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方没有土地,出嫁女在原籍是否享有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户籍标准 该标准以是否拥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户籍作为其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 首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具有农业户口。我国目前未实行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相关社会待遇仍存在差距,土地仍是农民的根本保障。一般来说,成员存在于一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而该集体经济组织是由较为固定的成员所组成,具有历史延续性,且相对统一,所以认定成员资格,户籍仍应当作为基本参考条件之一。 2、户籍+权利义务标准 该标准认为,成员资格的判断除了看是否拥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户籍外,还需看其是否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户籍+实际生产生活+权利义务标准 该标准以是否拥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户口,是否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形成较为长期、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为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 4、户籍+实际生产生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该标准以是否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户口,是否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形成较为长期、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是否依赖于该集体土地为为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具有很强的身份性质,它可以依法定事件(如出生)而取得,和依合法行为(如因婚姻迁入)而取得。因此,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须坚持两个原则:生活在该组织为基本原则;以对该组织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生活在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 2、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这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一种民事权利能力,人要生存才享有和具备,人死立即消灭。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指出生在该组织,且为已具备该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所生的孩子。 3、对该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这主要是指对该组织的拥有与其身份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单单以户口来决定是否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兼顾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有失偏颇。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法院是否受理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法院应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而是否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必须以当事人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社员资格为前提,如果集体经济组织社员资格尚未确认,则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获得征地补偿款。
2020.01.03 526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农村土地承包吗?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组织发包的土地享有优先承包权。根据法律规定,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2020.07.11 258 -
土地流转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是
土地承包优先权,是指农村土地发包或流转时,法定或约定优先权人对该土地享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
2020.10.04 234
-
现在户口不在原籍地,在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否享受待遇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可以享受该待遇: 1、当事人在现役期间,虽然户口不在原籍地,但是仍属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可以享受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同待遇(包括拆、迁补偿等); 3、当事人应事先咨询户
2022-02-25 15,340 -
已迁出户口还能享受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吗?
关键看是否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具有该资格就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的会议纪要》 7、迁入本市各区县(自治县)所辖街道办事处或者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镇,
2022-01-06 15,340 -
已婚嫁,户口还在原籍,且还有地,原籍有没有分配土地补偿资格。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
2022-09-27 15,340 -
出嫁女在娘家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在娘家享有土地承包权
本案所争议的问题在于出嫁女在娘家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
2022-02-11 15,340
-
01:06
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区别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区别如下: 1、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流程不同,因为两者的土地性质不同,从而决定了流程上有很大的区别; 2、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应对的法律依据不相同,在现阶段的司法实践当中,企业拆迁
1,111 2022.12.15 -
01:30
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合同的内容以及合同的形式来作出分析。因为集体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是不能够进行随意买卖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村民自有的房屋,也就是说,可以与第三人签订集体土地
816 2022.07.12 -
00:46
教师资格证报名户籍所在地写什么教师资格证报名户籍所在地写:如果是学生报考教师资格证并且是异地的话,户籍所在地填的是学校地址,但是如果不是异地报考的话,按照身份证的填户籍所在地就行。异地户籍考生想要报考教师资格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考生们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关系所
11,129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