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原籍未迁出的出嫁女是否有权参与原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款分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7:44:23 64 人看过

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确定:

(1)出嫁女已嫁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户籍尚未迁出的,如果在嫁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承包了土地,或者从其他各方面已经享有了其后来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那么就不能参与分配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这是因为不能双重受益。

(2)如果出嫁女虽已嫁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但户籍尚未迁出,而在嫁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承包土地,也不享有后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可以认定其仍然是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应享有与其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的待遇。在这种情况下,户籍所在的村集体经济不能任意剥夺出嫁女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费相关文章
  • 土地补偿款应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平等分配
    国土资源网(2008年7月24日1248)包卫兵胡某自入赘某乡王庄村后,一直以耕种责任田谋生。2006年9月,胡某所在村的集体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村委会支付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胡某所属的生产组先后召开十余次村民代表会,最终通过了具体的分配方案:从补偿款总额中扣除49万元用于非纯农业人口的分配,剩余款项由纯农业人口平均分配。在确定非纯农业人口的分配额度时,外嫁女按纯农业户90%分配,外来户按纯农业户50%分配。该决议张榜公示后,胡某按非纯农业户的标准领取了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2007年2月,胡某认为王庄村委会分配不公,截留了自己的土地补偿费,故到国土部门上访,要求村委会补发款项。村委会以原告系上门入赘为由予以拒绝。2007年5月,胡某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补发费用。对于如何处理胡某的诉讼请求,产生了三种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
    2023-04-22
    343人看过
  • 土地补偿款应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平等分配
    胡某自入赘某乡王庄村后,一直以耕种责任田谋生。2006年9月,胡某所在村的集体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村委会支付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胡某所属的生产组先后召开十余次村民代表会,最终通过了具体的分配方案:从补偿款总额中扣除49万元用于非纯农业人口的分配,剩余款项由纯农业人口平均分配。在确定非纯农业人口的分配额度时,外嫁女按纯农业户90%分配,外来户按纯农业户50%分配。该决议张榜公示后,胡某按非纯农业户的标准领取了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2007年2月,胡某认为王庄村委会分配不公,截留了自己的土地补偿费,故到国土部门上访,要求村委会补发款项。村委会以原告系上门入赘为由予以拒绝。2007年5月,胡某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补发费用。对于如何处理胡某的诉讼请求,产生了三种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胡某要求村委会补发“土地补偿费”,是对村委会分配
    2023-04-22
    416人看过
  • “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一、“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外嫁女本身户籍还在娘家所在村集体,自出生时就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户口簿上,依照法律规定,是具有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这种成员资格本质上属于一种民事身份权,与自身财产权益密切相关,也直接决定了该成员能否参与分配本村集体财产利益。外嫁女的户籍在父母所在村集体,所承包土地也在该村,享有本村集体成员资格。只是因为结婚而可能不继续生活在该村,但并不能说因此而否认其村集体成员资格。相反,其村集体成员资格不能被随意剥夺、侵害。村集体成员享有的补偿分配利益,外嫁女有权获得其应得的份额。二、外嫁女能否分的征地补偿款情况1、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情况应当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2、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情况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国务院文件精神鼓历和
    2023-06-02
    206人看过
  • "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一、外嫁女”有没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外嫁女如果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时候,具有征收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主张征收补偿款是给予支持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
    2023-05-09
    321人看过
  • 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原则应该是平等地分配,理由是农民集体基于土地所有权而享有土地补偿费,而农民则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分配该补偿费的权利。因此,凡被征地所在村的村民只要其具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都应平等地享有分配份额。故只要户籍在本村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即使是“外嫁女”,就应当有资格参与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
    2023-03-25
    169人看过
  • "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一、外嫁女”有没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外嫁女如果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时候,具有征收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主张征收补偿款是给予支持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
    2023-04-05
    397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地补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征地补偿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 更多>

    #征地补偿费
    相关咨询
    • 出嫁女户口尚未迁出,在嫁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是否有权要求补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6
      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确定:(1)出嫁女已嫁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户籍尚未迁出的,如果在嫁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承包了土地,或者从其他各方面已经享有了其后来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那么就不能参与分配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这是因为不能双重受益。(2)如果出嫁女虽已嫁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但户籍尚未迁出,而在嫁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承包土地,也不享有后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可以认定其仍
    •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仍在原地征地补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3
      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规定,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如实填制权属调查表发包方共有人变动情况,依法办理家庭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变更登记手续,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如实登记备案。 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后的婚嫁女,嫁入地向其分配了承包地的,嫁出地村组可依法收回其承包地,并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
    • 现在户口不在原籍地,在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否享受待遇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25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可以享受该待遇: 1、当事人在现役期间,虽然户口不在原籍地,但是仍属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可以享受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同待遇(包括拆、迁补偿等); 3、当事人应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办理依据,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
    • 出嫁女户口尚未迁出,是否还可以分配原来的征地补偿费和土地补偿款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8
      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一)出嫁女已经嫁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户籍尚未迁出的,如果在嫁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承包了土地,或者从其他各方面已经享有了其后来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那么就不能参与分配原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那么就不能参与分配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这是因为不能双重受益。(二)如果出嫁女虽然已经嫁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尚未迁出,而在嫁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承包土地的,也不
    • 在男方没有土地,出嫁女在原籍是否享有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7
      如果女方结婚后没有将户籍迁到男方处,仍然享有原籍的集体成员资格并享有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