾以外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
地役权是否属于判例法范畴?澳门在线咨询 2025-02-03地役权是一种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目的在于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地役权可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地役权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是一种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即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也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地役权还具有不可分性,包括分生上的不可分性、消灭上的不可分性和享有与负担上的
-
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32条属于什么范畴?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20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物业项目经理、管理专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技术职称证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档案,并报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