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新建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幢)取得了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三、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
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所列条件。未取得“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一般以交钥匙为标志)的,买方应拒绝接受。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要求提前(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届满前)进房装修,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时购房者只能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和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是要求退房,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对公共设施进行验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楼梯。标准楼梯角度应适中,转向处设有平台供休息;楼梯高度也应注意:阶高在22厘米上下,介面在15厘米以上,角度为45ordm;;楼梯应设扶手。
公用走道和楼梯应符合消防要求。
二、电梯。电梯台数、品牌、制造商、型号、承载量、升降速度;电梯是自动还是专人操作,有无紧急呼救系统,有无监视系统,有无应急疏散系统,是全天候运行还是分时段运行。
三、供水工程。公共供水是否正常,水压和水流状况,水质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是否经过特殊净化处理(如果售房合同有承诺),是否24小时供应热水(如果事前有书面承诺)。多层住宅不宜采用水箱给水方式,而应采用地压式供水。高层住宅的钢筋混凝土水箱内壁应铺白瓷砖。供水管道是采用镀锌铁管(易锈蚀),还是采用清洁卫生的PVC和UPVC管。
四、供电工程。公共供电是否正常,有无双路供电,是否会出现限电时间,电压是否稳定,电的负荷数、电表系统工作是否正常,电表有无抄数。
五、供气工程。供气的种类(煤气、天然气、液化气)和方式(管道、罐装),供气容量大小、管道、计量是否正常,气表有无抄数记录。
六、停车场地。有无专用停放非机动车的场地,容量大小;有无必要的安全防护,是否与合同协定一致。
七、公共绿地。小区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率是否达到了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30%),或合同、广告承诺的标准。必要时可要求开发商出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查看证明中核定的数据。
八、其他公共设施。有些开发商在合同或销售广告中承诺有网球场、游泳池、健身房、会所、下沉式音乐广场等,交房时是否兑现;承诺的智能化安全保卫系统是否有着落,有无中央监控、信息采集、预警系统,有无24小时保安。
九、房屋间距。房屋间距对通风、采光影响很大,所交房屋是否符合政府规划间距要求。
-
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214人看过
-
商品房交付条件中必须要交契税吗
337人看过
-
哪些证明文件是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房屋开发和销售的必要条件?
115人看过
-
房屋交首付应符合那些条件
154人看过
-
房屋所在地开发商不符合条件,买房如何解决?
345人看过
-
出租房屋必须符合怎样的条件
116人看过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哪些条件,交付条件是什么样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4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
-
商品房交付开发商必须公示的文件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1、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上面必须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签署和公章。 2、开发商需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原件,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负责维修房屋质量问题,那开发商就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写出所委托的单位名称。《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使用房屋的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遵守哪些规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44.《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5.《城市房地产开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的条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 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 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
-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收受预付款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8可以。 1、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2、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风险提示:五证不全签的购房协议是没有效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