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前遗留债务妻子儿女担责偿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0:02:46 372 人看过

丈夫生前向他人借款,病故后妻子拒绝偿还。12月3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赖某应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归还原告刘某借款5万元并支付利息,被告陈某、陈某某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原告刘某与陈某清原系朋友关系。2008年8月,陈某清因资金紧张向原告刘某借款5万元。后原告向陈某清追索,陈某清称办好房产证就还钱,并出具了一张借条给原告,双方约定月利率为2%,四个月还清,同时以其自有房屋一栋作抵押,但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2008年11月,陈某清因病死亡,原告向被告赖某(系陈某清之妻)追索借款时,赖某不承认有这笔借款。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赖某归还借款5万元,并支付利息7千元,被告陈某、陈某某(两人系陈某清的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刘某与陈某清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陈某清在与被告赖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原告借钱,应属夫妻共同债务,现陈某清已死亡,被告赖某应对该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被告陈某、陈某某作为陈某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陈某清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对陈某清的债务亦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据此,该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范围相关文章
  • 丈夫去世后,妻子不继承遗产,丈夫的债务还要偿还吗
    如果为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偿还。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一、丈夫老婆有义务代偿老公欠的债吗丈夫欠下的债务,妻子有没有义务偿还,要依据欠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定,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就需要清偿。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分居未离婚妻子欠债丈夫要偿还吗不一定,要分情况看待。1、若丈夫欠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2023-02-21
    186人看过
  • 丈夫去世后,妻子需要用遗留财产偿还债务吗?
    妻子要偿还丈夫遗留的债务。如果债务是丈夫的个人债务,但是配偶在其死后有继承到丈夫的遗产,那么女方就需要以遗产价值为限清偿丈夫生前所欠的债务,不过妻子生前没有继承到财产的除外。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当丈夫死亡时,生存的女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丈夫婚前财产妻子能继承吗继承可以。个人遗产包括婚前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民法典》(一)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二)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
    2023-07-06
    241人看过
  • 共同债务共同担妻子去世丈夫偿还
    借款人借款后意外身亡,债权人要求其丈夫还款,其丈夫对借条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对借款事实予以否认,拒不还款。12月13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决被告覃某某承担还款责任。被告覃某某于1999年与黄某某登记结婚。2006年间,黄某某向原告韦某某借款20000元,并约定用被告韦某某、凌某某的一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为借款抵押,因逾期未能还款,黄某某自愿以20000元借款本金加上7000元利息作为新的借款本金重新出具借条,并于2008年6月24日出具一张借款本金为27000元的借条给原告韦某某的丈夫苏某某,限于2009年12月30日还清。2009年11月15日,黄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原告韦某某、苏某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覃某某偿还借款本金27000元,利息10011.6元,被告韦某某、凌某某负连带偿还责任。庭审中,被告覃某某对借条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对借款事实予以否认。原
    2023-06-07
    138人看过
  • 丈夫去世了妻子的债务丈夫还要承担吗
    1、如果你妻子所欠债务是她个人行为,比如赌博,或者用于其他个人开支,那么你作为丈夫没有偿还义务,因为那是你妻子的个人债务;2、如果你妻子是因为你们家庭的共同经营、共同生活而在外欠下债务,就是说,你妻子欠债是为了家庭,或者是用于家庭开支,那么,你作为丈夫对其债务有偿还义务,因为她的债务是你们夫妻共同债务;3、如果你妻子的债务发生在你们结婚以前,你也不用承担责任,那是你妻子个人债务;4、如果你们结婚后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比如你们达成了协议,婚后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你妻子的债务你也没有偿还义务,那是她个人债务。【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
    2023-03-15
    420人看过
  • 妻子婚前债务丈夫要用妻子婚前财产还吗?
    如果婚后一方欠的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了,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共同债务,应该由婚前财产予以偿还。如果该债务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没有偿还的义务。一、婚前债务婚后是不是共同承担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返还,如果能证明是男方为了结婚而产生的个人债务,是需要女方共同偿还的;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二、夫妻共同债务如下:1、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买这些财产所承担的债务;2、日常生活所承担的债务;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治疗和法定义务人的治疗所欠的债务;5、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其他应当认定
    2023-02-23
    331人看过
  • 丈夫逝前借款妻子有责偿还
    丈夫逝前立据向他人借款用于家庭生活,丈夫逝后,债权人向妻子索要未果,遂诉将立据人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该借款。8月27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判决立据人妻子偿还借款。2009年3月5日,杨某立据向张某借款5000元,用于家庭生活。2010年2月9日杨某因病去逝,所借张某款项未能偿还。后张某向杨某妻子胡某索要该款,遭杨某妻子胡某拒绝,张某无奈遂将胡某告上法庭。法院认为,被告胡某的丈夫向原告借款,有杨某所立借据为证,杨某负有还款责任;现杨某病故,被告胡某与杨某原系夫妻关系,该款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杨某向原告所借,此款当属夫妻共同债务,被告胡某应负还款责任;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胡某负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2023-04-22
    223人看过
  • 丈夫私借债妻子可不担责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或为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以及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因此理所当然应由夫妻共同偿还。那么在何种情况下夫妻一方可以不承担偿还义务呢?近日,海淀法院通过两个真实对比案例进行解析。案例一:李先生生性懒惰,与王女士结婚后仍终日无所事事,王女士无奈起诉要求离婚。诉讼中,李先生提出,他与王女士婚姻存续期间,曾向张某借款30万元用于炒股,且证人张先生出庭证明了借款事实。王女士提出,自己对此并不知情,该30万元系李先生个人债务,不应由自己分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这30万元借款并非用于正常的家庭开销,且王女士毫不知情,该债务应由李先生一人偿还。法官释法: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通常考虑以下标准:一是夫妻主观上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有,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所共享,该债务应当视为共同
    2023-04-23
    195人看过
  • 夫妻债务子女是不是应该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债务子女没有偿还责任,是不必承担的。一、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处理离婚时夫妻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1、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债务由一方按照夫妻约定承担的,为该方的个人债务;2、如果协议逃避债务,协议无效,债务仍然是夫妻共同债务;3、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治疗家庭成员的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提前偿还的,双方可以协商同意,将这部分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留,到期后清偿,或者夫妻平等分割债务,债务到期后由双方各自清偿。二、父亲欠债不还可以起诉子女吗父亲欠债不还不能起诉子女。因为父母欠债,子女一般是没有义务还,父母欠下的债由父母双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但是若是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按照继承的相关规定,子女就要承担债务,这时能起诉子女。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
    2023-04-02
    303人看过
  • 丈夫病亡留债务遗孀被诉判偿还
    丈夫患病突然死亡,在生前经营的石场留有工人的工资款未给付,遗孀推上被告席。7月1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进行了宣判,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刘三香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付原告叶明生工资4200元。被告刘三香系死者叶小桂妻子,叶小桂生前在本村建一石场。2009年9月开始,原告叶明生在叶小桂经营的石场打石。叶小桂总欠原告叶明生工资款4200元,并向原告叶明生出具了两张欠条。2009年12月份,叶小桂患病突然死亡,原告叶明生多次要求叶小桂的妻子刘三香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其工资,遭拒绝。故原告叶明生起诉要求被告刘三香给付工资款4200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叶小桂经营石场欠工人工资,系为家庭生产生活所负债务,属于叶小桂和被告夫妻共同债务。叶小桂已故,被告享有继承叶小桂遗产的权利,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拖欠原告的工资款,应以偿付。
    2023-04-22
    271人看过
  • 丈夫绑架儿子勒索妻子还赌债
    丈夫绑架儿子勒索妻子爷爷情急抢回孙子央视《今日说法》报道,福建省南安市的一位父亲绑架了自己3个月的儿子,向妻子勒索10万元还赌债,这样离奇的绑架案,法律会如何判决呢?绑架儿子向妻子要钱的短信绑架儿子的人叫洪明灯,因为赌博欠下赌债向妻子要钱未果,抱走了自己3个月的儿子,他给妻子发了如下短信----我要把儿子带走,希望你能清楚我会带儿子到另一个世界去的。我现在带儿子到山上去,这样死了,也没人知道。除了这样的威胁短信,妻子洪艳还多次接到了,丈夫的恐吓电话,说再不把钱汇到卡上,就要把孩子卖掉。电话的那头传来儿子的哭闹声,这头的妈妈再也坚持不住了,她想到了向警方求救。妻子报警时撒谎了妻子洪艳报警了,可是她却有很多的顾虑:人家有的说亲生父亲抱儿子,报案没办法成立的,我自己很着急,怕警察不管。为了能让警方尽快地介入调查所以她隐瞒了实情,她谎称儿子是被外人绑架了。不过,警方了解情况是发现报案人支支吾吾一,
    2023-04-23
    283人看过
  • 丈夫在婚前是否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1、婚姻内的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生活债务,那么就必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用于个人投资或者赌博失败,是个人债务。2、房屋判定是要看是谁的财产,婚内一起购买的那么就是属于夫妻的,婚前,就属于个人的。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丈夫婚前债务怎么办通常情况下,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如果可以证明男方是为了结婚才产生的个人债务,那女方要一起偿还。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那一般属于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如果债权人可以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
    2023-07-12
    315人看过
  • 丈夫留遗嘱妻子诉确权
    芦女士与杨先生于1986年5月再婚,并1992年8月21日花8342.6元购买了太原市金刚堰十三冶宿舍的一套住房,拥有该住房46%%的产权。2000年1月3日,杨先生立下遗嘱,将该房交由妻子芦女士继承,并有证人郝某某和白某某签名作证。2002年5月15日,杨先生病逝。2003年10月,芦女士持丈夫的遗嘱向十三冶房产公司申购该房剩余产权时,杨先生的3个子女却否认父亲的遗嘱。2004年4月1日,证人郝某某、白某某经山西省公证处作出声明书,声明该遗嘱系杨先生真实意思表示。芦女士与继子女发生纠纷后,于2005年3月10日诉至法院,要求确认遗嘱的真实有效性。在一审中,法院以杨先生所立遗嘱系自书遗嘱,该遗嘱虽形式上稍有欠缺,但有证人白某某、郝某某签名见证其是杨真实意思表示,并有山西高等专科学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签名系杨某某所写为由,支持了芦女士的诉讼请求。杨先生的3个子女不服一审判决,向太原市中级
    2023-04-25
    433人看过
  • 妻子的遗产丈夫女儿父母怎么分
    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一、继承有什么方法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
    2023-03-26
    80人看过
  • 丈夫死后,妻子不继承遗产还用还丈夫所欠的债务吗
    不需要,当丈夫死后,妻子不继承其遗产的,是可以不用偿还丈夫所欠的债务的;但是,对于要继承其遗产的,是要偿还丈夫生前的债务的。一、丈夫在婚前欠债妻子要还吗丈夫结婚之前欠债妻子不一定要还。法律规定婚前债务在婚后一般也是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一方用其个人财产承担。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丈夫所欠的婚前之债婚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以及生产经营,否则妻子就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二、丈夫去世债务不还了可以吗债务并不会因债务人的死亡而消灭,丈夫去世,所欠债务还是要偿还的,应当用丈夫的遗产偿还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也要承担偿还责任。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以遗产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超出遗产的债务,继承人没有偿还责任。三、丈夫结婚之前的欠债妻子要还吗丈夫结婚之前欠债妻子不一定要还。婚前债务一般仍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由欠债的丈夫进行偿还,妻子无需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双
    2023-02-22
    46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的范围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个人财产。具体包括以下财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更多>

    #遗产范围
    相关咨询
    • 妻子继承丈夫遗产,是否应偿还前夫生前债务?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1-21
      [案情简介]  原告聂新民与被告张桂兰之夫王红波系朋友关系。1995年7月16日,王红波向原告借现金7700元,写有欠条。欠条上载明:“欠新民款柒仟柒佰元整(7700.00),等有钱时马上还。王红波(指印)95.7.16。”1995年农历腊月初六,王红波因工伤事故而死亡。此后,原告要求被告偿还此款,被告以其不知道此事为理由绝偿还。原告即起祈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其丈夫前欠款。  法院在审事过
    • 丈夫在妻子的生前债务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0
      丈夫生前的债务从夫妻共同财产中予以偿还,但是如果是丈夫生前的个人债务或者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用丈夫的遗产予以偿还,其配偶不承担偿还责任。
    • 夫妻前的债务,后,丈夫愿意承担,妻子还需要负责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1
      在婚姻期间因家庭生活产生的债务,需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丈夫愿意承担,如果债权人也同意的话,妻子就无需负责,不然,即使丈夫同意,债权人不同意,妻子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 丈夫去世留债务妻子拒还债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新华报业网讯“她丈夫生前欠我6万块钱,现在她继承了丈夫的房产,这个钱就应该是她还!”快过年了,家住南京XX的A却不得安身,丈夫的好友拿着欠条找她来要钱,A拒绝还钱,双方因此起了矛盾冲突。A称,去年11月,丈夫遭遇车祸突然去世,什么话都没来得及交代一句。“他是出去办事的,还说一两天就回来,不料就在路上出了车祸,人就没回得来!”A称。这刚处理完丈夫的后事,家里人的心情也刚刚好一点起来,A的家门口突然来
    • 丈夫死亡后,妻子是否承担丈夫的债务?丈夫要妻子还债妻子要承担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1、刘某死亡时,43000元是刘黄的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也同样发生继承:由于子女有相对的被抚养权和遗产继承权的事实,则二子女各占债务的1/6,黄某占4/6,这时,他们的债务是这个三口之家的家庭共同债务。 3、黄王结婚组成四口之家的新家庭后,王某对新家庭也有义务,包括对继子女的抚养义务;由于这种关系和原因,王某对丈夫和继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债务作出自愿偿还,且没有对夫妻和家庭财产作出约定,同时对刘某