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需要用人单位建立哪些保障制度体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4 14:15:28 472 人看过

一、劳动者需要用人单位建立哪些保障制度体系

劳动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

2.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

3.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事业。

4.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政府对军属、烈属、复员转业军人、残废军人予以优待抚恤的制度。

5.社会互助

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

二、劳动法劳动者权益有哪些

劳动者权益有:

1.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4.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5.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6.其他法律规定的合法权利。

三、如何做好劳动保障工作?

1.认清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

2.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

3.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

4.加强劳动保障能力建设,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5.要高政策水平。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4: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解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雇主与员工自雇佣关系开始建立之时起,便已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 动 关 系 建 立 时 间 : 从 何 时 开 始 建 立 劳 动 关 系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即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劳动关系从员工被雇主雇佣并开始工作的那一刻开始建立。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明确
    2023-09-01
    334人看过
  • 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
    一、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法律并没有严格禁止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即法律并不禁止劳动者与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法律对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进行了限制,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拒不改正的,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是什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
    2024-01-17
    91人看过
  • 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是什么
    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者的权益息息相关,《劳动合同法》就劳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的程序作出了专门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就此法条分析如下: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企业内部劳动规
    2022-11-10
    265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重要性有哪些体现?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二、监察内容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三、劳动保障监察制度重要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是保
    2023-04-28
    352人看过
  • 用人单位要保障患有职业病劳动者享有哪些待遇
    一、用人单位要保障患有职业病劳动者享有哪些待遇1、用人单位要保障患有职业病劳动者享有以下待遇:(1)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3)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4)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二、确定职业病必须具备的条件1、患者必须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上的劳动雇佣关系,而用人单位必须有工商营业执照(包括个体经济组织)。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如大家都知道的四川省油田井喷事故,百余名当地老乡硫化氢中毒身亡,因不是从事开采油田这项工作,只能认定为意外伤害事故,不能定为职业病;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2023-06-17
    105人看过
  • 用人单位是否只能与劳动者建立一次试用关系
    李某于2008年7月大学毕业后,进入蒙阴县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同时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的工资每月9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1300元。2010年7月1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因该公司缺一名电脑技术人员,精通电脑的李某便被调换到公司微机室工作。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称,因调换了工作岗位,续签劳动合同需再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李某不解,于是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撤销续签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为,劳动合同不仅是岗位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时还是整个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律契约。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新录用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考察了解的时间。同一劳动者在同一单位无论是再次招用,还是岗位变化,用人单位都不能再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83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
    2023-06-01
    425人看过
  • 保障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不得解雇哪些情形
    一、保障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不得解雇哪些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雇: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2023-08-28
    219人看过
  • 用人单位哪些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用人单位哪些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2024-01-17
    345人看过
  • 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也不要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维护本企业的利益在同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就明确约定,禁止劳动者与其他公司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违反这种约定,用人单位则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引起损失的,还有权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因此,劳动者在已与一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下,再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应慎重,既要不违反已签劳动合同的约定也要考虑到后者对前者是否造成不良影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六十九条也规定“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归根结底,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都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任何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双重劳动关系是否违法规
    2023-03-29
    305人看过
  • 用人单位如何体现对劳动者健康权益的保障?
    1、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2、建立和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4、采用有利于防止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5、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注意维护;6、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并将结果向劳动者公布;7、对劳动者进行岗前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8、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设置警示标志;9、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10、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11、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给与适当的岗位津帖,妥善安置有职
    2023-06-06
    247人看过
  • 劳动者告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劳动者告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投诉者亲自填写并签署的投诉登记表格,或者举报者所提供的详细举报内容;2.投诉者或举报者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彩色复印件以供核实身份;3.能够反映出被投诉用人单位考勤情况的相关原始记录;4.列有被投诉用人单位拖欠薪资员工姓名、欠薪金额等信息的花名册;5.所有涉及投诉案件且与之相关联的各项材料;以及6.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必要补充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二、劳动者补偿金的标准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规则如下所示:经济补偿是按照每位员工在您企业服务的具体年份数来进行计算的,一般以年为单位计算。如果某位员工在公司服务了超过6个月但未满一年,将视为一整年度结算,而对于服务时
    2024-07-28
    380人看过
  • 建立欠薪保障制度:
    针对一些中小型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状况,特别在劳动密集型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建立职工欠薪保障制度。由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办法,要求企业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缴纳欠薪保障金,缴费比例标准应与企业支付职工工资的有关指标挂钩。如果受保企业职工出现拖欠工资问题,可用该企业缴纳的欠薪保障金向职工支付拖欠的工资,不足部分可通过变现企业资产来筹集。上海:欠薪保障制度将覆盖所有企业进一步降低劳动者自主创业的门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大龄失业人员,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实现就业的,将其失业保险金调整为就业岗位补贴;探索建立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今年上海市将出台一系列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的新举措。欠薪保障制度全覆盖据介绍,今年本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要求,建立多部门协同的综合治理机制,将欠薪保障金适用范围扩大,构建覆盖本市所有企业
    2023-08-17
    474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认定标准:第一,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对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劳动者在同一时期跟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对员工和用人单位都有法律风险。2、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可能是劳动合同关系,也可能是事实劳动关系。3、双重劳动关系中的每个关系都应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4、双重劳动关系存在的法律风险:(1)对前用人单位连带赔偿风险根据我国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成立的劳动关系优先
    2023-07-05
    74人看过
  • 建立保障证人作证保障相关制度
    我国法律法规在证人作证方面的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化,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在证人的权利义务对等、义务责任对应方面作出较为系统明确的规定,使得证人出庭作证有充足的安全保障、物质保障。作为公民的一项义务,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应当有相应措施促使其履行,甚至使其承担不履行义务的相关责任。对于身为法人或组织(一方当事人)的成员,同时又是对方当事人证人的情形,应当具体考察。若该证人仅仅因为法人或组织一方的压力而对其掌握的、与本案审理结果有重大密切关系的事实拒绝作证,证人应当承担拒绝作证的责任,法人或组织一方应当承担妨碍证人作证的责任。但另一方面,该证人身为法人或组织的成员,便应有对该法人或组织忠实、为该法人或组织保密的义务。这一点,对于一个法人或组织的健康发展,对于整个市场秩序的有序运行至为重要。不敢想象法人或组织成员纷纷去作不利于该法人或组织的证言,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尽失,
    2023-06-06
    4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办理社保卡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6
      卡办理条件是什么社缴费情况、保险个人账户信息、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待遇等。此外,还是握在劳动者手中开启与系统联络之门的钥匙,凭借这把钥匙,持卡人可以上网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需要变更岗位应该怎么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需要变更岗位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哪些保障?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劳动法》是平衡劳资关系的大法。管中窥豹,可以想见普通公民对《劳动法》的认识,《劳动法》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它是一部劳动者的保护法,决不是平衡劳资关系的大法。《劳动法》开宗明义地表明劳动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翻开劳动法的条文,都是用工单位的义务、劳动者的权利。它所包含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劳动保护等规定被统称为“劳动基准”,是法律给用工单位划的“底线”,也是法律规定用工单位给劳
    • 关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5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