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条件的员工未能获得安置机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4 08:05:16 244 人看过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市规范企业裁员6类人员不得裁减

近日,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对企业裁减人员的条件、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尤其是一次性裁员20人以上,必须提前30天向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说明。该《意见》已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企业裁员有条件

6类人员不能裁

该《意见》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条件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当企业符合裁减条件时,以下6类人员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裁员10%要报告

合同解除要付补偿金

企业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必须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50人以上的,应提前30天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报告。

向有关部门提出企业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企业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相关证明。

另外,企业裁减人员后,应按有关规定将被裁减人员的档案移交当地就业服务机构。企业从裁减人员之日起,在6个月内重新招人时,应通知被裁减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三、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农村常住户口,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的情形: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1、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2、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

3、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4、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5、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6、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补偿相关文章
  • 怀孕员工是否能获得合理的工作安排?
    职工怀孕了,公司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女员工怀孕了,在产期和哺乳期内,企业都是不能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辞退怀孕女员工的,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不适合原岗位的工作程度,企业应当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应减轻女员工的劳动量。如果员工怀孕了辞退吗?员工怀孕了是不能被单位辞退的。实践中,如果可以认定职工被迫辞职的话,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也是可以要求单位作出经济补偿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单位作出赔偿金。工作过程中单位与职工之间产生矛盾其实很正常,对此我国也作出了一系列的法律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因此在遇到劳动方面的纠纷时,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进行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
    2023-07-01
    474人看过
  • 安置房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上市
    安置房上市需满足四个条件:1、安置房取得满5年;2、安置房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3、安置房已补交土地收益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4、安置房的维修资金已缴存到位。一、农村里拆迁安置房屋卖给个人违法吗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后合法。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二、城镇居民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1)土地来源区别。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来源是划拨或低价出让,而商品房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2)产权区别。很多安置房是不具备完全产权的,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具备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而商品房是具备完全产权,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3)质量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有限,因此,安置房的建设一般不如商品房。
    2023-03-31
    325人看过
  • 如何起诉符合规定条件的案件才能获得胜诉?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可以异地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限制人身自由地。在实行集中管辖制度的省份,行政案件可以跨行政区域确定法院作为集中管辖。在实行交叉管辖制度的省份,行政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行政区域外的行政区域法院起诉。房屋继承纠纷案件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在司法实践中,因房产继承引发的纠纷比较多,就算有遗嘱,遗嘱也可能是无效的,没有遗嘱的话,像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继承人之间无法自行协商房产的分
    2023-07-05
    181人看过
  • 未签订合同的员工离职时能获得工资吗?
    有工资。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离职时工资什么时候结清离职时工资应当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
    2023-07-11
    214人看过
  • 留置权取得要符合什么条件
    留置权取得的条件:1、债权人须根据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且标的物只限于动产;2、债权须与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之间有牵连关系;3、债权人应当享有债权并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一、保护性留置与留置的区别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2023-04-12
    445人看过
  • 员工获得的破产企业一次性安置费用
    1、支付及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惟一条件是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及职工,而支付及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是各类所有制企业及其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有关政策规定,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原固定职工第一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工资,合同制职工按在本单位工龄,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工资,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而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标准为不高于所在地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如何支付?问: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如何支付?答: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主要从土地使用转让所得和破产财产变现资金中支付。市属国有企业破产因土地和破产财产不能及时变现,无法支付在职职工安置费用和破产费用时,由市区县的财政部门借款垫付。垫付的项目为:自谋职业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自行调出职工的一次性奖励资金、为妥善安置职工
    2023-07-07
    20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补偿是指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地单位和个人补偿的费用。 这些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在土地征收过... 更多>

    #土地征收补偿
    相关咨询
    • 符合第一类条件的服刑人员是不是就不能获得特赦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4
      如果当事人符合第二类条件,是可以特赦的,估计是够不着第一类了。本次拟定特赦人群如下:一、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服刑罪犯。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犯贪污受贿犯罪,危害人民安全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及涉恐、涉黑等有组织犯罪的主犯,以及累犯)。三、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
    •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获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5
      据了解,必须同时符合4个条件:职工经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医疗终结期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若工伤事故轻微且无需伤残评级,可不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 安置房的安置对象应符合哪些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安置对象应符合本市户口、原有租赁关系、未享受相关政策性住房优惠等三个方面的条件,具体规定如下:(1)户口。申请人和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以下简称申请户)应具有与退管房同址的本市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时间在其房屋退管之前。申请人本人符合上述条件,其家庭成员属以下情况之一的,也可共同申请:①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该退管房内与其共同生活。②属法定赡养、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且共同居住在退管房内。③属于正常婚
    • 拆迁安置房能不能获得房产证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6
      被拆迁人对被补偿房屋享有完全产权,当然可以取得房屋产权证。《拆迁装修赔偿》第二十九条拆迁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拆迁人应当按照货币补偿结算的拆迁补偿金和房屋改善费总额向被拆迁人提供价格相当的房屋。房屋价格与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总额有差额的,应当结算差额。被拆迁人对被补偿房屋享有完全产权。房屋拆迁是下列情形之一,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施房屋补偿:(一)公有住宅被拆迁使用人要求房屋补偿的;(二)私有住
    • 退伍士兵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安置工作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11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